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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警方打掉一盘踞农村圩镇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大余公安 2020-02-25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大余公安高位推动、全警动员、全力以赴、全力攻坚,以坚决打掉危害一方的黑恶势力,着力净化社会环境为己任,深挖犯罪线索,严惩不法行为,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2019年4月25日,大余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以高某、赖某州为首的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这是大余公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理的进入法庭审理阶段的又一件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

  2018年10月,大余县公安局成功打掉一个盘踞在农村圩镇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抓获犯罪嫌疑人赖某州等4人。经过二个多月的侦查,12月28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法庭上,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以来,高某、赖某州、周某、赖某方、叶某(另案处理)经常纠集在一起,在大余县及周边县城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强奸等多起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形成了以高某、赖某州为首要分子,周某、赖某方、叶某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严重破坏当地社会管理秩序。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高某、赖某州、周某伙同他人聚众斗殴,其行为均构成聚众斗殴罪;被告人高某、赖某州、赖某方逞强耍横,随意殴打他人,致三人轻微伤,情节恶劣,其行为均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赖某州、周某为强行索取不受法律保护的债务,采取威胁、滋扰等手段恐吓他人,情节恶劣,严重影响他人的生活、生产,其行为均构成寻衅滋事罪。另外,被告人赖某州涉嫌强奸罪。

  大余法院受案后,及时向4名被告人送达了起诉书和追加起诉决定书副本,告知其相关诉讼权利,并为其指定了辩护人。为确保庭审顺利进行,该院制定了庭审保障方案,对被告人押解、安保、庭审秩序等工作进行了周密安排和部署,并于开庭前发布开庭公告。庭审中,法庭就被告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的犯罪事实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为保护个人隐私,就赖某州强奸的犯罪事实不公开开庭审理。法庭组织控辩双方举证质证,并就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进行了法庭辩论。由于案情复杂,该案将择期宣判。


来源:县公安局扫黑办、大余县人民法院

编辑、发布: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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