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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中国发布首份《中国的北极政策》白皮书 打造“冰上丝绸之路”(附发布会及全文)

2018-01-31 中国网 华气能源猎头

北极航道:改写全球能源贸易方向


       北极航道如能开通,将对我国的对外贸易、能源运输、港口格局、产业分布乃至东北地区的前景产生巨大影响。虽然,北极航线的商用在自然环境和地缘政治上还面临不少障碍,但中国应早作打算、通盘考虑,积极争取在北极航线上的相关利益。

破冰船成为北极航道上不可缺少的“开路先锋”

       由于全球气候变暖,北极海冰有日渐融化的趋势,这也成为北极航道得以开通的前提条件。目前,北极航道只有在每年夏季能短暂开通,而且要依赖破冰船,才能开拓出其他商船能够通行的航道。在北极航道上,破冰船成为不可缺少的“开路先锋”。

北极航道如能实现商用,东北的前途或许会被改写

从北极上空鸟瞰地球北极航道的航程比传统航线缩短数千海里

       北极航道分为东北航道和西北航道两段。所谓的“东北”和“西北”是以大西洋为坐标原点的,由巴伦支海出发,经过欧亚大陆北方,穿过白令海峡到达太平洋的是东北航道。由戴维斯海峡出发,经过加拿大北极群岛和美国阿拉斯加北方,穿过白令海峡到达太平洋的是西北航道。从距离上来讲,北极航道比传统的经过苏伊士运河、巴拿马运河的航道要缩短很多。以大连港为例,走北极东北航道到达欧洲主要港口的距离分别为,至伦敦8395海里,至汉堡8290海里,至摩尔曼斯克6846海里,而传统的经过苏伊士运河的航线距离为,至伦敦10841海里,至汉堡11148海里,至摩尔曼斯克12438海里。从大连出发经北极西北航道到达北美东海岸港口的距离分别为,至纽约8455海里,至圣约翰斯7575海里,至丘吉尔7592海里,而传统的经过巴拿马运河的航线距离为,至纽约10604海里,至圣约翰斯11317海里,至丘吉尔13051海里。

       对于中国来说,东北航道意义更大,也最有可能成为我国“一带一路”战略重要补充的主要航段。目前从中国通往欧洲的最短航道要穿越马六甲海峡、苏伊士运河,距离大约为10000海里,而北极的东北航道如果能实现正常通航,将把这段距离缩短至7000海里左右,整整少走了3000海里。距离大大缩短带来的经济利益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即使东北航道只是夏季阶段性开通,也会吸引很多国家加入到对航道的开发过程中来。

       目前我国的能源运输通道比较单一,我国能源供给70%以上来自动荡的西亚及北非地区,能源进口主要依靠海运通道,并且海上运输大多需经过马六甲海峡,所谓的“马六甲海峡困局”阻碍了我国能源进口通道的安全畅通。而北极地区油气资源丰富,北极圈内石油储量预测为900亿桶,天然气储量为47 万亿立方米。北极航道开通之后,可作为便捷的运输通道为沿线的俄罗斯、加拿大、挪威等国的对外油气输出提供新通道,这将大大提升北极航道在全球能源贸易格局中的影响力与地位。也就是说,北极航道可以降低马六甲海峡、巴拿马运河、索马里海域和苏伊士运河等高敏感区域所带来的通道安全风险和经济成本,为我国的能源供给及能源安全提供更多保障。

       另外,北极航道连接的是全球贸易最为活跃的北美、欧洲和东亚地区,这些地区也是目前全球经济最为发达的地区,若与“一带一路”建设有机配合,势必会加强我国跨国经济合作的多元化。中国与北极航道沿线区域国家在经济和产业结构上存在明显差异,差异是双方经济合作的基础,有利于中国与北极航道沿线区域国家展开经济合作。我国与俄罗斯经济具有巨大的内在互补性,我国可以从俄罗斯进口石油、天然气、煤炭等资源和重工业产品;可以向俄罗斯出口纺织品、服装、鞋类、家具等轻工业商品。加拿大是石油、天然气、纸浆、矿产资源和农产品的主要出口国,我国则是劳动密集型产品主要出口国,双方可以实现经济和贸易的互补。


《中国的北极政策》白皮书发布

       中国26日发布的首份北极政策白皮书,称中国要借助北极航道的开发利用,把“一带一路”倡议扩大到北极,并试图减轻世人对其在北极日益显著的活动的担忧。

资料图片:“雪龙”号首次进入北极浮冰区。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8年1月26日(星期五)发表《中国的北极政策》白皮书,并于当日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白皮书和北极政策有关情况。外交部副部长孔铉佑和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言人胡凯红出席,并答记者问。

国新办《中国的北极政策》白皮书和北极政策有关情况发布会 中国网 宗超 摄

【国新办新闻发言人 胡凯红】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国务院新闻办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

       今天,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中国的北极政策》白皮书,同时举行新闻发布会,向大家介绍白皮书的主要内容和中国北极政策有关情况。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是外交部副部长孔铉佑先生。我是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言人胡凯红。

       首先,我就白皮书的主要内容作简要介绍。今天发表的《中国的北极政策》白皮书,是中国政府在北极政策方面发表的首部白皮书。白皮书指出北极问题具有全球意义和国际影响,中国是北极事务的重要利益攸关方,白皮书阐明了中国在北极问题上的基本立场,全面介绍了中国参与北极事务的政策目标、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主张,白皮书全文约9千字,有前言、正文和结束语三个部分组成。白皮书指出北极治理需要各利益攸关方的参与和贡献。中国是北极事务的积极参与者、建设者和贡献者,作为负责任的大国,愿本着“尊重、合作、共赢、可持续”的基本原则,与有关各方一道抓住北极发展的历史性机遇,积极应对北极变化带来的挑战,共同认识北极、保护北极、利用北极和参与治理北极。积极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涉北极的合作,积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北极的和平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

