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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招宝山街道、蛟川街道初中招生的通告

镇海教育门户 镇海教育门户 2024-06-19

关于2021年招宝山街道、蛟川街道
初中招生的通告



为规范做好2021年招宝山街道、蛟川街道(以下简称“两街道”)初中招生工作,现将“两街道”初中招生工作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

招宝山街道、蛟川街道所在区域及澥浦镇湾塘村。


二、招生对象

“两街道”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及随父母居住在“两街道”且符合《镇海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段入学管理办法》(镇政发〔2017〕2号)规定的本区小学毕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以上适龄儿童户籍迁入、父母住房产权证(房屋性质为住宅用房)取得时间均截止到2021年5月13日


三、报名办法

报名对象:所有符合“两街道”招生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

时间:5月21日—25日(每天7:30—22:30)。

报名步骤:(1)通过浏览器访问“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nbzh.zjzwfw.gov.cn)或利用手机“浙里办”App进行“登录(个人登录)”,若没有账号先实名注册;(2)在输入框中填写“镇海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点击搜索;(3)在搜索结果中找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点击右侧的“在线办理”即可进入报名系统;(4)在报名系统中选择“初一报名”进入报名通道,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相关证件材料,进行“意愿选择” 并“提交”,完成报名。

选报公办学校者,只需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不用填报志愿。选报民办学校者可以分两批次填报,每批次最多填报2个志愿。第一批次志愿限填区内民办学校(蛟川书院、肯特学校)。第二批次志愿可以填全市范围内的民办学校。第二批次志愿仅用于第一批次志愿招录不足的民办学校的补招。第一批次的第一志愿必须填报,其它志愿可以不填。所有志愿一次性填报完成。

特别提醒:选报民办学校者请提前了解招生学校的招生简章。


四、 报名证件材料

网上报名时需要上传以下证件材料:户口簿(整本)、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抵押的要求出具银行盖章的抵押证明)、土地证(农村宅基地需上传,自建房需上传村证明)、拆迁协议(若涉及房屋拆迁时需上传)、结婚证(若父母户口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时需上传)、宁波大市无房证明(申请祖孙房时需上传)、学生基本信息表(市外小学毕业需上传)。

申请积分入学的还必须上传:1.社保参保证明(因企业原因社保缴纳在镇海区外、宁波市辖区的还需上传劳动合同);2.居住证(双方);3.综合积分明细单。

申请特殊优抚的还需要上传:烈士子女(烈属证或由民政局出具的相关证明)、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经部队政治工作部门盖章确认的证明)、华侨华人子女(由区侨办出具的相关证明)。


五、录取办法

“两街道”内公办学校根据“先片区、后学区”原则,按照适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产权住房等情况(“户”指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房”指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的住宅产权住房。如是共有房产,父〔母〕份额必须在60%以上。如同一套房子内尚有其他家庭的孩子在该片区初中就读,该套房产不能作为学区房。以下同),按下列先后顺序分批有序录取:

1. “两街道”内有户有房的适龄儿童就学

适龄儿童少年出生申报时户籍与其父母的户籍均挂靠在祖辈(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下同)处,父母双方在宁波大市内均一直无房,随父母居住在祖辈处(居住地为祖辈产权住房),视同有户有房。

2.有户无房的适龄儿童就学

(1)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房产为父母与他人共有且房产份额低于60%或公租房,且父母在宁波大市内无其他产权住房。

(2)其他两街道户籍,但父母在两街道无产权住房的适龄儿童。

户籍适龄儿童以片区为单位,按照以上录取顺序录取。如有户有房适龄儿童人数超过片区内相应学校仁爱中学、立人中学招生计划总和,则按照户籍迁入该片区时间先后录取;仁爱中学学区和立人中学学区间不平衡的,按照户房对应情况(户房是否一致)以及户籍迁入时间先后调剂。同一片区内房户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办理户房一致手续后,报名入户时间按迁移前落户该片区时间计算。

3. 有房无户的适龄儿童、政策性借读生就学

(1)我区小学毕业,随父母居住在两街道,居住地房屋产权为父母独立产权的(产权证取得时间截止到2021年5月13日),经核实确认,安排到古塘中学就读。

符合以上条件的父母独立产权房拆迁的,凭有效拆迁协议,经核实确认后,仍适用此条规定。如选择货币安置,超过半年未购房的,需回户籍地或按照积分入学办法提出入读申请。

(2)我区小学毕业,随父母居住在两街道的政策性借读生由教育局安排到古塘中学就读。

4.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量化积分就学

我区小学毕业,随父母居住在两街道,符合积分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根据《镇海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段入学管理办法》(镇政发〔2017〕2号)文件要求,按照积分入学办法提出入读申请,由区教育局按积分高低统筹安排学位并实行调剂政策。

此外,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港澳台同胞子女、华侨华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海外回归浙商子女等特殊优抚对象按相关文件执行。


六、 招生时间安排

(1)5 月21日—25日(每天7:30—22:30) 网上报名。 

(2)6月15日前完成报名资料信息核验,并完成招生管理系统相关报名数据修正。

(3)6 月19日前完成招生管理系统相关报名数据第二次确认。

(4)6月22日—29日民办学校录取。

(5)6月22日—7月5日户籍适龄儿童及有房无户适龄儿童、政策性借读生录取。

(6)7月6日—14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量化积分入学。

(7)7月15日—31日各初中发放入学通知书(现场信息确认时间由各校自行通知)。


七、其他说明

1.在区外小学就读、户籍在两街道的小学毕业生,于7月4日前将小学毕业生登记表、电子学籍系统打印的《学生基本信息表》(须由学校盖章)、健康体检表快递寄送至镇海区教育局教育一科(地址: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569号C2-506室,联系电话:89389708)。

2.不在两街道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于6月下旬办理相关手续,具体要求如下:

(1)在两街道公办小学毕业的要求回区外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的学生凭《在镇海借读的2021届小学毕业生要求回户籍所在地就读申请表》(由毕业小学提供)和相关材料,于6月30日前到毕业学校办理毕业生材料转移手续。

(2)在两街道公办小学毕业的要求回区内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的学生,自行按户籍所在地初中报名办法报名,录取后由所在初中提交名单,经区教育局审核后,学生的相关材料由区教育局教育一科统一转移给相关初中。

(3)被区外民办初中录取的学生,凭民办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到毕业学校办理登记手续,经区教育局审核后,学生的相关材料由区教育局教育一科统一转移给民办学校所在地教育局的普(基)教科。

3.不符合我区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建议尽早回户籍所在地报名,以免耽误升学。同时,不要相信通过收取财物帮助解决小孩入学的所谓中间人、关系户,以免上当受骗,造成财产损失。

来源:教育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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