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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陕投国贸:签了!成为​国家管网2021年LNG接收站托运商首家签约单位!托运商能否托住管网公平开放?

原标题:签了!华山创业成为国家管网2021年LNG接收站托运商首家签约单位
来源:华山创业  作者:王丹 李天成 2021-03-18   
       3月12日,华山创业国家管网集团海南天然气公司在海南洋浦经济开发区举行了液化天然气接收站使用签约仪式,此举为华山创业打通LNG进出口业务综合全产业链条的关键节点。

       国家管网集团表示,在确定的2021年LNG接收站托运商名录中,华山创业国际公司是首家进行签约的企业,将本着“资源共享、互利共赢、战略联盟、长远发展”的原则,全力为华山创业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希望双方以此次签约为契机,不断建立良好合作关系,实现互利共赢。
       华山创业将充分把握与国家管网平台的合作契机,借助海南洋浦的地理位置优势和税收等利好政策,健康有序地开展LNG进出口业务,不断将两家合作推向深入。


相关:华山创业国际公司入围国家管网集团2021年LNG接收站托运商名录

来源:华山创业 2021-02-19  (胡民鉴 韩力璞)

      1月25日,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管网集团)发布了2021年LNG接收站剩余能力集中受理托运商的入围名单,华山创业国际公司成功入选,成为全国54家获准进入公司之一,标志着国际公司成功迈入液化天然气国际进口贸易企业行列。


        当前,国际公司已取得海外优质天然气源、国内终端用户资源,并与世界前五名的专业天然气船运公司签订了运输合作协议。后期,国际公司将按照国家管网集团的规定,签署《液化天然气接收站使用合同》和《天然气管道运输服务合同》,并与包括海南洋浦港在内的多个天然气存储罐区的企业签订“天然气窗口期”使用协议,致力打通液化天然气的综合全产业链条,为形成“运-贸-储-融”一体化现代物流体系做出新贡献。

关于陕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sxigc.com:
       陕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陕投集团”)是陕西省首家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隶属于陕西省人民政府,注册地在西安市,注册资本100亿元,总资产近2000亿元,拥有全资、控股子公司29家,全系统员工2.5万余人。
       陕投集团的前身,是1991年成立的陕西省电力建设投资开发公司,依靠国家集资办电政策起步,管理和使用电建电权基金,在陕北、关中和陕南投资火电厂、水电厂和电网建设。1998年公司改制为陕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省政府的投资平台,由单一的电力建设专业化公司走向以电力建设为主导、多元发展的综合性投资公司,并形成了金融行业的半壁江山。2011年陕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陕西省煤田地质集团有限公司合并重组为陕西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省煤田地质集团有限公司是由创立于1954年的陕西省煤田地质局改制成立的国有独资地质勘查与开发一体化企业。重组以后,公司形成了以能源、金融为主体,多元优势互补,企业稳健发展的格局。2018年公司按照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功能定位和发展要求,更名为陕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专业从事我省国有资本的投资和运营。

关于陕西华山创业有限公司http://www.huashanchuangye.com:
       陕西华山创业有限公司陕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30日,注册地址为西安市新城区西一路41号。2006年8月,吸收合并陕西天河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8月,与陕西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煤炭运销分公司合并重组,注册资金13.14亿元。公司是集团公司专业化的物流贸易业务板块,以投资和国内外贸易为两大主营业务。近两年来,均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0多亿元。   

     公司现有参控股企业17个,其中控股企业4个,参股企业13个。公司是上市公司陕西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三大股东;公司控股的澳门华山创业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与贸易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在境外注册的子公司,是华山公司对外合作与交流的一个重要窗口。
     公司国内外贸易业务,近年来业务范围不断扩大。公司本部设立了招标集采部、汽车销售事业部、焦炭销售事业部及市场一、二部等部门。主要承担集团公司系统的物资集中采购供应业务、新业务开拓和新公司孵化功能。其中,焦炭出口业务已经在陕西省出口贸易单位中名列前茅,成为省内重要的创汇业务。

附:2021年LNG接收站托运商名录
【天然气】国家管网:共82家托运商申请,54家入围!2021年LNG接收站窗口期托运商入围名单公布(附名单及托运商工商资料)

相关:【观察】托运商能否托住管网公平开放?
来源:中国石油石化(微号:ChinacpcM)  吕淼 徐博
       1月15日,国家管网集团开放旗下LNG接收站窗口期申请,服务申请时间范围为2021年2月至2022年2月。这是国家管网集团自2020年9月30日正式运营以来首次明确接收站窗口期分配原则并公开窗口期申请流程。
       1月25日,《国家管网集团2021年LNG接收站窗口期集中受理公告》发布。公告称,累计有82家托运商向国家管网集团提交新增服务申请函。按照《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相关要求,国家管网集团对提交新增服务申请托运商的准入资格、资信和财务状况以及提交申请材料有效性进行审查。经审查,共有54家托运商入围,详细名单同时公布。
更多市场主体       托运商,是指管道气输送中的天然气的所有者。他们与管道公司签署管道容量使用合同,将天然气输送至不同的市场区域。托运商可以是天然气的生产者、消费者、配气商或者营销商。
       应该说,“打造”国家管网集团的初衷就是为了实现天然气管道的公平开放和天然气运销分离,为所有的市场参与者提供统一的运输平台。国家管网集团既不生产天然气,也不销售天然气,只是扮演“天然气高速公路”的角色。为了保证天然气运输系统畅通,国家管网集团需要制定“高速公路规则”,对上高速的车辆进行准入——身份确认、缴纳费用等。这就是开展遴选托运商工作的目的。       对此次入围的54家企业进行归类和分析可以发现,如果按照天然气产业链来划分,呈现如下特点:
  • 一是包括以“三桶油”、中化、振华石油等为代表的传统上游企业,即天然气的生产者。

