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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明金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贵州开展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
7月18日至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郝明金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就贵州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于伟国、刘奇、程立峰,全国人大环资委委员王秀峰,全国人大代表杨震、史伟云等参加执法检查。
18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座谈会在贵阳召开。郝明金出席会议并讲话,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忠主持会议,副省长郭锡文汇报贵州省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情况。
在听取贵州省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的情况汇报后,郝明金对贵州省各项相关工作和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他强调,开展本次执法检查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际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长江保护法全面有效实施的具体举措。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依法保护长江的重要意义,严格落实法律制度规定,确保长江保护法全面有效实施。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加强系统保护修复,促进长江流域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让中华民族母亲河永葆生机活力。希望贵州以这次执法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法律的学习宣传普及,严格执行重要法律制度,强化落实法定职责,对照长江保护法各项规定查找差距,推动法律实施不断取得新进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贵州省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有关专家学者、人大代表、基层执法人员、企业代表等参加座谈交流,介绍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贵州省有关部门,贵阳市、毕节市、遵义市有关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来源:根据《贵州日报》有关报道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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