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社局积极推进基本医保居家医疗护理工作
基本医疗保险居家护理工作是台州市政府2018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为民办实事项目关乎群众切身利益,也是百姓十分关注的民生问题,县人社局高度重视,积极会同县卫计局及相关医疗机构,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范围中实行居家医疗护理工作,解决失能、半失能参保人员居家医疗、康复及护理问题,提高其生活质量,减轻参保人员家庭的护理和经济负担。
5月18号下午,再次在县人社局召开居家护理工作研讨会,对前期所开展的工作进行了分析与总结,并就下一阶段工作做了部署。
接下来给大家介绍一下什麽是居家护理吧
一、什麽是基本医疗保险居家医疗护理?
居家医疗护理,是指诊断明确、病情稳定但仍需医护人员继续提供医疗康复护理服务的失能、半失能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及其家属向医疗机构提出申请,医疗机构经评估符合条件,并报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核准后,派医护人员到参保人员居住地开展医疗、康复及护理的服务形式。
二、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定期观察病情、监测血压血糖,根据医嘱执行口服、注射及其它给药途径
处置和护理气管切开套管、尿管、胃肠管、造瘘管等各种管道,指导并实施造瘘护理、吸痰护理、压疮预防和护理、换药、膀胱冲洗,以及实施口腔护理、会阴冲洗等一般专项护理
在康复评估基础上,根据病情需要,对患者实施运动疗法、关节松动训练、吞咽功能障碍训练、作业疗法、言语训练、低频脉冲电刺激等一般康复项目
采集并送检检验标本
指导吸氧机和呼吸机的使用
对病情发生重大变化病人及时处理,必要时协助转诊
在护理评估基础上,对病人进行营养指导、心理咨询及卫生宣教,对病人及家属进行健康教育和康复指导,进行心理干预
对终末期病人进行临终关怀,通过照护和对症处理,减轻病痛,维护生命尊严
三、办理条件有哪些?
参保人员因疾病、伤残等原因长期卧床已达或预期达三个月以上,生活基本不能自理,病情基本稳定,按照《日常生活能力评定量表》评定低于60分(不含60分),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办理居家医疗护理:
四、如何申办?
参保人员向提供居家医疗护理服务的医疗机构提出申请——医疗机构安排医保医师、康复师(或护士)共同对申请人进行现场审核评估,评估后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申报——社保经办机构核准。
五、待遇标准怎麽样?
居家护理期间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康复护理费用(含医护人员出诊费)及医疗康复护理时所需要使用的药物费用,由统筹基金与个人共同分担。统筹基金承担比例按同等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执行;医护人员出诊费,统一按100%报销比例执行。
有两个小问题,一是工伤职工长期卧床的可以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居家医疗护理吗?还有住养老院的是否可以申请?
答:因工伤及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参保人员居家医疗护理费用支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按规定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第三人承担。
医疗机构派医护人员到参保人员居住地(包括养老院)开展医疗、康复及护理的等服务,统筹基金予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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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 xj781697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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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仙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吴亚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