  • 二是包括近年来较为活跃的“第二梯队”——城市燃气企业、LNG贸易商,即天然气的配气商或者营销商。例如北京燃气集团、深圳燃气集团、新奥、港华、中燃等城市燃气企业,九丰、协鑫、如东金太等贸易类公司。

  • 三是包括华电、广东能源集团等电力企业和玖龙能源、武汉嘉奥、西安标普为代表的终端用户,即天然气的消费者。

       经过统计,国内上游企业仅占比9%,中下游企业占比达84%。其中,城市燃气企业占比27%,LNG贸易企业占比13%,终端用户占比达44%。BP、壳牌、SK和太平洋油气在中国的公司也得以入围,占比7%。
       从数据上不难看出,此次入围名单中,城市燃气企业、终端用户占比较高,LNG贸易类企业次之,而传统的上游企业“乏善可陈”。
积极面与不足并存       54家企业能够获得托运商资格,是我国天然气市场化改革很大的进步。因为这些企业都是天然气市场的竞争者。如果都可以通过国家管网集团获得管道容量,安排天然气运输,那么全国天然气市场初步竞争的态势将很快形成。
       但是,从此次国家管网集团提出的分配原则来看,笔者认为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需要加以改进的地方。积极的方面:
  • 一是国家管网集团提出的分配原则体现了保供与盈利的双重目标。即通过授予托运商窗口期来鼓励相关企业参与冬季保供,以周转速度和提气周期约束占罐存的时间,进而提高接收站的利用率。

  • 二是明确提出了现有合同、现有服务优先的原则,既保障“三桶油”的合理权益(主要是中国海油长协合同的如约执行),又以高周转率优先来避免出现占而不用的情况,为其他托运商提供参与的机会。

  • 三是提出下游销售是终端用户的优先,体现了国家管网集团对纯贸易商的警惕,不希望贸易商投机获利,搅乱市场。从笔者前面分析的入围企业的特点可以看出,已经基本达到了公开遴选托运商的预期目标。

       当然,这次的分配原则还是有些相对粗放,有需要改进的地方。
       首先,接收站的现有合同和服务有哪些,国家管网集团尚未提出具体的内容。当然,国家管网集团已经草拟了合同文本和服务协议,近期在征求有关各方的意见。       其次,冬季保供的贡献如何衡量,是按冬季供应总量还是增量,抑或是短缺时能顶上供应?这些问题没有明确。       再次,除保供贡献外,托运商还需提供冬季LNG资源。但事实是,除“三桶油”外的其他托运商大部分难以满足这个条件。       一方面,“第二梯队”买家现在普遍青睐廉价现货,尚未启动来冬的资源部署;另一方面,部分买家经历了这个冬季的短缺和破纪录的历史高价的刺激之后,可能转向增加“三桶油”冬季合同量,而不是去现货市场冒险。所以笔者预计,冬季的窗口期大概率仍会大部分由“三桶油”获得。
一些待解的问题       按照国家管网集团规定的托运商申请函模板,托运商的下游分输气量需为新增市场。但是,国家管网集团作为油气基础设施的运营商,理论上无权干预下游市场竞争,况且新增市场应该如何定义?假如某用户之前由“三桶油”供气,但新的托运商能提供更有竞争力的气源,该用户是否无法利用新的托运商呢?       因此,在笔者来看,国家管网集团理所应当对托运商资质提出要求,但对终端销售市场的干预似乎有些“过度”。而且国家管网集团提出“上游资源落实优先”,但在锁定上游资源时,很多上游供应商需要买家提供已确定的窗口期。这可能引发“鸡生蛋”还是“蛋生鸡”的问题。       毋庸置疑,国家管网集团开展托运商企业准入工作,是国家天然气管网基础设施公平开放迈出的一大步。但是与欧美相比,国内油气管网基础设施相对不足,如何更好满足托运商的要求是一大难题。在能力不足的情况下,要想真正实现管网设施公平公开,还需要配套政策的保障。       此外,“三桶油”在特殊时期签订的长协价格相对较高。如果放开其他托运商采购外部低价现货资源无歧视性准入,可能会对长协产生冲击,“三桶油”将失去竞争优势。如何均衡两者之间的关系,也是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来源:中国石油石化(微号:ChinacpcM)  吕淼 徐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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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供需:

1、【项目收购】收购公司汇总:天然气类项目(城燃、分布式能源等)

2、【展会培训】参展报名:2021年6月23日-25日上海第七届中国国际LNG&GAS峰会暨上海国际液化天然气(LNG)技术装备展

3、【培训展会】考证:《(高级)城市燃气工程师》注册职业资格证书培训(线上培训方式)

4、【培训展会】考证:《能源管理师》--国家正式要求,企业必备!全国通用!

5、【猎头岗位】某集团招聘:LNG总裁(300W+)

6、【猎头岗位】招聘:政府关系总经理(福建、广东、山东、江苏、上海各一位)(100W+)

7、【猎头岗位】招聘:LNG内贸副总裁(100W-200W+)

8、【项目融资】无动力加氢站项目(储氢/运氢及加氢机)

9、【项目出售】寻收购方-贵州三个待运营县级城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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