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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祭日:留一分钟 给那段民族的伤痛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团结报团结网 Author 团结妹


今天(2019年12月13日),是第六个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82年过去了,12月13日, 每当上午十点的警报划破天空,南京依然会剧痛袭来。


“三十万人齐遇难,空前惨变痛于今。”国家公祭日,以国之名,举国同祭。


国家公祭日的确立,有着民建人的建言和推动。



1994年,第八届全国政协委员、民建中央原副主席朱相远曾向全国政协八届二次会议提交提案,建议每年12月中旬,选一个固定的日子作为南京大屠杀纪念日。之后,很快收到江苏省政府回复,决定采纳建议。从1994年起,江苏省和南京市每年12月13日都举行各界人士参加的悼念仪式。


2005年,在全国政协会议上,来自民建界别的全国政协委员赵龙,提出设立南京大屠杀国家公祭日。赵龙是第九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十届、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委,曾任民建江苏省委主委。


2004年,赵龙第一次参观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除了沉重和悲愤,也倍感困惑和震惊。这次参观之后,赵龙又专程来到该纪念馆,与时任馆长朱成山进行了一番长谈,并开始四处搜集南京大屠杀资料。


做了大量充分准备之后,时任全国政协常委、民建江苏省委主委赵龙在2005年全国两会期间提交了一份《关于将每年的12月13日定为国家公祭日的提案》。


赵龙在分组讨论时首先提出了这个提案,想听听委员们的意见。提案得到了大家的热烈回应,纷纷表示支持,并主动要求加入联名,最终形成了一份49人的联名提案。时任民建中央副主席的陈昌智也是联名提案的委员之一。



在当时这份手写的、不到700字的提案中,赵龙建议:把每年12月13日定为国家公祭日,每年逢此日便应在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遗址处举行公祭活动,有国家领导出席,社会各界人士、国际友人及外国政要参加,并以法律或制度形式固定下来,使世界永不忘记,让国人永世铭记。


2019年11月7日,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表彰全国政协成立70年来100件有影响力重要提案。其中这条案号为“3034”的提案就名列其中。



2012年,在赵龙担任全国政协委员的最后一年,他再次提出设立国家公祭日的提案。


2014年2月27日,经过各界共同努力,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经表决通过,将12月13日确定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法案,国家公祭对象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及所有在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战争期间被杀戮的同胞。具体包括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化学武器死难者、细菌战死难者、劳工死难者、慰安妇死难者、三光作战死难者、无差别轰炸死难者。


2014年12月13日,首个国家公祭日。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军委在南京隆重举行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并发表重要讲话。


此后每年都会在这一天举行隆重的公祭仪式,公祭仪式虽然短暂,但是意义重大,那就是从中收获铭记历史的责任、振兴国家的担当。

12月9日至11日,民建中央主席郝明金在南京开展精准帮扶困难企业专题调研期间,参观了由民建会员吴先斌个人筹建、现在已经成为民建中央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南京民间抗日战争博物馆。



12月12日,民建江苏省委在民建中央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家公祭活动分会场、南京民间抗日战争博物馆内召开“铭记历史 砥砺前行”爱国主义主题教育座谈会。民建中央副主席张少琴出席会议并讲话,民建省委主委洪慧民,国家公祭日提案人、民建省委原主委赵龙等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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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民建江苏省委、团结报团结网、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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