       我先介绍这些情况,下面请外交部副部长孔铉佑先生作介绍,然后回答大家的提问。

外交部副部长孔铉佑 中国网 宗超 摄

【外交部副部长 孔铉佑】首先欢迎各位媒体朋友们来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今天有这么多的媒体朋友到场,既在意料之中,又在意料之外。意料之中是大家肯定会关心今天《中国的北极政策》白皮书的发布,因为这是中国第一份关于北极政策的文件。意料之外是没有想到大家会这么关心。我先简要就有关情况作一下说明,供各位媒体朋友参考。

       北极是陆海兼备的疆域,它的特殊地理位置和生态环境决定了北极在科学研究、环境保护、资源利用和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北极问题不仅涉及北极国家,而且具有全球意义和国际影响。中国作为北极域外国家,是北极事务的积极参与者、建设者和贡献者,努力为北极的变化和发展贡献中国的智慧和力量。

       中国政府发表《中国的北极政策》白皮书旨在向各方全面介绍中国参与北极事务的基本立场和政策主张,传递中国致力于与各方共同维护北极的和平、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意愿。我们希望白皮书对内有利于指导中国的北极活动与北极的合作,提高中国公众对北极问题的认知。对外有利于与其他北极利益攸关方建立良性的互动,共创北极更加美好的未来。

       为了让大家更好的理解白皮书的主要内容,我想用“明确定位、设定目标、坚持原则、阐释主张”这十六个字加以概括。

       “明确定位”就是中国是北极事务的重要利益攸关方,这一身份定位是中国参与北极事务的基本出发点。这个定位体现在两个方面:

  • 第一,中国是地缘上的近北极国家,中国是陆上最接近北极圈的国家之一,北极的自然状况及其变化对中国的气候系统、生态系统以及中国的农林渔和海洋等产业具有直接的影响。

  • 第二,中国是北极有关跨区域和全球性问题或事务的重要攸关方和参与者,特别是北极的气候变化、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勘探与可持续利用、和平安全和发展等全球性挑战,与包括中国在内的域外国家密不可分。中国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和一系列涉北极国际条约的缔约国,作为世界贸易大国和能源消费大国,对北极跨区域和全球性事务肩负重要责任,与各国利益相融、休戚与共。

      设定目标。中国的北极政策目标是:认识北极、保护北极、利用北极和参与治理北极。

      上述目标要素有机联系,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认识北极是中国开展北极活动的先导。保护与利用北极是中国参与北极活动的两种主要形式。依法治理北极是中国参与北极事务规范化管理的主要手段。通过认识、保护、利用和参与北极的治理,中国致力于同各国一道,推动北极的可持续发展。

      坚持原则。中国坚持本着“尊重、合作、共赢、可持续”的基本原则参与北极事务。

      尊重就是要相互尊重,既尊重北极国家在北极享有的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尊重北极土著人的传统和文化,也尊重北极域外国家依法在北极开展活动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国际社会在北极的整体利益。

      合作就是要在北极建立多层次、全方位、宽领域的合作关系。

      共赢就是要在北极事务各利益攸关方之间追求互利互惠,在各活动领域之间追求和谐共进。

      可持续就是要在北极推动环境保护、资源开发利用和人类活动的可持续性,致力于北极的永续发展。

      上述四项基本原则是中国开展北极活动的根本指导原则,是中国外交政策在北极领域的具体体现与运用。

      阐释主张。中国参与北极事务的主要政策主张有五项:

  • 第一,不断深化对北极的探索和认知;

  • 第二,保护北极生态环境和应对气候变化;

  • 第三,依法合理利用北极资源,以可持续的方式参与北极航道、非生物资源、渔业等生物资源和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

  • 第四,积极参与北极治理和国际合作;

  • 第五,促进北极和平与稳定。

      上述五个方面的政策主张是中国北极政策目标和基本原则在北极各领域的具体化,是中国参与北极各领域事务的指导方针。

      我想指出的是,这份白皮书是中国政府对外发表的第一份北极政策文件,是指导中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参与北极事务的重要政策依据。今后,随着中国对北极的探索和认知的不断深入,中国政府将与时俱进适时更新北极政策文件。中国将严格遵循北极政策文件,为北极的和平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谢谢大家。

国新办新闻发言人胡凯红主持发布会 中国网 宗超 摄

【胡凯红】谢谢孔部长,开始提问,提问之前通报你所代表的新闻机构。今天安排了全场同传,因为来的外国记者朋友比较多。

【央视新闻频道记者】有两个问题。第一,中国作为非北极国家,想要在北极事务中发挥什么样的作用?第二,中国如此关注北极事务,不断开展北极活动的最终目标又是什么?谢谢。

      【孔铉佑】谢谢你的提问。在我刚才的介绍中谈到中国是以重要利益攸关方的身份定位来参与北极事务。基于这一基本定位,对于中国要在北极事务中所发挥的作用强调两点。一是不越位,二是不缺位。

      “不越位”就是说中国作为非北极的国家,不会介入完全属于北极国家之间,以及北极区域内部的事务。我们将依据国际法来参与北极事务,并且指导中国的实体和个人依据国际法和北极国家的国内法来开展北极活动和北极的相关合作。

      “不缺位”就是说中国作为北极事务的重要利益攸关方,将在北极跨区域和全球性问题上积极发挥建设性作用。

      中国的参与和贡献将为北极的发展带来机遇,我们愿意通过互利合作,与北极国家和人民共担促进发展的责任,共享北极发展的惠益。

我们关注北极事务,开展北极的活动旨在认识北极、保护北极、利用北极和参与治理北极。最终目标是在北极实现合作共赢和可持续发展,造福整个人类。这就是我们的目标。谢谢。

【日本经济新闻社记者】您刚才说到依法合理利用北极。我关注到北极的航道,关于北极航线的优点和缺点有各种各样的看法,中国对北极航道有什么样的期待?为了解决北极航道的缺点,中方将发挥什么样的作用?

