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侣动物地方立法系列9:网络研讨会议记录(七)
第五专题研讨: 伴侣动物问题的社会治理模式
钱叶芳教授:现在是第五专题的研讨:伴侣动物问题的社会治理模式,请廖静文博士再度登场。
廖静文:动物保护组织的作用及优势
我的发言主要围绕动物保护组织在动物保护进程中的作用以及在社会治理方面的优势,因为动物保护组织可以说是目前看来效率最高的一种社会治理模式,并且在国外已经有了许多成熟的经验,动物保护组织是动物保护进程中的一次重要的制度创新和组织创新,被称为与政府和营利组织相并列的第三部门。
一、 动物保护组织能够成为政府与民众之间的桥梁。
一个国家,在动物保护事务中起主导作用的本应是政府,但政府并不是无时无刻都能履行好“人民委托授权”的职能,很难保证政府的一切行为都代表公共利益,都能保证人类利益与动物福利之间的相恰互适,将二者的矛盾降至最低点、最小范畴。这时就需要有来自外部力量的制约和监督。而动物保护组织,作为民间力量,以预防和制止虐待动物为己任,有相对独立的地位,能对政府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并能向政府提供咨询,帮助政府做出正确的、合乎社会和人类生活发展规律的科学决策,使政府的决策既能保护动物的生命和福利,又能兼顾各方利益。同时,动物保护组织做为公民表达自由与政府主导之间的桥梁,为公民提出自己的利益要求和社会建议提供了平台。
二、动物保护组织的相对独立性和专业性,让其能够更加彻底地致力于动物保护立法的推进
现实中动物保护组织的经费基本上是自行解决的,其主要来源是本组织会员的会费、社会捐款以及私人捐款等非政府渠道,这种经济上的独立性,决定了动物保护组织追求和实现目标的坚定性和彻底性。此外,动物保护纠纷的解决通常比较复杂,所需专业知识的水平较高,动物又无法对自身权益受损进行申诉。而动物保护组织可以通过自律、自治的方式提高其管理、组织、协调能力,推选既懂专业又懂法律的代表出席诉讼,帮助相关部门及动物所有人及时解决此类纠纷,使动物福利的损害能在最大限度内得到救济。
三、动物保护组织的群众性,让其在整个社会的动物保护意识的培养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动物保护组织的的成员构成决定了它的群众性特质,又因它的行动和宗旨较少功利因素而获得了良好的号召力和公信力。它本身的目标实现亦要求其不断的接受最新的动物保护意识和知识,并很快通过动物保护组织的组织网络影响社会。动物保护组织在其规模扩张中,也会吸引越来越多的民众参与到动物保护的行列里,通过亲身体会切实地感受善待生命、保护动物的乐趣,逐渐消除人们在对待这件事情上的最初的不接纳或抵触情绪。动物保护组织具有比较专业化的动物福利知识和理论,有比较完整的实施方案和详细的规则,有专业人员,有比较好的媒体关系。在政府有关部门、居委会及其他相关组织之间进行游说和协调,促成各方的合作。
钱叶芳教授:静文博士的发言肯定让在场的动保一线志愿者很开心,动物保护组织真的是非常重要,为国内的动物保护理念的传播以及动物的救助做出了巨大的历史贡献。可惜,他们缺少官方支持,缺少法律保护!杭州市动物保护协会一直不能登记注册,不能拥有合法的身份,这很让人遗憾啊。
廖静文博士:动物保护得社会治理最关键和有效的只有动物保护组织了,以主要围绕这个发言。
钱叶芳教授:同意!下面请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章瑜检察官助理发言,大家欢迎!题目是:伴侣动物的刑法保护,这是今天我们的一个新视角哦。
检察官助理章瑜:伴侣动物保护的刑事保护
刑法是伴侣动物保护的最后一道司法屏障,有了刑法保护,伴侣动物的社会治理才能更加规范有效。在侵害伴侣动物的情形中,涉嫌犯罪的行为更可能是让大多数人无法容忍的,这更是需要刑法作为最后一道防线来发挥作用。那么,在伴侣动物保护刑事法律规范阙如的情况下,是否可以通过刑法法律起到保护伴侣动物的目的?未来如何通过强有力的刑法手段更好保护伴侣动物?
