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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湖南宣判一起会员逾万人的传销大案 12人被判刑

2018-02-05 预防犯罪研究中心

新华社长沙2月3日电(记者陈文广)发展会员逾万人,开户总金额数亿元……湖南石门县人民法院日前对一重大网络传销案公开宣判,一审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陈某等12名被告人1年6个月至9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没收赃款,同时追缴违法所得。


     法院查明,2012年,陈某请人开发类似境外“SMI”网站功能的游戏积分理财平台,后称“GP7”平台,该平台以投资理财或者创业为幌子,以“积分只涨不跌,收益只赚不亏”为诱饵,诱骗社会公众有偿注册成为会员,然后发展下线,该平台按会员账户等级收取会员开户费、手续费、管理费、服务佣金,其实质是以虚拟数字产品“GP”为交易对象,通过虚拟货币“EB”模拟股票交易模式的虚拟平台。



     “GP7”平台为了大量吸引资金、发展新会员,设立直推佣金、对碰奖、辅导奖、分红奖激励老会员不断发展新会员,还设置了“强制卖出、回购积分”“等值7次循环配送积分”等交易规则,从中收取交易金额10%的手续费、2%的管理费以及服务佣金。截至被查处,“GP7”平台上线1051天,在全国各地设立服务中心82个,发展会员10112人,层级242层,开户总金额数亿元。




    法院认为,12名被告人中,陈某系发起者、决策者和操纵者,其余人员有的系公司高管,负责管理财务、市场、宣传培训等事务,有的积极发展下线,对传销活动的实施及传销组织的扩大起到了关键作用,其行为均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遂在区分各自量刑情节的基础上作出上述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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