      【孔铉佑】全球变暖使北极航道有望成为国际贸易的重要运输干线。我们作为海上贸易大国,也密切关注北极航道的开发利用情况,除了中国之外,包括日本、韩国等贸易大国也都非常关注利用的情况。我们愿意与有关国家特别是北极国家在北极航道的经济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和海洋科研等方面来开展互利互惠的合作。

      同时我想强调,中国尊重北极国家依法对其国家管辖海域行使管理权。我们注意到北极国家为服务通航,从法律制度、基础设施、海图、油污预防和反应等方面都做了很多充分的准备。我们主张北极国家依据国际法来管理北极航道,充分保障各个国家依法利用北极航道的权利和自由。

      我们希望有关北极航道的争议也可以依据国际法通过相关国家之间的友好协商得到妥善解决。谢谢。

【中国新闻社记者】中国对北极的国际治理有何看法和期待?谢谢。

      【孔铉佑】谢谢中新社这位媒体朋友的提问。北极治理一直是我们参与有关北极合作的重要目标,近些年来我们一直在同有关方面探讨以什么样的方式,通过参与北极治理来实现共赢。对于北极治理我们强调三个主题词或者关键词:维护、尊重、发展。

      维护是指维护北极国际治理的基本法律框架。目前没有统一的国际条约来规范各类的北极活动,《联合国宪章》、《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斯匹次卑尔根群岛条约》,为北极的国际治理提供了基本的法律框架或者基本遵循。实践证明这些框架是行之有效的,得到了各有关国家的认同和接受,也有力保障了公平合理的北极秩序。为了北极国际治理我们认为还是应该继续维护和坚持这一基本的法律框架。

      尊重是指尊重北极国际治理的合作机制。经过多年的发展,北极治理已经建立起全球、区域、国家三个层次,多个利益攸关方参与的多元合作机制。这些机制总体上运行还是有效的,有利推动了各个领域的北极合作。今后北极国际治理应当充分尊重现行的合作机制,平衡的顾及、照顾各方利益,推动实现合作共赢。

      发展是指推动北极国际治理与时俱进、有序的发展。近年来,北极的搜救、科研、航行等领域的新规则都陆续出台。北冰洋公海的渔业协定谈判也已经完成,代表了北极国际治理的最新发展。所以我们期待与有关各方一道,本着相互尊重、合作共赢的理念,继续推动北极国际治理的健康有序发展。谢谢。

【美国CNN记者】刚才你也提到了中国北极政策的目标,但是随着中国实力的增长,媒体也报道中国有成为极地强国的说法,所以在国际上有一些对中国在北极政策上是否有任何战略和军事意图这样的质疑或者戒备,包括中国在相关国家投资的增加造成影响力的增加,最终是否会成为战略的实力。您对这样的戒备或者是担忧有什么正面的回应吗?

      【孔铉佑】中国重视北极的开发利用,鼓励和支持有关企业团体依法有序的按照以下原则参与北极开发利用。

  • 一是严格依法利用。我们要求相关企业或者团体严格按照北极国家国内法和有关国际法来开展开发利用活动,包括遵循各方面的商业法律、劳工标准和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同时要求尊重当地土著人正当的利益和关切。

  • 二是绿色使用。我们要求企业或者团体严格按照北极国家有关环保标准来开发利用北极,以保护北极地区独特的生态环境,反对破坏性的开发,确保北极的可持续发展。

  • 三是合作利用。我们鼓励中国企业或者是团体利用自身的资金技术和国内市场的优势,通过国际合作来开发利用北极。

  • 四是遵循商业原则。我们鼓励本国企业按照商业模式参与北极的合作,在遵循市场规律和商业惯例的基础上与北极地区人民共享北极经济社会发展的红利。

  • 简而言之,我们参与北极开发利用的根本目标就是为了实现各方的互利共赢,来推动北极的可持续发展。

      我想强调的是,中国参与北极的开发利用是对北极的贡献,带来的是发展的机遇,受惠的是北极地区的人民。有人对我们参与北极开发可能还有一些疑虑,担心我们另有所图,或者掠夺资源、破坏环境,我觉得这种担心是完全没有必要的。北极国家有高度健全法律制度,对北极开发的环保、劳工、商业利用规定了很高的门槛,也有很高的标准。我相信我们会按照相关的标准和法律办事,为北极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福祉做出积极的贡献。谢谢。

【俄罗斯今日国际通讯社记者】据俄罗斯数据显示,2017年北方海航道破冰引航数据增加了20%,刚才日本记者提出的问题是关于北极航道的问题。请问中国公司是否要与俄罗斯公司合作,是否在这方面进行磋商。据环球时报报道,十年来俄罗斯北极地区中国旅客数量增加了9倍,因为中国游客数量增多,请问中方是否打算与俄罗斯或者其他相关部门建立合作关系?

      【孔铉佑】多年来中国和俄罗斯在北极事务上开展了很好的合作,我们知道俄罗斯是北极大国,在北极事务中具有重要的影响力。所以我们愿意从深化中俄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高度,加强与俄罗斯在北极各个领域的合作。

      刚才你提到的有关中国游客赴北极地区旅游人数在增加,我刚才讲了,一是要认识北极,二是要保护北极,切实做到北极的可持续发展。在这样的大前提下,为了北极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鼓励公民能够依照上述的原则到北极去旅游、科考。与此同时,我们在推行这项事业的过程中,也会始终与俄罗斯和其他有关国家密切的沟通与合作,确保北极政策的有关目标能够切实的得到实现。谢谢。

【人民日报记者】中国近年来在北极开展了很多相关活动,也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中国在北极开展相关活动的重点是什么?未来中国还准备开展哪些新的活动?采取哪些新举措?