案例:2014年在浙江省湖州南浔,经过警方4个月的侦查追捕,成功挖出一条横跨浙皖两省的盗贩狗肉灰色产业链,并破获一个跨省盗销毒杀狗肉的犯罪团伙。在团伙收货点,警方现场查获1600多条被毒杀的犬只,总重共计15000多公斤。犯罪团伙使用发射含有氢化纳等剧毒液体的毒针弓弩,或以投喂毒饵,或以毒镖射杀等手段盗取农家犬只;随后将狗尸体经过简单打包后,通过事先联系好的长途客车运往外省;再经简单内脏去除、剥皮处理后,含有毒素狗肉便被销往市场。如今正值冬季来临,又到了选择吃狗肉进补的季节,狗肉销售开始走俏,因而,有买卖就有伤害,不论是农村还是城市,杀狗贩狗的事件屡见不鲜。
我国现行刑法对于动物保护是立法主要涉及“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范围之内,仅见于第151条的“走私珍贵动物罪、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第341条的“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这几个罪名都不太能起到保护伴侣动物的效果。而上述案件中,因为涉及到食品安全问题,最终采用“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该违法犯罪行为进行论处。
这样的一个案例给了我们一定的启示:
首先,即使在缺乏明确的伴侣动物刑法规范的情况下,我们依然通过相关的刑法规范起到惩治犯罪,间接保护伴侣动物的目的。在现有的立法条件下,对伴侣动物的保护,如果不能直截了当,我们就“曲线救国”。在一些能够达到追诉标准的刑事案件中,通过类似盗窃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等罪名,对犯罪嫌疑人加以严惩,将有关伴侣动物的涉案情节加以考虑,让那么被利益冲昏头脑的毒杀贩卖分子尝到其应尽的“苦果”,这也是刑法发挥其强有力震慑作用的表现。
其次,但是这种保护效果可能是“打折扣”的。做一个并不恰当的比方,如果犯罪分子仅仅是毒杀、盗走伴侣动物而没有制成狗肉销售,那么此时狗主人哪怕是去报案,即使行为人到案,在很多情况下也无法达到为伴侣动物“讨公道”的目的。因为我们国家并没有规定故意杀狗罪或者是故意杀猫罪,或许仅能通过盗窃、损坏他人财产等方式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这也是现有刑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造成了,建议在今后的刑法或行政法律规范中能够适当加入有关虐待动物、毒杀伴侣动物等方面的条款。
最后,我们要积极团结公安、检察机关等司法力量对伴侣动物进行保护。在通常的印象中,公安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被贴上了“限制养犬”、“打狗”等的标签,有时候我们容易把这些群体推向动物保护的对立面,但是对于伴侣动物的司法保护,离不开这些机关、部门的工作;检察机关可以对可能涉嫌犯罪的案件提前介入,向公安机关移交线索,或者以伴侣动物保护的理念引导公安机关开展侦查等等。
钱叶芳教授:参会的一线动保战士们,这是我们的检察官给出的法律建议,非常及时,非常宝贵!当然,我们也要争取《反虐待动物法》尽快出台,这样才有可能有一个“虐待动物罪”的罪名,方立法层面是不可以让虐待动物行为入刑。
下面有请上海财经大学博士生张毅发言,大家欢迎!题目:伴侣动物保护的社区治理。
张毅:伴侣动物的社会治理
大家下午好,我想针对伴侣动物的社会治理表达一点感想。 谈到社会治理,有必要探讨伴侣动物产生的原因和存在的意义。将“猫、狗”等宠物称之为伴侣动物,体现了此类动物能对人类起到陪伴、保护和娱乐等作用,是作为人类“伴侣”的意义而产生和存在的。换言之,伴侣动物的身份已不再是普通的自然动物,而是受到人类重新赋予角色的社会动物。具言之,是基于人的需要而产生、基于人的需要而存在,甚至也基于人的需要而消亡。因此,此类动物对人类具有极大依附性。伴侣动物保护的社会治理,本质上就是解决人类的需要,这里的需要包括伴侣动物饲养人的需要,和非伴侣动物饲养人的需要。或者是说如何增加伴侣动物的正外部性,降低其负外部性。笔者认为应该从“质”与“量”,两个方面入手。
