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前面:微信版本又更新,看着自己付出非常多辛苦的劳动成果被淹没在杂乱的消息列表中,小编们表示好心碎。在这里真诚的邀请各位加上星标或置顶,具体操作很简单,只要三步:①点击本文左上角“常青藤会客室”——②右上角“. . .”——③选择置顶(安卓)或星标(苹果)。谢谢大家一直以来的信任和支持。
只要你在文章底部留言
并邀请朋友给留言点赞
即可获得奖品
注意是给您的留言点赞
不是给文章点赞哦!
送完即止
多饮金银花茶:清热解毒,预防流感,抗炎杀菌,抑制各种病毒,保障身体健康,有利于增加抵抗力
一、健全值班值守与网上每日直报制度
市、区民政部门和各养老服务机构均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制,积极落实市委和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疫情防控指导要求。 养老机构负责人全面负责防控工作,制定并实施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市、区民政部门和养老机构建立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确保通讯畅通。同时,通过网上直报系统于每日下午15点准时报送返院老人、返院员工、人员隔离等信息,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通过公告、电话、短信、微信、邮件等多种方式向老年人家属发布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安排和相关服务通知,在养老服务机构主要出入口张贴防控告示。减少不必要的人员进出,暂停来访咨询接待业务、不必要的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等活动。 针对家属探视,不提倡家属进入养老机构探视,引导和帮助老年人同家属之间利用视频、电话等方式建立联系;确有因老年人病重、病危、病故等特殊情况需探视到访的,应做好登记核查、体温监测、协助消毒、安全提示等工作,按照指定路线和区域进入养老机构探视;对非直系家属(监护人)和非本市居住的老年人家属,暂不开放探视。 针对春节离院老年人,养老机构应积极与老年人家属协商,待疫情稳定后再返院,请老年人家属支持理解。确需返院的老年人,在院内开设专区隔离收住,隔离区观察14天无异常后再返回生活区。 针对返沪员工,各养老服务机构对离沪返回的工作人员一律要求自行居家观察14天,观察结束情况正常后上班。 针对在院员工,要求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尽量安排工作人员在养老机构内居住;居住在外的工作人员上下班途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避免出入人员密集场所,在居住地出现疑似症状的,应及时就医并报告养老机构。 做好隔离场所保障,养老机构内应设置隔离观察室,配置相应防护用品,配备必要生活和护理服务条件。 定时测量体温,每日早晚测量入住老年人和工作人员体温,并做好健康记录。 关注老年人健康,每日提醒或协助老年人做好洗漱、沐浴等个人清洁卫生,保持老年人口腔、身体、衣物、床单元及居室清洁卫生。每日居室巡查,观察了解老年人健康状况。 做好环境消毒,每半日老年人居室通风,每日做好机构内部消毒清洗,定期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消毒。 停止聚集性活动,暂停室内老年人集体活动,有条件的暂停集体用餐,改为送餐至老年人居室。 养老机构要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继续做好入住老年人各项服务工作。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要同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机构工作人员要遵照防控各项工作要求,每日开展体温监测,按照要求佩戴口罩;对服务对象要及时了解其前期相关生活情况,如有接触疫区人员或感染症状情况,暂不提供服务。 综合为老服务中心、长者照护之家、日间照护中心有托养老年人的,参照养老机构进行管理。服务机构如已同老年人和家属协商一致可暂停服务。 社区长者食堂和老年人助餐服务点如继续提供集中就餐服务,需对工作人员和就餐人员严格落实佩戴口罩、监测体温、定时消毒等防控措施;对于有助餐刚需的老年人,务必保障力量做好上门送餐服务。 市民政局利用上海民政、上海养老顾问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发布疫情防控工作提示和工作要求,指导养老服务机构开展疫情防控和养老服务保障工作。 市、区各级民政部门要广泛开展疫情及相关防控基础知识宣传教育,确保工作人员掌握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个人防护、卫生健康习惯、相关传染病法律法规及疫情应急处置要求。 各养老机构应让所有员工掌握民政部印发的《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一版)》和市民政局先后下发系列通知:“养老疫控第1号-5号”(详见“上海市养老服务平台”www.shweilao.cn)。养老机构院长和主要负责人要系统掌握,对一线护理员和工勤人员要求学习到位并依规操作。加强老年人心理调节,做好正面宣传教育,引导其保持正常作息、规律生活,安排老年人通过视频等方式与家属沟通,安抚老人情绪,做好心理疏导和心理慰籍。 对在隔离区观察的老年人给予重点关怀。积极做好和家属的沟通解释工作,缓解家属紧张情绪,争取家属理解和支持。 各级民政部门要经常性组织开展对各类养老服务机构“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的暗访。