      【孔铉佑】刚才我讲中国参与北极事务由来已久,大家可以查查资料,最早可以追溯到1925年我们加入《斯匹次卑尔根群岛条约》。自从上个世纪90年代起,中国对北极事务的参与也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当前中国北极活动的重点主要是包括北极科研、北极保护和北极合作三个方面:

  • 第一,中国持续开展北极的科研,探索和认知是北极是中国北极活动的优先方向。2004年中国的北极黄河站监测,从1990年起,中国以“雪龙号”科考船为平台,成功的进行了8次北冰洋的科学考察和14个年度的黄河站的站基科学考察。中国已经在北极地区逐步建立起海洋、冰雪、大气、生物、地质等多学科的观测体系。

  • 第二,中国坚持加强北极的保护。北极保护主要包括应对北极的气候变化、保护北极独特的自然环境和生态系统、尊重北极多样化的社会文化,以及土著人的历史传统。我们切实遵循《巴黎协定》的原则精神,采取减排措施来保护北极生态系统,持续参与北极候鸟迁徙研究,支持包括候鸟在内的北极物种的保护合作。

  • 第三,中国积极推动北极的合作。与各有关方面开展了北极合作是我们参与北极事务的有效途径,中国北欧北极合作研讨会迄今已经分别在中国和北欧共举办了五届,成为中国与北欧国家间探讨北极合作的重要平台。2013年,我们成功主办了第五届世界驯鹿养殖者代表大会,展现了我们与北极土著人组织的良好合作。我们参与俄罗斯亚马尔LNG项目成为北极国际合作的一个典范。从2016年开始,中国、日本、韩国北极事务高级别对话,每年举行一次,到现在为止已经举行了两次,有力推动了三国相关北极交流与合作。据我了解,今年中日韩的有关北极对话还将举行。

      今后,我们将遵循白皮书所述的北极政策的目标和基本原则,来稳步开展北极活动。目前我们正在建设新的科学考察的“破冰船”,预计明年将会建成并且交付使用。谢谢。

【德国世界报记者】我的问题是去年习近平主席在莫斯科发言的时候提到了“冰上丝绸之路”,在这份白皮书中提到的是北极的“丝绸之路”。关于“丝绸之路”这个概念您可以向我们进一步解释一下吗?

      【孔铉佑】习近平主席2013年提出共建“一带一路”的倡议,这个合作倡议秉持的原则在座的各位媒体朋友都很清楚,就是共商、共建、共享。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习近平主席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是开放、包容的合作倡议。

      当前,“一带一路”国际合作不断取得积极成果。其中“一带一路”建设与欧亚经济联盟的对接合作也在稳步的得到推进。中国同俄罗斯在“一带一路”建设与欧亚经济联盟对接的框架下,也在积极的探讨北极航道的开发利用合作,并且将北极航道开发利用,包括刚才这位媒体朋友谈到的打造“冰上丝绸之路”作为对接的重要方向,加以推动。

      中国将依托北极航道的开发利用,与俄罗斯以及其他有关有意愿的国家共同建设“冰上丝绸之路”。谢谢。

【路透社记者】孔部长难得有机会跟记者朋友见面,可不可以问关于朝鲜半岛局势的问题。您对这段时间的趋势有什么看法?为什么目前为止作为朝鲜事务的特使还没有去朝鲜?有没有计划去朝鲜?如果没有的话是什么问题?为什么到现在还没有到朝鲜。

【孔铉佑】实现半岛无核化,维护半岛和平稳定,通过协商对话来解决半岛问题,这是我们一以贯之的坚定立场。大家可能注意到,近一段时间以来,特别是进入新年以来,朝鲜半岛局势出现一些积极的动向,南北双方恢复了接触、对话。虽然当前南北双方的接触、对话主要是围绕平昌冬奥会的合作,但是我们认为在目前这样的背景之下,南北双方恢复接触、对话客观上有利于推动半岛局势进一步走向缓和。所以中方对南北接触、对话表示欢迎。而且也得到了国际社会的肯定和欢迎。我们希望南北双方通过接触、对话来不断的增进相互之间的理解,培育相互之间的信任。最终为半岛的和平与稳定,为通过政治对话来寻求半岛问题的根本解决发挥积极建设性的作用。

      我作为中国政府朝鲜半岛事务特别代表为什么至今没有去朝鲜,这个原因很复杂。但是不论是去不去朝鲜,我们致力于维护半岛和平稳定,致力于半岛无核化进程的坚定立场没有任何变化,我们正在积极的外交斡旋工作一刻也没有停止。我们希望目前半岛出现的积极互动态势能够继续延续下去,而且不仅仅限于平昌冬奥会,在南北双方的共同努力下,使南北双方出现对话、接触的势头适时能够转向解决半岛问题的政治对话。其他有关各方我们都希望对南北之间正面的接触和互动多给予支持,多做一些有利于南北之间的接触、对话延续下去的积极的正面的事情,而不是相反。

【澳门澳亚卫视记者】您刚才讲到白皮书当中说中国参与北极建设重要的目标就是保护与开发,您能否简单为我们介绍一下,下一步中国会在哪些方面贡献中国智慧?