首先,“质”的方面,是指要提升伴侣动物饲养者的素质。伴侣动物的行为并不能作为法律的调整对象,所以伴侣动物保护和管理法规所调整的只能是伺养者的行为。伴侣动物伺养者基于其需要饲养动物,增加其幸福感。但是如果其饲养行为得不到规范(比如遛狗不牵绳,不当铲屎官等),那么其饲养行为可能造成“负外部性”,给周围的人造成困扰与厌恶。我们知道,造成伴侣动物与他人之间的冲突关系的主要原因在于养殖者没有合理规范地管理自己的伴侣动物,因此,应当通过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等方式,比如通过倡导文明养犬等提高养殖者的养殖素质,增加养殖者与他人之间的良性互动,增强不同群体之间的理解与体谅等方式规范饲养行为,提升伴侣动物的“正外部性”。
其次,“量”的方面,是指要适当控制伴侣动物的数量。伴侣动物的数量得不得控制,必然会造成诸多有损伴侣动物保护的后果。造成现在造成伴侣动物饲养人与他人冲突关系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在社区中的宠物越来越多,不断挤压了他人的生活空间,从而增加人与伴侣动物冲突的可能性。一旦伴侣动物数量过多且得不到有效规范,其”负外部性“超出他人忍受范围之后,才会暴露出”异烟肼毒狗“等极端事件。因此,在提高动物饲养素质的同时,仍需要适当控制伴侣动物的数量。伴侣动物自有伴侣动物存在的意义,能给人类带来诸多好处,比如陪伴人类、有助于人类调解心情、舒缓压力、满足忠诚的需要等等。正如罗兰夫人所言:”认识的人越多,我就越喜欢狗。“换句话说,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出现了问题(比如冷漠、背叛、算计、孤独等等)促使伴侣动物急剧增加。如果要控制伴侣动物的数量,不是简单地通过行政管理手段强制性限制养伴侣动物的数量,而是通过别的方式缓解了人与人的关系,伴侣动物的数量自然会得到适当下降。
最后,伴侣动物保护离不开公共问题、公共空间、公共精神三个词语。人与人的问题解决好了,伴侣动物保护的问题自然也解决了。伴侣动物的饲养存在”外部性“,因此,饲养伴侣动物不仅是私人问题,而且也是公共问题,伴侣动物的保护离不开对公共空间的合理共用和对公共精神的精心培育。作为社区服务提供者与受益者都应当对现有社区的服务能力与服务体系进行升级。比如对新的新区进行规划适合遛狗的区域、建立宠物粪便窝等基础设施,倡导合理的遛狗时间,提供志愿者服务等等。伴侣动物饲养问题或许能成为社会公共精神培育的契机。只有多元参与,良性互动,才能实现伴侣动物的良善之治。我发言完毕了,谢谢各位!
钱叶芳教授:谢谢,非常棒!伴侣动物的社会治理是一个大课题,张毅同学给出了一个建设性的思路和建议,谢谢!
第六个专题研讨:伴侣动物保护立法建议
钱叶芳教授:现在进入第六个专题:伴侣动物保护立法建议。首先请首都经贸大学唐鸿影律师发言,大家欢迎!唐律师非常细致地看了建议稿,有很多独到的见解。唐律师事先说明时间可能有冲突,将他看过的建议稿发给我了,做了一些批注和建议,大家可以看看。继续下一位。请浙江大学研究生水亚红同学发言,家欢迎!亚红同学是浙大郑磊教授的学生,毕业论文方向正是动物保护。题目:伴侣动物繁殖与交易的规制。
水亚红:关于伴侣动物繁殖与交易的问题与建议
大家好,于伴侣动物的繁殖与交易的问题,我想从自身经历说起。先讲一下自己被骗的经历,可能语言组织不是很顺畅,请多多包涵。去年10月的时候,我想买一只可爱的猫咪,当时的我对于买猫、养猫的知识储备基本为零,于是便选择上网在百度地图中搜索卖猫的宠物店,但是没有任何结果。无奈之下,我选择了赶集网、58同城、咸鱼等软件,我发现上面有大量的宠物交易信息,上面发布的猫咪图片非常讨喜,我鬼使神差选择了几个自称有CFA资质的正规猫舍电话咨询并加了微信。在他们的微信朋友圈中每天都有大量的猫咪视频和图片,还有各类交易成功的聊天记录的截图,这让我慢慢对其产生了信任,并试着和对方进行接触,最终通过视频的方式以5000元的价格敲定了一只不满3个月的美短加白的母猫。