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有人以投诉举报为手段,向商家施压,市场监管局发出提醒告知函!

点击右边关注→ 食药法苑 2023-08-27


提醒

近期微信公众号平台调整了推送机制,点击上方 “食药法苑 ”  → 点击右上角“...” → 点选“设为星标 ★ ”,以后就能第一时间看到我们的文章啦!


食药法苑

点击关注我!

各种法规资料尽在法苑

....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的告知函

近期,有少数人假借消费者之名,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为手段向市场主体施压,谋取不正当利益,极大干扰了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为依法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现就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行为提醒告知如下:


一是投诉举报要合法正当。投诉举报是法律赋予消费者的基本权利,目的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监督市场主体经营行为。投诉举报必须目的正当、程序合法、行为适当;不能以诋毁、诬陷以及谋取不当利益等为目的,滥用投诉举报权,采取不当甚至是违法手段,干扰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


二是投诉举报的诉求要合理。发生消费权益纠纷时,投诉举报者要根据自身权益受损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合理诉求。不应超出法律范畴,实施敲诈勒索、威胁恐吓等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欢迎广大消费者依法行使投诉举报权,积极参与放心消费环境共建,促进市场主体规范诚信合法经营,也欢迎市场主体对不当和非法投诉举报行为进行举报,为湖北创建一流消费环境、营商环境共同努力。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2022年8月1日


来源 | 湖北市场监管


相关链接 ↓↓

▶  餐馆销售“拍黄瓜”为何被罚?深层次的原因是……

▶  总局答复:超范围经营“拍黄瓜”等凉菜,如何处罚?

▶  市场监管行政处罚决定书,常见错误汇总解析

▶  职业打假人举报?多家餐馆“拍黄瓜”被罚5000元!监管部门回应

我知道你在看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