      【孔铉佑】我们通过参与北极事务了解认识北极,利用保护北极,实现北极事务的可持续发展,这是我们的基本目标。与此同时我想强调,北极的保护不是中国一家的事情,是有关国家以及国际社会共同的事业。中国作为发展中的大国自然责无旁贷。中国是近北极的一个大国,所以北极能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北极独特的自然生态系统能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同中国自身的利益,同中国自身的环境保护是密不可分的。我们之所以能够本着积极的态度来参与北极的治理,也是出于这样的一种考虑。

      我相信中国的科学家、中国的有关方面都能够本着这样的态度,今后以更加积极的姿态,严格的按照今天我们发布的有关北极政策的文件来参与北极的治理,包括北极的保护。至于说具体的方案、贡献中国智慧,我相信中国的科学家和有关方面有足够的能力和智慧,为实现参与北极事务的基本目标做出他们自己的贡献。谢谢。

      【胡凯红】最后一个提问。

【日本NHK记者】想请您介绍一下“冰上丝绸之路”的概念,以及“冰上丝绸之路”具体的关键内容是什么?

      【孔铉佑】刚才我讲到了中俄双方都有意愿,一个是实现中国“一带一路”倡议与欧亚联盟的有效对接。其中共同建设“冰上丝绸之路”也是双方对接的一项内容。现在双方正在就如何实现更有效的对接,如何使“冰上丝绸之路”的内涵更加具体,更契合各自的发展实际和需要,更切合今后一个时期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需要,下一步,中国、俄罗斯以及有关方面还需要进行深入的探讨。谢谢。

      【胡凯红】今天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孔部长,谢谢各位。

来源: 中国网


相关: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月26日发表《中国的北极政策》白皮书。

全文如下:

中国的北极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2018年1月

目录

前言

一、北极的形势与变化

二、中国与北极的关系

三、中国的北极政策目标和基本原则

四、中国参与北极事务的主要政策主张

结束语

前言

      近年来,全球气候变暖,北极冰雪融化加速。在经济全球化、区域一体化不断深入发展的背景下,北极在战略、经济、科研、环保、航道、资源等方面的价值不断提升,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北极问题已超出北极国家间问题和区域问题的范畴,涉及北极域外国家的利益和国际社会的整体利益,攸关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共同命运,具有全球意义和国际影响。

      中国倡导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北极事务的积极参与者、建设者和贡献者,努力为北极发展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力量。为了阐明中国在北极问题上的基本立场,阐释中国参与北极事务的政策目标、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主张,指导中国相关部门和机构开展北极活动和北极合作,推动有关各方更好参与北极治理,与国际社会一道共同维护和促进北极的和平、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中国政府发表本白皮书。

一、北极的形势与变化

      北极具有特殊的地理位置。地理上的北极通常指北极圈(约北纬66度34分)以北的陆海兼备的区域,总面积约2100万平方公里。在国际法语境下,北极包括欧洲、亚洲和北美洲的毗邻北冰洋的北方大陆和相关岛屿,以及北冰洋中的国家管辖范围内海域、公海和国际海底区域。北极事务没有统一适用的单一国际条约,它由《联合国宪章》《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斯匹次卑尔根群岛条约》等国际条约和一般国际法予以规范。

      北极的大陆和岛屿面积约800万平方公里,有关大陆和岛屿的领土主权分别属于加拿大、丹麦、芬兰、冰岛、挪威、俄罗斯、瑞典、美国八个北极国家。北冰洋海域的面积超过1200万平方公里,相关海洋权益根据国际法由沿岸国和各国分享。北冰洋沿岸国拥有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等管辖海域,北冰洋中还有公海和国际海底区域。

      北极域外国家在北极不享有领土主权,但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国际条约和一般国际法在北冰洋公海等海域享有科研、航行、飞越、捕鱼、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等权利,在国际海底区域享有资源勘探和开发等权利。此外,《斯匹次卑尔根群岛条约》缔约国有权自由进出北极特定区域,并依法在该特定区域内平等享有开展科研以及从事生产和商业活动的权利,包括狩猎、捕鱼、采矿等。

      北极具有独特的自然环境和丰富的资源,大部分海域常年被冰层覆盖。当前,北极自然环境正经历快速变化。过去30多年间,北极地区温度上升,使北极夏季海冰持续减少。据科学家预测,北极海域可能在本世纪中叶甚至更早出现季节性无冰现象。一方面,北极冰雪融化不仅导致北极自然环境变化,而且可能引发气候变暖加速、海平面上升、极端天气现象增多、生物多样性受损等全球性问题。另一方面,北极冰雪融化可能逐步改变北极开发利用的条件,为各国商业利用北极航道和开发北极资源提供机遇。北极的商业开发利用不仅将对全球航运、国际贸易和世界能源供应格局产生重要影响,对北极的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巨大变化,对北极居民和土著人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产生重要影响,还可能对北极生态环境造成潜在威胁。在处理涉北极全球性问题方面,国际社会命运与共。

二、中国与北极的关系

      中国是北极事务的重要利益攸关方。中国在地缘上是“近北极国家”,是陆上最接近北极圈的国家之一。北极的自然状况及其变化对中国的气候系统和生态环境有着直接的影响,进而关系到中国在农业、林业、渔业、海洋等领域的经济利益。

      同时,中国与北极的跨区域和全球性问题息息相关,特别是北极的气候变化、环境、科研、航道利用、资源勘探与开发、安全、国际治理等问题,关系到世界各国和人类的共同生存与发展,与包括中国在内的北极域外国家的利益密不可分。中国在北冰洋公海、国际海底区域等海域和特定区域享有《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斯匹次卑尔根群岛条约》等国际条约和一般国际法所规定的科研、航行、飞越、捕鱼、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资源勘探与开发等自由或权利。中国是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肩负着共同维护北极和平与安全的重要使命。中国是世界贸易大国和能源消费大国,北极的航道和资源开发利用可能对中国的能源战略和经济发展产生巨大影响。中国的资金、技术、市场、知识和经验在拓展北极航道网络和促进航道沿岸国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可望发挥重要作用。中国在北极与北极国家利益相融合,与世界各国休戚与共。