我甚至为了谨慎起见要了对方的身份证号,且自己约顺风车请司机将猫咪从上海接过来,对方同时也开了一张保证猫咪无病无藓的证明给我,说是在猫咪过来的时候一并送来。然而我最终还是上了当,猫咪接来的时候就十分瘦小,鼻子上有猫藓(对方说是奶藓,长大了就没有了)。第一天异常兴奋地在房间里跑跳;第二天就开始病恹恹的并且流鼻涕和眼泪(对方告诉我只是应激反应);第三天眼睛发炎睁不开了,而且发现了耳螨,对面开始狡辩说耳螨不是病,每只猫咪都有的;第五天开始疯狂拉肚子、只吐不吃,带到医院去看,鉴定说是猫瘟,已经很严重了,治不好了。在挂了两天盐水后,猫咪还是走了,至此刚好9天。这9天里,我和我的家人天天往宠物医院里跑,除去损失的近万元,我们的情感和精力也都遭受了极大的摧残。因为当时其实是采用支付宝交易的方式。然后我留了他的身份证号码,我想到呃,如果发生什么问题的话,也许是可以通过这个方式。就是找到他。:但是事后我发现就是也是托人去查了发现他给我的身份证是一个假的,身份证儿,当时。就是他把毛送上顺风车的那个交易地点也不是。他本人所在的一个场所,所以最后就是连起诉的可能都没有。我是在快一个月之后回家才得知猫咪走了的消息的,期间我在杭州上学,家里人怕我伤心一直瞒着我,在这一个月里我一直在想象猫咪已经把病都养好,然后健健康康、漂漂亮亮地在家里迎接我。所以我回家得知真相之后感到既愤怒又懊恼,我质问家人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也许这样我会找到更好的医院和治疗方法,那么猫咪现在就可能还好好活着,再不济至少可以保存证据让无良店家得到应有的惩罚。但是我回家之后什么都没有了,连猫咪的尸体都没有了……
好不容易缓过来之后,我开始反思这次发生的事件,从中我得出了这样几个的经验教训并且对于伴侣动物繁殖与交易的规制有了自己的一些看法。因为我对猫比较熟悉(后来进行了恶补),便主要以猫为例来谈谈自己所认为的在伴侣动物繁殖与交易中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些尚不成熟的规制建议。
一、宠物交易的渠道
宠物交易有线上线下两种大类的方式。线下方式包括有实体宠物商店、宠物交易市场、宠物交易博览会等。线上方式包括有通过58同城、赶集网等发布信息再转入微信聊天进行交易的方式,也包括有通过咸鱼、淘宝等平台直接进行交易的方式。这种线上模式的共同特点在于通过视频对接,买家在收货之前不曾见过宠物实体。这就是诸多问题产生的一大根源。买家收到宠物实体后或会发现收到的宠物与视频所见全然不同又或会发现宠物自身罹患严重疾病。此时,部分买家会找卖家理论,如若是通过淘宝进行交易那尚且存在一定保障,但要实属不幸通过微信交易,这钱便是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了。接下来买家会如何处置这些伴侣动物呢?如若是善良之人,认为每一个生命都值得被尊重,便会将小家伙留下来细心照顾。但现实中有一定数量的买家就会抛弃这些让自己不满意的宠物。他们只是把宠物当做玩具看待,既不愿意为此支付高额的治疗费用,也不愿意忍受宠物们“丑陋”的外表,所以最简单的处理方式就是遗弃。
因此,在我看来减少流浪的伴侣动物的一个重要手段就是为想要购买伴侣动物的人们提供正规可靠的交易渠道。通过正规的渠道购得的伴侣动物在颜值与健康方面有相对可信的保障,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在上述情形下产生的流浪动物的数量。虽然我们倡导领养代替购买,但是这个思想改变的进程是缓慢的。在现实生活中,很大一部分人在选择宠物时会在意它们的品种和相貌,所以宠物交易市场是会始终存在的。我们应该双管齐下,鼓励领养代替购买的同时也规范交易市场,从源头上遏制流浪动物的产生。
首先,实体商家想要进行伴侣动物的繁育与交易必须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获得畜牧兽医部门颁发的繁殖、进口、销售许可证。(关于商家的资质问题在下面论述中再进行展开)