做好信息公开和信息发布,通过上海民政等微信公众号公布暗访情况、存在问题和工作提示,指导各区和养老服务机构开展落实整改。要求各区民政部门及时检查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慰问看望机构工作人员,现场协调解决困难问题。 各级民政部门要深入一线,了解困难问题,搜集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物资需求。 市、区民政部门要加强部门协同和内部协同,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协调口罩、防护服、测温仪、消毒液等疫情防控急需物资。做好物资发放工作,确保物资及时发放至一线机构、一线人员。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民政部和天津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市民政局坚持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抓紧抓实,同时间赛跑,严查严防严控,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确保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和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截至目前,全市养老机构未报告发现新型冠状病毒确诊病例、疑似病例。
1月22日,市民政局制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处置工作预案》,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小组,设立养老服务机构专项防控组,牵头负责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下发《关于做好天津市养老服务机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的通知》,要求各区民政部门和养老机构严防死守,确保安全。严格落实“战时机制”,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通过微信工作群收集各区民政部门检查情况上报民政部。迅速建立起市、区、养老服务机构“三级防控体系”,区级成立由分管局长、科室负责人防控专项指挥组,指导属地养老服务机构工作,各养老服务机构成立专班,形成民政牵头、属地管理、部门协同、机构负责的立体综合防控机制。积极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严把“三道关”。严把入口关,养老机构实行全封闭管理,严格控制进入人员,通过核查登记、体温监测、协助消毒、劝退家属、返院隔离等方式,最大限度阻断病毒传播途径。严把自我保护关,加强养员房间、公共活动区域、食堂等人员集中区域的通风、换气、消毒、杀菌工作,保证卫生。严把监控关,各区建立每日疫情防控进展监控机制,养老机构设专门人员24小时不间断实时监控老人健康状况和院内消防安全管控情况,并向区民政局汇报。落实“硬核13条”,研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提升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应对疫情防控工作标准的通知》,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实行封闭式管理,各区民政局成立领导小组,定岗定责,对封闭式管理进行督导督查。各养老院院长为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在岗在位落实要求,各养老院设立一名安全员,专职负责本院内场所消毒通风、防疫检查督导、培训宣传、劝阻外来人员、每日防疫情况报告等13条工作。落实“七个做好”。研究下发《关于加强天津市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机构内部管理的通知》,就做好养老机构内部管理和防控工作提出做好疫情排查、宣传引导、个人防护、工作记录、内部环境清洁、工作人员心理疏导和日报告等七项工作。为确保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实效,分管民政市领导率先垂范,带队到4个区6个养老院检查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强调要全力防止疫情传播到养老院,确保机构内老年人的安全和工作人员自身安全。局领导带头深入一线,多次赴养老院检查;市民政局16个“筑基”工程80人工作组,联合对口16个区民政局,深入全市364家养老机构,督导养老院疫情防控工作。各区民政部门成立专项检查组,对养老机构实施“地毯式”分片督导检查,各街道、社区的网格员每天实地巡查。全市养老服务系统利用视频、通信、微信等平台或媒介,加大对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和健康知识教育宣传,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局领导、社福处同志通过新闻发布会、电视访谈等形式介绍养老机构防控措施。转发民政部疫情防控指南,指导养老服务机构依法科学有序防控。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派发防控知识宣传单、张贴防控知识挂图、建立微信群传送防控知识等方式,向在院老人、家属和工作人员广泛宣传疫情及相关防护知识,增强防病意识和能力。下发《致全市民政战线工作者的慰问信》,鼓励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再接再厉。针对督导检查中反映的养老服务机构防护用品短缺等难题,市民政局协调解决防护物资,有效缓解了养老机构需求矛盾,有力鼓舞了工作人员的干劲和信心。