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追踪】“同城商城”烧钱就为了上市?自称杨总否认公司是传销模式

2018-04-06 预防犯罪研究中心


今天小编被拉入一个微信群里【同城商城手机菜市场全国招商群】

本人发之前写过的一篇文章揭露【丽水海纳(简称)】曝光丨丽水市海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涉嫌传销,随后一批人对我进行攻击,不过还有一个自称杨总的人加我微信,说公司也不存在层层发展下线,是另外一个人借公司名义搞的,而且公司也不存在什么股权,只有分红权,如下图所示:(文字系语音翻译,不是太准确)但是也可以看得出来公司是不存在所谓股权的。

不过晚一点时间,本人就被从微信群里清理了(之前还说不用踢我的,呵呵我太天真了)那么光说不练那是假的,我先下载(同城商城APP)注册后打开看看:


同样的名称的酒,同样的价格,为啥是搞了2个商品呢?

这是所谓的(同城手机菜市场)吗?衣服鞋子都卖,这不是所谓的跨界了吗?

那么他们到底是如何宣传的呢?究竟有没有所谓的公开募集原始股(公开募集原始股那就是非法集资,所以自称杨总的否认有原始股)呢?小编找到了一个名为(同城商场手机菜市场官网)的微信公众号:

“同城商场”里面又写着“同城商城”,能不能长点心,骗人也要一致才好啊,还敢宣传(同成商城让你成就百万富翁的梦想),这个小编也真是不负责任,这些会员更是猪脑子吧,看不见错别字吗?废话小编就不多说了,我们看重点:

上面2张图片清清楚楚写着股权的,最后20天,我想问的是从哪天开始算啊?

那么小编上次写的文章,层层发展下线,到底有没有呢?我们接下来看这个微信公众号里面的文章,其中有一篇文章如下: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国务院令第444号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根据我国禁止传销条例,这个公司的奖金制度和禁止传销条例有冲突。


这模式一看就是传销,从表面看,资金都是被会员瓜分了,公司还给每个会员都送红酒,公司说是烧钱为了上市,搞笑吧,我想问下,你有300亿元去烧钱吗?

我们还是通过官方的天眼查,来查查这个“丽水海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注册于2016年,注册资金500万。

自称实力雄厚的公司登记的电话居然是手机号,我也是无语了。

三个股东实缴资金都是为0,这怎么显示你有实力呢?这些会员们,你们难道不会查一查吗?这明显就是一个皮包公司,会员们交钱都是没有收据证据的,金额又不大,到时候你怎么维权呢?恐怕车费都超过被骗的钱了。希望会员们别再执迷不悟了,别再助纣为虐了,悬崖勒马,回头是岸。

推荐阅读:

【曝光】“魔能国际”又来了?塑商业模式还是套路深?闺蜜MALl让投资者傻傻分不清……

【揭秘】 “云联惠”大限将至,116个地区部门发出预警并查处!

250多个非法社会组织曝光 民政部:铲除生存土壤

【揭秘】直销为什么让人越做越穷?高人首次透露直销企业陷阱!

大学生被同学骗入北海传销 逃离途中被一滴滴司机敲诈8000元


【投稿✔曝光✔咨询✔小编联系电话微信18679505701邮箱466508989@qq.com】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