其次,为实体商家提供信息发布服务的平台要核实其身份与资格,确保在平台上发布交易信息的卖家是具有合法资质的正规商家。一经投诉,如若平台无法提供商家的身份与地址等必要信息,买家可要求平台承担连带责任,赔偿其所受损失,款项可包括购宠价款及相应的医疗费用。
但采取此措施之后,原服务平台或将通过关键字屏蔽的方式阻止活宠交易的发生,以减轻自己的法律风险,从而导致买家仍然无法从正规渠道购得所需的伴侣动物。所以,政府应当发挥作用,倡导一个专业的伴侣动物交易网上平台的产生或者说让淘宝开展此项业务并进行强力度的监管。
与此同时,因为活宠的交易、运输和售后保障和一般商品的操作方式大相径庭,所以我们必须制定出一套相对应的方法来规范活宠的一连串交易活动。二、伴侣动物的繁殖与交易资格问题
工商主管部门为商家颁发许可证应该对其各方面的情况进行审核评估,评估合格后才可发放许可证;在许可证发放之后要积极履行相应事后监督职责,一旦发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对商店予以罚款或者直接吊销经营许可证。审核和监督具体可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繁育过程中对种犬、种猫的保护是否得当:
建立完善的繁育休养制度、干净卫生的繁育环境、合理的饮食与医疗保障。
2.交易过程中的体检报告是否真实、齐全:
猫三联、犬八联等疫苗注射情况、抗体检测结果、基本血液检查结果、基本遗传病检测报告等。
3.是否及时、适时为伴侣动物(主要是猫、狗)办理证书及电子芯片。
本人认为将办理证书的责任放在买方的身上是难以实施并且难以监督的。现在的办证费用昂贵且每年需要续费,与此同时所收取的费用并没有用于建设对伴侣动物有益的公共设施,也没有用于为其办理医疗保险,亦或是流浪动物的收容所。即便政府部门确实已将这笔费用用于有利伴侣动物的事项上,仍会因为信息不公开而导致伴侣动物的主人产生误解,从而产生抵触心理。更为过分的是,政府部门以宠物体型为标准来限制某些种类的办证需求,从而造成了大量黑户的存在(这个问题在后面进行展开)。
如果现在改由商店来承担证书办理与电子芯片注册的责任,政府部分的监管范围会大为缩减,且商家的抵触情绪不会那么强,因为其只需承担第一年的注册费用,并且这一项费用可以转嫁到买方身上,原理和增值税的征收是一致的,即消费者才是最后的税负承担者。与此同时,政府部门也仍然要公开每年所收集此项费用的数额及用处,并积极将其用于有利于伴侣动物保护与管理的事情上来。
现在全国各地都只有狗证而没有猫证,那么猫是否需要办理猫证并注册芯片呢?我的观点是猫也需要。原因如下:猫办猫证有利于因迷路而流浪的猫重回主人的身旁;有利于惩罚随意遗弃猫的主人;有利于引导猫主人改变遗弃的想法转为送养。但是因为猫往往是家养的,一旦交易双方达成合意不办理猫证,政府部门很难进行监管。针对这个问题,我认为一方面要改变人们对于办证的负面印象,对于一个负责任的主人来说,办证是百利而无一害的;另一方面要从实际层面提高办证的福利,将办证收取的费用用到实处。
4.是否适龄绝育出售
我认为应该将伴侣动物的绝育环节提前到交易阶段,同样让商家来承担这个责任。理由同第三条所述基本相同。所售伴侣动物动物是否绝育由地方指定宠物医院提供证明。绝育之前,原则上伴侣动物不得出售,为繁育进行的商家之间的交易除外。
5.繁育的品种是否符合规定
商家繁育的品种必须在政府部门所规定的范围之内,不允许饲养的伴侣动物在交易市场禁止出售,以便从源头上控制伴侣动物黑户的出现,避免加大相关管理部门的管理难度,激化伴侣动物主人与管理者之间的矛盾。当然,政府管理部门制定的限制范围也要合理,比如说单单以体型为标准划定范围是不科学的,我们必须结合每一品种的性格、特长来进行综合考量。
6.是否与指定医院进行合作
我认为应当审查和监督商店是否和当地的宠物医院进行合作,由其提供交易时所需的各项体检报告、绝育手术及证明,并对种猫、种犬等进行定期体检与治疗,配合政府主管部门了解伴侣动物的生育休养情况等,同时也对患病幼崽进行治疗。一旦发现宠物医院与商店之间存在不当利益输送的关系,立即取消该医院的合作资格,今后不得与任何商家合作,开展相关业务。