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江苏省各级民政部门始终坚持对人民极端负责的态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国务院防控疫情的工作要求上来,按照民政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科学有效指导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及设施的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遏制疫情的扩散蔓延势头,全力维护广大老年群体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1月27日,江苏省民政厅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和全省民政系统加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电视电话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省委常委会、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全省民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1月30日,厅主要负责同志赴两家直属养老服务事业单位检查指导疫情防控工作。省厅先后下发了《全省民政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关于在养老机构内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老年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转发了《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一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公众预防指南(养老院篇)》。同时,要求各地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属地责任,及时指导辖区内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将防疫责任下沉到基层民政部门。建立了疫情零报告制度,及时了解各地养老机构疫情防控情况,坚决守牢责任底线。徐州市加强对分散特困供养对象的生活保障,对疫情防控期间分散供养对象出现的生活困难,予以特事特办。全省所有养老服务机构实施临时封闭管理,在封闭管理期间,养老机构一律不得接待走访、慰问和探视入住老年人的外来人员,确有进入养老机构需要的,逐一测量体温并做好防护措施。所有养老机构建立每日消毒制度,定期对机构内的老人房间、重点区域进行消毒。鼓励子女亲属利用微信、视频和电话拜年等方式慰问老年人,避免人群接触。要求所有住养老年人不得擅自离开养老机构,确因看病等原因需外出的老年人,院内工作人员应主动帮助老年人做好防护措施;外出返院的老年人,要在养老机构内设立的隔离区进行不少于14天的隔离观察。所有养老机构开展的居家上门服务全部暂停,并临时关闭了所有街道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人助餐点等服务设施。南京市养老机构落实双人双岗值班制度,所有机构负责人定期通报机构运营情况。省民政厅要求各地养老机构每日及时关注老年人身体状况,定期检测人员体温、定期开窗通风,保持机构内的环境卫生。暂停所有养老机构春节的聚餐等集体活动,化解病毒聚集性传播风险。对于老年人出现发烧、咳嗽等症状,及时处置解决,出现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要求养老机构及时隔离送医,同时做好上报和协助调查工作。对机构内的工作人员和住养老年人开展疫情防控的知识教育,机构工作人员每日上下班严格落实消毒制度。回家过春节的养老服务人员返院后,要进行体温监测等常规观察。有托养功能的农村互助式养老场所,参照养老机构进行管理,切实做到严防死守、不落一户。镇江市对所有暂停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对象进行电话告知,并制订计划待疫情结束后做好补偿事宜。省民政厅指导各级民政部门对各类养老机构积极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的宣传引导。从1月27日起到疫情结束,各设区(市)民政局、厅各直属单位在每日17时前,向省厅报告本系统本单位有无发病病例,有无被隔离观察人员,并通过微信公众号、业务工作群等渠道,及时发布应对疫情的最新情况和防控举措。各类养老机构普遍采取张贴告示、电子信息、建立微信群等方式,将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政策要求、防治知识、注意事项,及时准确告知养老机构和广大老年群体及子女亲属,全面提高全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厅领导定时召集养老服务处等相关处室,集中研究全省民政系统防疫工作进展,实时推进养老机构防疫工作。
您的分享 价值连城
版权声明:我们注重分享,文章、图片来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如有异议,请告知小编,我们会及时删除。
公众号合作,交流,咨询 请联系以下电话微信同号 18016247306 | 加不进的朋友可以微信: lexstone
记得复制暗号: 常青藤会客室 我们欢迎您和您的小伙伴的加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