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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完即止
近日,齐齐哈尔市一名养老院经营者离开养老院外出后,不守承诺又走后门偷偷“回家”。日前,该男子被齐齐哈尔市建华警方依法行政拘留七日并处500元罚款。贾某与妻子在齐齐哈尔市建华区经营着一家敬老院,疫情防控期间,按照相关规定,敬老院实行封控管理,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外出。3月13日,贾某因需要为老人办理相关保险手续,被获准离开敬老院并签署了一份《离院承诺书》,承诺在没有获得民政部门准许的情况下不会擅自回到敬老院。18天的时间里,贾某一直遵守着自己的承诺,未曾踏足敬老院半步,但随着疫情防控形势的明显好转,警惕性慢慢松懈了。3月31日,心怀侥幸的贾某从敬老院的后门悄悄地溜了进去,选择在单独的房间里生活,对自己开始了“隔离观察”。自以为按照规程实施的贾某,实际上是“自我安慰”,由于老年人自身免疫力较弱并伴有其它疾病,贾某的做法极有可能带来潜在的风险,对于在院居住的老人是极不负责任的,其未经许可擅自返回敬老院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政府在疫情期间的相关规定、命令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规定。警方提示:疫情尚未结束,切勿麻痹大意,遵守相关公告规定,做好相关防护,为自身健康负责,为他人平安负责。 黑龙江:五常市宇晨家园老年公寓未全封闭管理,负责人被拘留
2月17日,哈尔滨市五常市一老年公寓负责人因未对公寓实施全封闭管理,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0天。
自五常市要求所有养老机构和场所实行全封闭管理以来,宇晨家园老年公寓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在五常市民政局工作人员多次通告的情况下,仍未对老年公寓实行全封闭管理。17日14时,诚信派出所接到民政部门情况通报后,立即组织警力将宇晨老年公寓负责人石某传唤到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石某处以行政拘留 10日处罚。截至2月20日,我们未在《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查询到宇晨家园老年公寓的信息。因此这家养老机构可能是一家未在民政和工商注册的养老机构。
齐齐哈尔市圣水湖老年公寓多例感染,后果很严重…
2020年,全国人民度过了最特殊的一个春节,因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爆发,有人冲在前线,成为疫情中的逆行者;而更多的我们则被关在家中,不能串门、不能聚会,这让许多老年人一年中唯一与子女的相聚,也化为泡影。但为了能与祖国肩并肩打赢这场疫情阻击战,大多数老年人也在尽自己的一份力。
但是也有一些老年人,不仅不响应国家号召“尽量不出门”,甚至造成了严重后果,并触犯了法律。今天,我们专门邀请律师孙晓敏,针对近期新闻热点中某些老年人的违法行为做出法律解读,普及在疫情防控过程中您必须要知道的法律知识。在四川雅安天全,一位69岁的老人侯某某于2020年1月17日乘坐K1067次列车,曾在汉口火车站停留近2个小时,其间出站就餐,后转乘D615次列车至成都东站,当晚,乘私家车到达天全。到达天全后,侯某某不仅没有上报,还多次与周边人员接触,参与聚会。1月27日,侯某某出现症状后到医院治疗。医务人员多次询问他是否到过武汉,侯某某均予以否认,直到1月31日,侯某某被确诊。在这期间,侯某某的多次外出,导致100多人成为密切接触者,其中包括30多名医务工作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所有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关于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我们每一个人都必须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时,都有义务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医疗机构报告。如果感染者或疑似感染者进入公共场所,或者隐瞒真实情况与他人接触,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危害公共安全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在这起事件中,侯某某明知自己曾到过武汉,不仅没有上报信息、居家隔离,还多次出门,隐瞒真实情况,导致密切接触了上百人,他的行为显然已触犯《刑法》。所以我要提醒老年朋友,疫情面前无小事,如果您去过武汉,或是与去过武汉的人接触过,一定要如实上报,千万不可存在侥幸心理,否则不仅会害了亲人朋友,还有可能锒铛入狱。2月1日,吉林省吉林市一位老大爷想乘坐公交车,但因为没佩戴口罩,被公交车司机拒绝上车,老大爷很气愤,对司机破口大骂,还挡在公交车前,并用拐杖敲打公交车的挡风玻璃,把拐杖都打断了。近段时间,因他人劝阻而拒绝佩戴口罩的事件频发,甚至还因此爆发冲突,导致伤人事件发生。首先,在这类事件中,不戴口罩的老人可能还没有了解到疫情的严重性,需要周边亲友详细地介绍与解释。目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疫情形势严峻,国家卫健委于2020年1月20日发布一号公告,正式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对此国务院以及各级地方政府纷纷出台一系列应对以及防控疫情的政策和紧急措施,现在全国上下一盘棋,针对疫情要科学防疫,同时在立法、执法、司法以及守法等各个环节做到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老年人在家生活、防疫,不仅仅是自我保护、自我调养,同时也是遵纪守法的过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因存在传染性,很多地方政府发布了公共场所应当佩戴口罩的规定。作为公民,我们应当遵守规定,这是法定的义务。如果在他人劝阻下,拒不佩戴口罩,辱骂甚至殴打他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将处以罚款,甚至拘留的行政处罚。如果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罚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们老年人没有特权,在疫情面前,一定要做守法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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