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元”口罩被罚,别再让一线执法人员“背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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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洪湖市场监管局办理的“进价6毛的口罩售价1元涉嫌哄抬价格被罚4万多元”的案件,在网络上引起了热议,舆论大多一边倒,认为售价1元的口罩,已经是良心价格,不应该在“一罩难求”的情况下,还打击这些良心商家。也有小部分人认为该处罚,但处罚过重,可以从轻或减轻。
作为一名天天奔走在“疫”线的基层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对此热搜话题,深深体会到了一种“三难”的局面。
对该案的来龙去脉,不细说了,口罩进价0.6元,售价1元,罚款4万多,媒体的报道,百姓的舆论,纪委介入调查,很明显,已让市场监管部门处于风口浪尖,大家齐刷刷的一边倒,同情被处罚的商家,责怪监管部门机械执法、过度执法……无形中,我看见了一口沉重的“锅”。
一难——消费者难,一罩难求
老百姓想买质量合格放心的口罩,首选药店、超市,可是这些地方几乎买不到。做微商的卖口罩、做代购的卖口罩、做网店的卖口罩、朋友圈里卖口罩,唯独看不见药店里的口罩。难免让消费者的注意力转向监管部门,有人觉得药店里的口罩,别说1块了,只要能买到质量放心的口罩,就算翻个倍2块3块都行,有了口罩才能降低被感染的风险,这是基本保障,也是当前的必须品,民众愿意花1块钱甚至更多钱买口罩,这是他们的权利。可是,当这样的权利都无法行使时,民众难免有情绪,怨气撒在监管部门身上,但情绪归情绪,分析问题应必须理性。
二难——经营者难,进货难、定价难
自疫情发生以来,众多药品零售商、批发商的确在想方设法多渠道找货源,但因防疫用品物资紧张,很多地方一时间难以补充足够的口罩、酒精、消毒液等防疫防护用品,进货难已成为不争的事实。
同时,随着各省相继出台了“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期间有关价格违法行为认定与处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超过原价销售”、“购销差额扩大”、“购销差价额超过 15%”,违反其中之一,就构成“哄抬价格”行为,将面临的将是“从严从重从快”处罚,这让绝大多数经营户自觉规矩了,也让有些想乘机大挣一笔的商家倒吸一口气,不过有些商家还是对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没完全吃透,觉得政策有些苛刻,对“购销差价额15%”有顾虑和误解,低价不想卖,高价不敢卖,既然进货也困难,那宁愿不卖,也怕被“错杀”。
三难——基层监管人员难,情法两难
就这个热议的口罩案,我无权评价该案办理是否事实清楚、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这些自有上级部门和纪委调查核实。
就基层监管人员的本职工作而言,他们并没有错。
有人举报,经核实情况基本属实,管不管?肯定要管,这就是市场监管者的本职。
违法行为符合省里出台的专门规范价格行为的“指导意见”,执不执行?当然要执行,这也是本职。
既然上级部门下发了“指导意见”,有了标准,有了规定,并且强调凡是在疫情期间构成“哄抬价格”的行为,将“从严从快从重”处罚,这“三从大山”既是对经营者的警醒,也是对执法者的强调。试问,在法律约束下、在“指导意见”的强调下,在严峻的疫情形势下、在群众的监督下、在上级部门和纪委的关注下,有哪个基层监管人员会任性在这个时候顶风乱作为。
作为基层一线的执法人员,他们是法律的守护者和执行者,是阳光下的“小木偶”,他们没有权利变通执法,也没有权利让法理为情理让路,当太多的焦点对准基层的时候,基层监管人员只能依法行政,也必须依法行政,否则一不小心就带回一口“锅”。
对待这起热议的案列,本人粗浅的认为行政处罚方面只是有瑕疵而已,因而媒体的适度宣传很重要!很重要!很重要!一颗白菜68元,从快从严从重查处,大快人心,老百姓的巴掌拍的扎实,市场监管良好形象得到认可,但白菜可以少吃,可以不吃,它不是必需品。而口罩,这个当前必需品,没有防护就无法保障自身和他人安全,当“1块钱”的希望被破灭,媒体醒目的标题“进价6毛售价1元”,这容易让民众情绪爆发,“微商高价口罩满天飞,实体4毛利润容不下”、"怪不得药店买不到口罩,正规商家都怕了"……
笔者认为, 疫情期间查办案件,不要急着拿出来报道蹭热度,或者说,处罚决定书虽下了,当事人还有救济途径,行政复议或诉讼权利行使了吗?罚款额最终就是这个数额吗?缓一缓、想一想,尤其面对公众要三思,不要在公众本身就敏感的心态下凑热闹,一不小心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群众买的问题产品,可以找市场监管部门,可是市场监管执法人员依法履职有困难,找谁?当然是找法律。如果在法与情中偏重了情,很可能因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而被追责,如果偏向于法疏于情,又容易被公众不理解、误解。
法理无错,情理有伤,这一直都是基层执法的痛点。因此,尤其是在这种特殊时期,对待基层市场监管执法人员,也应多一些理解和包容,在连续十几天高强度的疫情防控下,他们早已疲惫不堪,别再让他们背上一口沉重的“锅”。
(作者系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