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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以投诉举报为手段,向商家施压,市场监管局发出提醒告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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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有少数人假借消费者之名,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为手段向市场主体施压,谋取不正当利益,极大干扰了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为依法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现就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行为提醒告知如下:
一是投诉举报要合法正当。投诉举报是法律赋予消费者的基本权利,目的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监督市场主体经营行为。投诉举报必须目的正当、程序合法、行为适当;不能以诋毁、诬陷以及谋取不当利益等为目的,滥用投诉举报权,采取不当甚至是违法手段,干扰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
二是投诉举报的诉求要合理。发生消费权益纠纷时,投诉举报者要根据自身权益受损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合理诉求。不应超出法律范畴,实施敲诈勒索、威胁恐吓等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欢迎广大消费者依法行使投诉举报权,积极参与放心消费环境共建,促进市场主体规范诚信合法经营,也欢迎市场主体对不当和非法投诉举报行为进行举报,为湖北创建一流消费环境、营商环境共同努力。
来源 | 湖北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