以上六项规定如果落实将会增加伴侣动物繁殖成本和购买成本,但我认为增加成本不是坏事,一方面它会引导人们从购买走向领养,减少现存流浪动物的数量;另一方面,它提高了市场上伴侣动物的生活质量,同时人类也会因此得到质量更高更长久的陪伴。更何况这增加的成本并不是真实存在的,换种说法这应该属于预付款额或者是另一种意义上的保险,确保伴侣动物的健康。
但因这种预付成本的增加,仍会导致大量后院猫舍、狗舍的出现,以低价为优势吸引客户、逃避监管。那如何杜绝没有资质的后院商家呢?首先应当保障买家寻找正规商家的渠道畅通,其次加强公众宣传,使后院虽便宜但后续代价巨大、毫无保障的观念深入人心。
三、伴侣动物的买方资格问题
很多流浪伴侣动物的产生与主人的不负责任有重大关系,伴侣动物引发的诸多社会矛盾也与不文明饲养人脱不开干系。从中我们可以发现,并不是每一个都天然拥有饲养伴侣动物的资格的。为了呵护这些弱小的生命,也为了人与伴侣动物的和谐相处,伴侣动物饲养资格考试制度出台的重要性就突显出来了。
我认为这个资格证的考核内容应当包括如下几个方面:饲养、医疗、运动、心理、相关法律法规。考试组织模式可以参考驾照考试。对于弱势群体考试内容和形式进行一定的改变与修正。参加这个资格考试的前提是家庭经济情况(保障健康喂养)、家庭成员的意见(避免怀孕就弃养)都得到了确认并符合标准。取得资格证后需要到宠物学校进行培训(安排狗狗和主人一起上学),属于资格证的继续教育(部分品种强制)。
然后卖方在交易时需检查买方的伴侣动物饲养资格证书。一经发现买方无证饲养,卖方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需承担连带责任,即对其进行罚款或者吊销经营许可证。
钱叶芳教授:动物的无序繁殖是动物保护中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之一,是流浪动物的一个重要来源。
水亚红:一些不成熟的看法,发言完毕。
钱叶芳教授:亚红以自身惨痛的经历给我们展现了动物繁殖和交易中的黑幕,提出了可贵的意见,非常有意义,谢谢!我们的专题研讨6的发言人只有两位,现在进入自由发言环节,之前错过发言机会的老师和同学可以继续发言,有问题有建议的大家可以继续探讨。到现在为止,我们的会议是成功的,我收获满满的,大家认为呢?
仇黎娜:信息量很大需要消化时间。
张智丹:强烈同意!了解到了很多知识。
红子:信息量很大需要消化时间,感觉杭州志愿者任重道远,需要各位老师提供帮助。
仇黎娜:我刚才没有说完因为有事说的比较乱很多重点都没提到,我这里可以插一点点内容吗!
钱叶芳教授:不是可以插一点点,是可以畅所欲言了!今天,我们对杭州市动物保护立法问题要涉及到的方方面面的问题,从理论到实践,都探讨到了,真的是非常圆满!感谢大家!
仇黎娜:如果黑色产业链的事情,今天全国各地都知道杭州解救过一批203的黑产狗车,这一车狗子的来源是东北,所有犬只落地不用说都是偷或者农村收购犬只,因此发生了落地后爆发变异性流感,这个病是在杭州江南地区不曾有的所以一开始我们误诊了,当呙咳治疗,但是最后从山东再次救回杭州后爆发的温热,并不是同一种病症,也就是说我们国家特有的黑色产业链,非法运输是病毒传播的媒介。这个消息是在203过去的8月我得到证实。当时北京各地的小院爆发大面积疑似犬流感并有奇怪症状于是打电话咨询我们,我经过比对与我们203犬只症状极为相似,都是咳嗽,造成肺部塌陷坏死石化,加速死亡,哪怕康复也会造成不同程度的肺部永久性损伤,而且多数情况这种新变异流感伴随犬温热一起爆发。
邢菡:这个要反映到农业部去。
仇黎娜:而且背景小院的犬只都是每年防疫的,所以这个是新的病毒。这就是为什么我国狂犬病重灾区在山东和广西沿线的原因。今年我有幸参加了全国狂犬病会议,并代表杭州做了发言。对于狂犬病控制,我的分析最后的结论就是非法运输形成的庞大输送扭无法抑制病毒扩散,是我们可以把强制检疫编写进养犬条例修改的法规中。
林夕:刚才我查了肉狗养殖技术 大多数作者都是出自于畜牧局。
仇黎娜:如果可以向别的国家一样做到在销售环节到家养环节机型强制100%覆盖,狂犬病人居环境是可以完全灭绝的。剩下的问题就是野生动物的防疫,并且今年的狂犬病会议中提到猫和老鼠并不具备狂犬病媒介资质。
林夕:很想知道,阻挠立法的真正原因到底是狗患?还是黑产?到底是不文明养犬?还是黑产带动的利益链?
