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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育辰:新见白起破鄢的楚简

新见白起破鄢的楚简

单育辰


2012年7月,荆州博物馆在对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纪南镇高台村一处编号为J67的战国古井的发掘中,出土了3枚有字残简,整理者认为竹简时代大约在战国中晚期,这是第一次在近距离靠近纪南城的古井中发现楚简,意义重大。《简帛》第十二辑发表了这3枚楚简,并附有彩照、红外线两种图版及摹本,整理者的释文为:[1]


简1:又(?)一妇人从䢿(鄢)言

简2:胃(谓)䢿(鄢)既逾邑造以

简3:仆驼造告郯陵公䣆公


整理者说:“我们暂时没有发现3枚残简内容上的逻辑先后关系,故未对其进行拼合编联。”又说:“简3所记内容与包山简‘集箸言’15号简‘仆五师宵倌之司败若敢告视日’较为接近。那么,简3大概是名为‘驼’的‘仆’向‘郯陵公、䣆公’二位县公为某事而‘告’的记载。据此,我们认为高台战国古井J67出土的3枚楚简亦可能属于文书简,具体内容还需进一步探讨。”

整理者的释文很是精当,把这3枚残简与包山简对比,把它们定位为文书简也是非常正确的。不过略为遗憾的是,整理者对这3枚残简的释文和拼合尚有一些问题。首先看释文,虽然《简帛》第十二辑图版质量不佳,但细察仍可看出其中有误释之处。如简2所谓的“邑”作A形,很明显是“也”字;而“造以”下面还有一个模乎不清的字(参图B),整理者未能指出,此字下则再无墨迹,从文例看,B有可能是“告”字;另外简3的“告”字作C1形,红外线图像对字形有干扰,但据《简帛》第十二辑所载的彩照(C2)来看,释“告”是正确的。



在看到《简帛》第十二辑之后,承蒙蒋鲁敬先生惠赐更清晰的红外线图版,其中A、B、C三字作下形:



可以看出,A确是”也”,C确是”告”,B的图版也清晰不少,但仍只是淡淡的墨痕,若无放大的原图,还是不能看得太清楚,为了明晰起见,我们把其中的墨痕勾勒出来:



可以看出,B确实是“告”字。

其次再看拼合。从“邑”、“辵”、“口”等字部来看,这三支残简显为一人所书。又据整理者言,简1、简2简首简尾均残断,简3简首完整,文字顶简书写,简尾残断。查验图版,简1碴口处为,简2碴口处为,二者碴口密合,试着把它们拼合后,这两简的释文为:


简1+2:□一妇人从䢿言【简1】胃(谓):“䢿既逾也。”造以告。


这两简都有“䢿”字,内容相关性很强;而在与高台古井简格式相类的包山楚简里,“言谓”两字连称是十分常见的,如下揭数例:


简80:少臧之州人冶士石佢讼其州人冶士石脖,言胃(谓)伤其弟石耴

简90:緐丘少司败远悸复,言胃(谓)緐丘之南里信有龚酉。

简120:猬言胃(谓)邞窃马于下蔡而鬻于阳城。

简121:言胃(谓)小人不信窃马。

简126+127:大宛痎、大驲尹师言胃(谓)阳鎆不与其父【126】阳年同室。

简152:左司马适命左令定之,言胃(谓)戌有后。


可见文义上简1与简2的拼合也是很顺畅的。简2下部虽然有残损,但由于“告”字下已是空白简,没有任何文字,所以文义还是完整的。

简3中有“仆驼”,其中“仆”是谦称,其后的“驼”是名,“仆驼造告”这种称谓格式可参包山简137反:“仆军造言之”,包山简中“仆”亦是谦称,“军”是名(即包山简135反、简131之“汤公竞军”)。这些简里的“造”可理解为“诣”,《广雅·释言》:“造,诣也。”(“驼”也有破读为“驰”的可能,“仆驰造告”之义即某人飞奔到某地(或某官府)告诉某事,其中的“仆”后未加人名,其人名应该在另一支已佚失的简上。)。高台古井简2的“造以告”与简3的“造告”关系密切,在高台古井仅存的三支简里,这种情况绝非巧合。所以简3与简1+2拼合的可能性也是很大的,简3的最下部有残留的墨痕,而简1首字下部为“又”形,上部也有残留的墨痕,很可能能拼为一字,可惜漶漫不清,已无法辨识了。

