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从局长到办事员,一市场监管局9人被处分!
近日,连云港市政府官方政务发布平台“连云港发布”发布该市纪委、市监委通报,公布东海县市场监管局搭车收费问题处理结果,相关责任人被处分。
通报称,东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平明分局、驼峰分局借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年报之机,通过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分会,违规收取数额不等的会员费,甚至向没有加入协会的个体工商户收取会员费,引发个体工商户投诉。东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个体工商户的投诉重视不够、处置不力,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为严明纪律,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连云港市监委决定给予东海县政府分管副县长薛剑警告处分。
东海县纪委监委给予东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局长李春太党内警告处分。
给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兼县个私协会会长孙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规范监督管理科科长兼县个私协会秘书长李祖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科科长杨勇、市场规范监督管理科科员刘芳敏进行诫勉谈话。
给予东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平明分局党支部书记、副局长(主持工作)陈德虎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
给予东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驼峰分局副局长(主持工作)徐晓峰、张杰党内严重警告、撤职处分。给予驼峰分局办事员杨某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该市各系统、各部门全面清理整顿各种收费项目,非经物价等部门批准的项目一律不得收费,对经批准的收费项目也要严格管理,不得超标准、超范围收费,更不得违反“收支两条线”坐收坐支。纪检监察机关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损害企业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维护良好的投资创业环境。
另据当地县委宣传部官方微博“东海新闻”2014年11月的报道,当地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时收取200元核准费,查询档案收取200元查询费。
在当地工商局的公开回复中,给出的收费依据为省物价局苏价费(1998)103号、苏价费(2012)49号文件和东海物价局东价费(1995)59号文件。
(原标题《关于对东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搭车收费问题进行问责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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