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职业投诉举报答复模板
近年来,市场监管人员接到举报的情形越来越多,有关职业打假人举报的答复工作就成了日常工作之一,下面是举报属实的一份举报投诉答复函,食药法苑在此推送,仅供大家参考!
举报投诉答复函
xx市监稽函〔2018〕X 号
XX先生:
您好!您反映XX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生产的产品标签存在问题的《投诉举报信》已收悉。我局执法人员于2018年X月X日对位于xxxxx的XX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举报线索核实情况
(一)该公司已取得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类别包含饮料。
(二)经我局抽样送检,该公司生产的批号为XX的XX食品,标签不符合 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规定,不合格项目为XX。该公司提供了上述批次的XX食品生产记录及出厂检验合格报告。
(三)我局已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使用该款标签,并对使用该款标签的产品实施召回。
二、申诉事项处理情况
我局将您提出按《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赔偿的申诉事项向该公司进行反馈,该公司表示不同意赔偿,并拒绝调解。您提出赔偿的诉求,建议您向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反映或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三、举报处理结果
该公司生产标签不符合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食品的行为,违反《食品安全法》第X条的规定,我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XX元。
鉴于您的举报基本属实,我局决定参照《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第十条(属于三级举报奖励的,一般按涉案货值金额或者罚没款金额的1%—2%(含)给予奖励。按此计算不足200元的,给予200元奖励)的规定,对您举报XX有限公司生产标签不合格的预包装食品给予人民币200元奖励。请自接到本答复函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凭本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到xx(地址)领取奖励金。逾期不申领的,视为放弃权利。
若不服本答复,可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六十日内向xx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向xx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专此答复。
XX市场监管局
2018 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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