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邮电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23〕7号)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2023年继续在江苏省内开展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学校面试成绩、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采取综合评价的方法,选拔综合素质优秀和拔尖创新潜质突出的优秀学生。
组织领导
招生计划
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学校选择国家级及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专业、基础学科和特色学科专业招生,计划设置如下:
注:1.考生须选择一个符合选考科目要求的综评组进行报名,注明是否服从专业调剂。2.招生计划以教育厅最终核定为准。3.英语和翻译专业招生语种要求为英语,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课程。
三报名条件
具有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的江苏省普通高中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报名。
(一)学科专长类
1、高中阶段获得数学、物理、信息学、化学、生物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二等奖(含)以上(证书颁发单位应为中国数学会、中国物理学会、中国计算机学会、中国化学会、中国植物学会和中国动物学会),选考科目符合相应专业要求,可报考综评组1、综评组2、综评组3。
2、高中阶段获得自然科学素养类竞赛省级三等奖(含)以上,选考科目符合相应专业要求,可报考综评组2、综评组3。
3、高中阶段获得人文综合素养类竞赛省级一等奖(含)以上,选考科目符合相应专业要求,可报考综评组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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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业优秀类4、高中阶段学业优秀,学习成绩排名在年级前列且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为化学的考生,可报考综评组3。
具体排名要求:
① 来自江苏省高品质示范高中首批建设立项学校及培育学校的学生,高中阶段有3个(含)以上学期期末考试(含模考)成绩排名位于就读中学同年级普通类首选物理学生的前50%(含);② 来自四星级中学的考生,高中阶段有3个(含)以上学期期末考试(含模考)成绩排名位于就读中学同年级普通类首选物理学生的前20%(含);或素质教育推进好,与我校人才培养有合作联动的中学学生,高中阶段有3个(含)以上学期期末考试(含模考)成绩排名位于就读中学同年级普通类首选物理学生的前30%(含);③ 来自其他中学的考生,高中阶段有3个(含)以上学期期末考试(含模考)成绩排名均位于就读中学同年级普通类首选物理学生的前5%(含)。(三)思想品行类
5、高中阶段思想品德优秀,荣获市级(设区市)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 “道德模范”、“见义勇为”、“新时代好少年”称号;荣获市级(设区市)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荣获市级(设区市)及以上共青团组织颁发的“优秀青年志愿者”、“优秀共青团员”、“最美中学生”称号,并经学校专家组审定,选考科目符合相应专业要求,可报考综评组2、综评组3、综评组4。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5月10日(5月10日24时报名系统关闭)。
(二)网上报名
1、登录试点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按照系统要求进行注册、报名。
选拔程序
(一)资格审核
报名截止后,我校成立专家组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将于5月25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并按规定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考生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二)确认面试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于5月31日前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面试确认并缴费。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规定,考生须缴纳综合评价招生测试费,标准为60元/生,逾期未确认或未缴费者将视为放弃面试资格。(三)准考证打印及面试考核安排
6月7日后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面试考核时间拟定于2023年6月11日,具体安排将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网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综合评价招生面试考核工作由招生就业处配合教务处组织实施。面试考核过程遵守“五随机”的原则,即“考官随机确定,考场随机分配,考题随机抽取,学生随机分流,考官随机轮场”,每组评委人数原则上不少于5人,并进行全程录音、录像。每个面试考核组的专家对考生分别独立打分,取平均分。(四)入选与公示学校根据考生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按综评组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入选考生数不超过学校各综评组招生计划数的5倍。入选考生名单经我校招生委员会审定后,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凡有举报并经查实,取消其综合评价招生报名资格。六录取办法
监督与处理
1、学校在综合评价招生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25-85866836,邮箱:jbxx@njupt.edu.cn。3、考生及其所在中学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完整齐全,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报名材料、证明材料等。如有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学校将把考生的违规事实通报省教育考试院。八联系方式
其他
4、本简章由南京邮电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我校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来源 | 南京邮电大学招生就业处
编辑 | 梁玥瑶
责编 | 饶清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