      中国参与北极事务由来已久。1925年,中国加入《斯匹次卑尔根群岛条约》,正式开启参与北极事务的进程。此后,中国关于北极的探索不断深入,实践不断增加,活动不断扩展,合作不断深化。1996年,中国成为国际北极科学委员会成员国,中国的北极科研活动日趋活跃。从1999年起,中国以“雪龙”号科考船为平台,成功进行了多次北极科学考察。2004年,中国在斯匹次卑尔根群岛的新奥尔松地区建成“中国北极黄河站”。截至2017年年底,中国在北极地区已成功开展了八次北冰洋科学考察和14个年度的黄河站站基科学考察。借助船站平台,中国在北极地区逐步建立起海洋、冰雪、大气、生物、地质等多学科观测体系。2005年,中国成功承办了涉北极事务高级别会议的北极科学高峰周活动,开亚洲国家承办之先河。2013年,中国成为北极理事会正式观察员。近年来,中国企业开始积极探索北极航道的商业利用。中国的北极活动已由单纯的科学研究拓展至北极事务的诸多方面,涉及全球治理、区域合作、多边和双边机制等多个层面,涵盖科学研究、生态环境、气候变化、经济开发和人文交流等多个领域。作为国际社会的重要成员,中国对北极国际规则的制定和北极治理机制的构建发挥了积极作用。中国发起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一带一路”)重要合作倡议,与各方共建“冰上丝绸之路”,为促进北极地区互联互通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带来合作机遇。

三、中国的北极政策目标和基本原则

      中国的北极政策目标是:认识北极、保护北极、利用北极和参与治理北极,维护各国和国际社会在北极的共同利益,推动北极的可持续发展。

认识北极就是要提高北极的科学研究水平和能力,不断深化对北极的科学认知和了解,探索北极变化和发展的客观规律,为增强人类保护、利用和治理北极的能力创造有利条件。

      保护北极就是要积极应对北极气候变化,保护北极独特的自然环境和生态系统,不断提升北极自身的气候、环境和生态适应力,尊重多样化的社会文化以及土著人的历史传统。

      利用北极就是要不断提高北极技术的应用水平和能力,不断加强在技术创新、环境保护、资源利用、航道开发等领域的北极活动,促进北极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当地居民的生活条件,实现共同发展。

      参与治理北极就是要依据规则、通过机制对北极事务和活动进行规范和管理。对外,中国坚持依据包括《联合国宪章》《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气候变化、环境等领域的国际条约以及国际海事组织有关规则在内的现有国际法框架,通过全球、区域、多边和双边机制应对各类传统与非传统安全挑战,构建和维护公正、合理、有序的北极治理体系。对内,中国坚持依法规范和管理国内北极事务和活动,稳步增强认识、保护和利用北极的能力,积极参与北极事务国际合作。

      通过认识北极、保护北极、利用北极和参与治理北极,中国致力于同各国一道,在北极领域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国在追求本国利益时,将顾及他国利益和国际社会整体利益,兼顾北极保护与发展,平衡北极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以推动北极的可持续发展。

      为了实现上述政策目标,中国本着“尊重、合作、共赢、可持续”的基本原则参与北极事务。

      尊重是中国参与北极事务的重要基础。尊重就是要相互尊重,包括各国都应遵循《联合国宪章》《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国际条约和一般国际法,尊重北极国家在北极享有的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尊重北极土著人的传统和文化,也包括尊重北极域外国家依法在北极开展活动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国际社会在北极的整体利益。

      合作是中国参与北极事务的有效途径。合作就是要在北极建立多层次、全方位、宽领域的合作关系。通过全球、区域、多边和双边等多层次的合作形式,推动北极域内外国家、政府间国际组织、非国家实体等众多利益攸关方共同参与,在气候变化、科研、环保、航道、资源、人文等领域进行全方位的合作。

共赢是中国参与北极事务的价值追求。共赢就是要在北极事务各利益攸关方之间追求互利互惠,以及在各活动领域之间追求和谐共进。不仅要实现各参与方之间的共赢,确保北极国家、域外国家和非国家实体的普惠,并顾及北极居民和土著人群体的利益,而且要实现北极各领域活动的协调发展,确保北极的自然保护和社会发展相统一。

      可持续是中国参与北极事务的根本目标。可持续就是要在北极推动环境保护、资源开发利用和人类活动的可持续性,致力于北极的永续发展。实现北极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机协调,实现开发利用与管理保护的平衡兼顾,实现当代人利益与后代人利益的代际公平。

四、中国参与北极事务的主要政策主张

      中国参与北极事务坚持科研先导,强调保护环境、主张合理利用、倡导依法治理和国际合作,并致力于维护和平、安全、稳定的北极秩序。

(一)不断深化对北极的探索和认知

      北极具有重要的科研价值。探索和认知北极是中国北极活动的优先方向和重点领域。

      中国积极推动北极科学考察和研究。中国尊重北极国家对其国家管辖范围内北极科考活动的专属管辖权,主张通过合作依法在北极国家管辖区域内开展北极科考活动,坚持各国在北冰洋公海享有科研自由。中国积极开展北极地质、地理、冰雪、水文、气象、海冰、生物、生态、地球物理、海洋化学等领域的多学科科学考察;积极参与北极气候与环境变化的监测和评估,通过建立北极多要素协同观测体系,合作建设科学考察或观测站、建设和参与北极观测网络,对大气、海洋、海冰、冰川、土壤、生物生态、环境质量等要素进行多层次和多领域的连续观测。中国致力于提高北极科学考察和研究的能力建设,加强北极科考站点和科考船只等保障平台的建设与维护并提升其功能,推进极地科学考察破冰船的建造工作等。