那么,我们可以进一步把这三支残简拼合为简3+1+2


仆驼造告郯陵公、䣆公:【3】□一妇人从䢿言【1】胃(谓):“䢿既逾也。”造以告。


其中的“䢿”整理者读为“鄢”,非常正确。“䢿”字在楚简中也常出现,如包山简19、49、66、81、95、155、157、167、170、171、174、176、188、194、清华一《楚居》简15等;亦称“䢿(鄢)郢”,见清华一《楚居》简14、《集成》419等。[2]据《楚居》所述,“䢿(鄢)郢”是楚惠王时代的都城,后人多认为其地在今湖北宜城市南(但仍有一些不同意见,此不详述)。虽然战国后期“鄢”早已不是楚国都城,但它仍是除楚都外最重要的城市之一。整理者误把“也”字释为“邑”,以致简文读不通,经过改释后,我们可以看出“逾”的主语是“䢿(鄢)”,根据“逾”在楚简中的使用情况,以及本简文义、语法的限制,它应该读为“降”,是攻降、投降的意思。

郭店《老子》甲简19“以逾甘露”、马王堆帛书《老子》甲、乙“以俞甘露”,今本《老子》作“以降甘露”。“逾(俞)”,喻纽侯部;“降”,见纽冬部,二者语音有密切的关系,所以今本《老子》的“降”在楚简中可写作“逾(俞)”。后来发表的很多楚简也证明“逾”可读为“降”:


新蔡简乙四96:荆王就祷荆牢,兆;文王以逾(降)就祷大牢,兆。

新蔡简甲一12:将逾(降)取廪,还返当毋有咎?

上博六《庄王既成》简3+4:载之专车以上乎,抑四(舫)以【3】逾(降)乎?

上博七《武王践阼》简2:武王斋三日,端服、冕,逾(降)堂阶。

清华二《系年》简131:楚师围之于,尽逾(降)郑师与其四将军。

清华二《系年》简133:王命平夜悼武君率师侵晋,逾(降)郜。

另外由简帛带来的线索,可知在传世典籍中如《楚辞·大司命》“君回翔兮以下,踰空桑兮从女”、《淮南子·道应》“子发攻蔡,踰之”,这些“踰(逾)”也应读为“降”。[3]值得注意的是,《系年》、《淮南子》与高台古井楚简的“降”都用为攻降的意思。

经过上述的改释与拼合,我们知道高台古井楚简记录的事情是:“驼”这个人去某地(或某官府)告诉郯陵公、䣆公,一个妇人从鄢来,说鄢已经被攻降了。这支简记录的事情比较完整,但因某种原因被扔入井中,其原因虽不可究诘,但恐非整理者所言的“竹简出土于古井内,可能是书手由于抄写错误而丢弃”这么简单。

简文所记载的鄢被攻降之事在史书上有明确记载:《史记·楚世家》:“(楚顷襄王)二十一年,秦将白起遂拔我郢,烧先王墓夷陵。楚襄王兵散,遂不复战,东北保于陈城。”《史记·白起王翦列传》:“其明年(秦昭襄王二十九年),攻楚,拔郢,烧夷陵,遂东至竟陵。楚王亡去郢,东走徙陈。秦以郢为南郡。”《史记·平原君虞卿列传》:“白起小竖子耳,率数万之众,兴师以与楚战,一战而举鄢郢,再战而烧夷陵,三战而辱王之先人。”对比这些史事可以看出,此简所记的就是楚顷襄王二十一年(公元前278年)白起破鄢的事件,它是目前发现的唯一一枚对此历史事件的即时记录,是唯一一支可以把书写时间准确定位到楚顷襄王二十一年的战国楚简,对楚简字体与同出器物的断代有着重要的标尺意义。

本文得到朱晓雪先生的指正,特此致谢!




注释

[1] 蒋鲁敬、刘建业:《湖北荆州高台战国古井群J67出土楚简初探》,《简帛》第十二辑,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年,第29~34页。

[2] 关于《集成》419“䢿(鄢)郢”的考释参董珊:《东周题铭校议(五种)》,吉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刘钊、何琳仪,1997年,第14~15页。

[3] 参单育辰:《楚地战国简帛与传世文献对读之研究》,中华书局,2014年,第183~18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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