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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惩戒!新干这20人被实名曝光!

微新干 2022-09-03

通    告

非法买卖电话卡、银行卡(以下简称“两卡”)用于电信网络诈骗及其他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问题日益突出,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严重侵蚀社会诚信根基。近年来,新干县少数人员受利益驱使,向不法分子出售、出租、出借自己名下的银行卡、电话卡,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对社会造成巨大危害。自2020年10月10日全国开展“断卡行动”以来,新干警方严厉打击整治涉“两卡”违法犯罪活动,已抓获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涉“两卡”犯罪人员160余人。

为严厉打击整治涉“两卡”违法犯罪活动,深入推进“断卡行动”,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新干警方经认定,现对以下20人(名单附后)进行集中惩戒,被惩戒人员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惩戒期满后,受惩戒的单位和个人办理新开立账户业务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加大审核力度。人民银行将上述单位和个人信息移送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并向社会公布。

在此,新干警方郑重提醒:

1、买卖、出租、出借对公账户、银行卡、电话卡等是违法行为。

2、国家对出租、出售、出借银行卡或支付账户的惩戒措施极为严厉,对个人影响非常深远,切勿将自己办理的手机卡、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以及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买卖、租赁给犯罪分子。

3、广大群众要提升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一旦丢失要立即挂失,对于废弃不用的应及时办理注销业务,不随意丢弃、买卖。要及时到银行、电信部门查询是否有本人名下自己不知道、不使用的银行卡、电话卡。如发现被犯罪嫌疑人利用的情况,请及时注销并保留注销证据,以备相关办案部门查验。

4、如发现有买卖银行卡、对公账户和手机卡的违法犯罪行为,请及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


新干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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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周青豹(县公安局)

编辑:李灏

审核:艾小庆

监制:敖清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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