      中国支持和鼓励北极科研活动,不断加大北极科研投入的力度,支持构建现代化的北极科研平台,努力提高北极科研能力和水平。大力开展北极自然科学研究,加强北极气候变化和生态环境研究,进一步推动物理、化学、生命、地球等基础学科的发展。不断加强北极社会科学研究,包括北极政治、经济、法律、社会、历史、文化以及北极活动管理等方面,促进北极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研究的协同创新。加强北极人才培养和科普教育,支持高校和科研机构培养北极自然和社会科学领域的专业人才,建立北极科普教育基地,出版北极相关文化产品,提高公民的北极意识。积极推进北极科研国际合作,推动建立开放包容的国际北极环境监测网络,支持通过国际北极科学委员会等平台开展务实合作,鼓励中国科学家开展北极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推动中国高校和科研机构加盟“北极大学”协作网络。

      技术装备是认知、利用和保护北极的基础。中国鼓励发展注重生态环境保护的极地技术装备,积极参与北极开发的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深海远洋考察、冰区勘探、大气和生物观测等领域的装备升级,促进在北极海域石油与天然气钻采、可再生能源开发、冰区航行和监测以及新型冰级船舶建造等方面的技术创新。

(二)保护北极生态环境和应对气候变化

      中国坚持依据国际法保护北极自然环境,保护北极生态系统,养护北极生物资源,积极参与应对北极环境和气候变化的挑战。

1.保护环境

      中国始终把解决全球性环境问题放在首要地位,认真履行有关国际条约的义务,承担环境保护责任。中国积极参加北极环境治理,加强北极活动的环境影响研究和环境背景调查,尊重北极国家的相关环保法规,强化环境管理并推动环境合作。

      海洋环境是北极环境保护的重点领域。中国支持北冰洋沿岸国依照国际条约减少北极海域陆源污染物的努力,致力于提高公民和企业的环境责任意识,与各国一道加强对船舶排放、海洋倾废、大气污染等各类海洋环境污染源的管控,切实保护北极海洋环境。

2.保护生态

      北极是全球多种濒危野生动植物的重要分布区域。中国重视北极可持续发展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全球变化与人类活动对北极生态系统影响的科学评估,加强对北极候鸟及其栖息地的保护,开展北极候鸟迁徙规律研究,提升北极生态系统的适应能力和自我恢复能力,推进在北极物种保护方面的国际合作。

3.应对气候变化

      应对北极气候变化是全球气候治理的重要环节。中国一贯高度重视气候变化问题,已将落实“国家自主贡献”等应对气候变化的措施列入国家整体发展议程和规划,为《巴黎协定》的缔结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的减排措施对北极的气候生态环境具有积极影响。中国致力于研究北极物质能量交换过程及其机理,评估北极与全球气候变化的相互作用,预测未来气候变化对北极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潜在风险,推动北极冰冻圈科学的发展。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气候变化问题的认知水平,促进应对北极气候变化的国际合作。

(三)依法合理利用北极资源

      北极资源丰富,但生态环境脆弱。中国倡导保护和合理利用北极,鼓励企业利用自身的资金、技术和国内市场优势,通过国际合作开发利用北极资源。中国一贯主张,开发利用北极的活动应遵循《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斯匹次卑尔根群岛条约》等国际条约和一般国际法,尊重北极国家的相关法律,并在保护北极生态环境、尊重北极土著人的利益和关切的前提下,以可持续的方式进行。

1.参与北极航道开发利用

      北极航道包括东北航道、西北航道和中央航道。全球变暖使北极航道有望成为国际贸易的重要运输干线。中国尊重北极国家依法对其国家管辖范围内海域行使立法权、执法权和司法权,主张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国际条约和一般国际法管理北极航道,保障各国依法享有的航行自由以及利用北极航道的权利。中国主张有关国家应依据国际法妥善解决北极航道有关争议。

      中国愿依托北极航道的开发利用,与各方共建“冰上丝绸之路”。中国鼓励企业参与北极航道基础设施建设,依法开展商业试航,稳步推进北极航道的商业化利用和常态化运行。中国重视北极航道的航行安全,积极开展北极航道研究,不断加强航运水文调查,提高北极航行、安全和后勤保障能力。切实遵守《极地水域船舶航行安全规则》,支持国际海事组织在北极航运规则制定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主张在北极航道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方面加强国际合作。

2.参与油气和矿产等非生物资源的开发利用

      中国尊重北极国家根据国际法对其国家管辖范围内油气和矿产资源享有的主权权利,尊重北极地区居民的利益和关切,要求企业遵守相关国家的法律并开展资源开发风险评估,支持企业通过各种合作形式,在保护北极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参与北极油气和矿产资源开发。

      北极富含地热、风能等清洁能源。中国致力于加强与北极国家的清洁能源合作,推动与北极国家在清洁能源开发的技术、人才和经验方面开展交流,探索清洁能源的供应和替代利用,实现低碳发展。

3.参与渔业等生物资源的养护和利用

      鱼类资源受气候变化等因素影响出现向北迁移趋势,北冰洋未来可能成为新渔场。中国在北冰洋公海渔业问题上一贯坚持科学养护、合理利用的立场,主张各国依法享有在北冰洋公海从事渔业资源研究和开发利用活动的权利,同时承担养护渔业资源和保护生态系统的义务。

      中国支持就北冰洋公海渔业管理制定有法律拘束力的国际协定,支持基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建立北冰洋公海渔业管理组织或出台有关制度安排。中国致力于加强对北冰洋公海渔业资源的调查与研究,适时开展探捕活动,建设性地参与北冰洋公海渔业治理。中国愿加强与北冰洋沿岸国合作研究、养护和开发渔业资源。中国坚持保护北极生物多样性,倡导透明合理地勘探和使用北极遗传资源,公平公正地分享和利用遗传资源产生的惠益。

