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两会]民建中央关于推进乡村养老保障服务体系建设的提案
乡村老年人是我国最大的弱势群体。我国乡村60岁以上老年人1.2亿,乡村留守老年人1580万。他们绝大多数依靠“土地养老”,乡村60岁以上老年人每月领取养老保险金大多只有100余元。乡村养老产业机构少、门槛高、功能弱;基层医疗机构力不从心,无法保障服务需求。加快推进乡村老年人养老保障服务体系建设,事关乡村振兴战略成效和共同富裕目标实现。
建议:
1.构建保障服务大格局,提升乡村养老幸福感。把乡村老年人养老保障服务体系建设与乡村振兴同规划、同推进、同实施,探索集中养老、互助养老、居家养老、医养结合等新型乡村养老模式,提升乡村老年人获得感和幸福感。
2.疏通支付保障堵点,构建补贴保险新机制。统筹乡村老年人高龄津贴、失能失智老年人生活与护理补贴标准,按照物价上涨指数建立津补贴、养老金增长机制,逐步提升乡村老年人收入。适时扩大城乡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建立起以长期护理保险为支撑,以高龄津贴和提高养老待遇为补充的多维养老保障体系。
3.拓展养老供给模式,扩大养老普惠覆盖面。规划建设一定数量“公租房”、加大独居无能力老年人危旧房改造补助力度,改善养老环境。建设一批普惠性养老服务机构,为乡村老年人提供普惠性养老服务。对乡村失能失智老年人实行集中养老、医疗护理,扩大集中供养覆盖面。
4.构建乡村养老新体系,推动保障服务新突破。以村(社区)为单元,探索建立“有一个互助养老点、有一个人定岗服务、有一支志愿队伍、有一套结对帮扶机制,可以集中助餐、流动助医、定点助乐、智慧助急、上门助养”的“四有五助”乡村养老新体系。深化医养结合机制,建立社区/村工作者、家庭医生及亲属三位一体的健康服务机制。探索乡村熟人养老模式,盘活社会养老资源。建立“专兼职+志愿者”服务队伍,引导城市和乡村志愿者、社工组织广泛参与乡村老年人权益保障、关爱服务。
(民建中央提交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提案)
来源:民建中央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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