邢菡:黑产及其利益链
仇黎娜:早上有老师提到猫咪的问题我也希望在这里扩散一下大数据,流浪猫非法运输的产业链并没有狗来的庞大。但是江浙沪沿线是广州广西最大的流浪猫黑产生产地,所有的大型货车基本回来嘉善上路直接开往广州农贸市场,目前调查的3个市场其中2个举报后转地下,但是据猫贩子口供,每天的广州地区吞吐量高达10万只。我们这里本土的贩子口供是40%本地消化,意思是猫肉会作为无本无检疫肉类替换羊肉和猪肉,扩散在本地小餐馆中,对食品安全是极大的隐患。这是我们前几年的数据希望大家校对。
钱叶芳教授:谢谢伯爵提供的信息和数据,很让人震惊,我们都不了解。
林夕:《反虐待动物法》刚才我查了,没通过还是因为限制禁食猫狗肉,猫肉还替换成兔子肉,在野味店替换果子狸。
邢菡:太可怕了!
钱叶芳教授:个人认为,目前提禁食猫狗肉确实不太切合实际,只能提禁止非法的猫狗肉交易,解决目前的黑产问题。
林夕:肉狗怎么解决?为什么会有肉狗一词,这又回到了中华田园犬上。
仇黎娜:杭州市2018年零狗肉扫街行动已经开启。
钱叶芳教授:我记得有个新闻了,国内没有肉狗养殖基地。
林夕:亟待拯救的物种。对,没有
仇黎娜:我个人的不情之请希望全国的朋友能够一起每年做到本地区的全市扫除餐饮业狗肉馆的行动。
张栋琦:我插一句,有个问题想请教各位老师。如何界定哪些活动应该由政府管理?哪些应该由动物所有人自主治理?区分的标准是什么?如何培育动物所有人自主治理的精神与能力?
林夕:肉狗就是黑产偷换概念的说法。
仇黎娜:因为或许吃狗肉我们没有办法他们的自由,。但是狗肉只要进入销售环节就是违法,进入餐饮更是可以立即取缔。
林夕:问题是现在的举报难度很大
仇黎娜:可以从市场销售的餐饮环节萎缩产业链
钱叶芳教授:养殖肉狗是成本很大,难以经营下去。从法律层面禁止非法交易,狗肉产业会慢慢消失。从道德层面谴责吃狗肉行为。
林夕:浙江地区就金华而言,还有东阳。
仇黎娜:这里的崔老师和红子是这方面的很努力的人物。我认为举报只要抓住法理,毅力和坚持才是取胜的关键。
林夕:我们自然是依法举报,但是,不执法仍旧存在,太多案例了。
钱叶芳教授:等等,各位,我们这次会议的主题是杭州市伴侣动物地方立法,所以需要先解决以下几个有争议的问题:一,伴侣动物进入条例名称还有问题吗?二、条例名称中可以加上“保护”二字吗?三、需要将猫纳入条例的保护范围吗?四、在杭州地区“禁止偷狗、毒狗、诱捕流浪狗的猫狗肉交易”可行吗?五、禁止外地非法运狗车进入杭州有可操作性吗?六、举报奖励制度可行吗?七、由公安执法可行吗?
林夕:至少第三点,认可将猫加入。
邢菡:如果不是修订原《限制养犬规定》,而是新制定,都可以。
林夕:偷猫狗,毒猫狗,诱捕流浪猫狗的是不是更准确?
钱叶芳教授:表述问题可以斟酌。
邢菡:这新闻里直接说“捕杀”。
钱叶芳教授:执法上没有问题,只能说不文明。
钱叶芳教授:因为我们要修改现行规定,才能在根本上解决大家所讲的这些问题,所以大家集中焦点。
钱叶芳教授:现在是2018年11年11日下午5点50分,根据议程,我们的专题研讨环节结束!但是,我们的讨论并没有结束,大家在今明两天可以继续讨论相关问题!感谢大家的热忱参与,感恩!我们来给自己鼓个掌吧!
推荐阅读
recommend
倡议出台《杭州市伴侣动物保护和管理条例》的联名书(9/1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