4.参与旅游资源开发

      北极旅游是新兴的北极活动,中国是北极游客的来源国之一。中国支持和鼓励企业与北极国家合作开发北极旅游资源,主张不断完善北极旅游安全、保险保障和救援保障体系,切实保障各国游客的安全。坚持对北极旅游从业机构与人员进行培训和监管,致力于提高中国游客的北极环保意识,积极倡导北极的低碳旅游、生态旅游和负责任旅游,推动北极旅游业可持续发展。

      中国坚持在尊重北极地区居民和土著人的传统和文化,保护其独特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以及尊重北极国家为加强北极地区居民能力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高教育和医疗水平所作努力的前提下,参与北极资源开发利用,使北极地区居民和土著人成为北极开发的真正受益者。

(四)积极参与北极治理和国际合作

      中国主张构建和完善北极治理机制。坚持依法规范、管理和监督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北极活动,努力确保相关活动符合国际法并尊重有关国家在环境保护、资源养护和可持续利用方面的国内法,切实加强中国北极对外政策和事务的统筹协调。在此基础上,中国积极参与北极国际治理,坚持维护以《联合国宪章》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为核心的现行北极国际治理体系,努力在北极国际规则的制定、解释、适用和发展中发挥建设性作用,维护各国和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

      中国主张稳步推进北极国际合作。加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框架下关于北极领域的国际合作,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重点开展以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为主要内容的务实合作,包括加强与北极国家发展战略对接、积极推动共建经北冰洋连接欧洲的蓝色经济通道、积极促进北极数字互联互通和逐步构建国际性基础设施网络等。中方愿与各方以北极为纽带增进共同福祉、发展共同利益。

      在全球层面,中国积极参与全球环境、气候变化、国际海事、公海渔业管理等领域的规则制定,依法全面履行相关国际义务。中国不断加强与各国和国际组织的环保合作,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和绿色低碳发展,积极推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进程与合作,坚持公平、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和各自能力原则,推动发达国家履行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巴黎协定》中作出的承诺,为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提供支持。中国建设性地参与国际海事组织事务,积极履行保障海上航行安全、防止船舶对海洋环境造成污染等国际责任。中国主张加强国际海事技术合作,在国际海事组织框架内寻求全球协调一致的海运温室气体减排解决方案。中国积极参与北冰洋公海渔业管理问题相关谈判,主张通过制定有法律拘束力的国际协定管理北冰洋公海渔业资源,允许在北冰洋公海开展渔业科学研究和探捕活动,各国依据国际法享有的公海自由不受影响。

      在区域层面,中国积极参与政府间北极区域性机制。中国是北极理事会正式观察员,高度重视北极理事会在北极事务中发挥的积极作用,认可北极理事会是关于北极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等问题的主要政府间论坛。中国信守申请成为北极理事会观察员时所作各项承诺,全力支持北极理事会工作,委派专家参与北极理事会及其工作组和特别任务组的活动,尊重北极理事会通过的《北极海空搜救合作协定》《北极海洋油污预防与反应合作协定》《加强北极国际科学合作协定》。中国支持通过北极科技部长会议等平台开展国际合作。

      在多边和双边层面,中国积极推动在北极各领域的务实合作,特别是大力开展在气候变化、科考、环保、生态、航道和资源开发、海底光缆建设、人文交流和人才培养等领域的沟通与合作。中国主张在北极国家与域外国家之间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已与所有北极国家开展北极事务双边磋商。2010年,中美建立了海洋法和极地事务年度对话机制。自2013年起,中俄持续举行北极事务对话。2012年,中国与冰岛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冰岛共和国政府关于北极合作的框架协议》,这是中国与北极国家缔结的首份北极领域专门协议。中国重视发展与其他北极域外国家之间的合作,已同英国、法国开展双边海洋法和极地事务对话。2016年,中国、日本、韩国启动北极事务高级别对话,推动三国在加强北极国际合作、开展科学研究和探索商业合作等方面交流分享相关政策、实践和经验。

      中国支持各利益攸关方共同参与北极治理和国际合作。支持“北极-对话区域”、北极圈论坛、“北极前沿”、中国-北欧北极研究中心等平台在促进各利益攸关方交流合作方面发挥作用。支持科研机构和企业发挥自身优势参与北极治理,鼓励科研机构与外国智库、学术机构开展交流和对话,支持企业依法有序参与北极商业开发和利用。

(五)促进北极和平与稳定

      北极的和平与稳定是各国开展各类北极活动的重要保障,符合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各国的根本利益。中国主张和平利用北极,致力于维护和促进北极的和平与稳定,保护北极地区人员和财产安全,保障海上贸易、海上作业和运输安全。中国支持有关各方依据《联合国宪章》《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国际条约和一般国际法,通过和平方式解决涉北极领土和海洋权益争议,支持有关各方维护北极安全稳定的努力。中国致力于加强与北极国家在海空搜救、海上预警、应急反应、情报交流等方面的国际合作,妥善应对海上事故、环境污染、海上犯罪等安全挑战。

结束语

      北极的未来关乎北极国家的利益,关乎北极域外国家和全人类的福祉,北极治理需要各利益攸关方的参与和贡献。作为负责任的大国,中国愿本着“尊重、合作、共赢、可持续”的基本原则,与有关各方一道,抓住北极发展的历史性机遇,积极应对北极变化带来的挑战,共同认识北极、保护北极、利用北极和参与治理北极,积极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涉北极合作,积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北极的和平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


来源: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站&中国网

编辑:华气能源猎头(微号:energyh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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