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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号丨关于做好返乡人员核酸检测服务的通告
关于做好返乡人员核酸检测服务的
通 告
(第62号)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工作部署,跨省返乡和本省内的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返乡,须持有7日以内的核酸阴性检测证明。为保障返乡人员及时有序返乡,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样机构。仙居县人民医院、仙居县中医院、仙居县妇保院、安洲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福应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横溪中心卫生院、埠头卫生院、白塔中心卫生院、田市卫生院、下各中心卫生院、朱溪卫生院、上张卫生院提供预约采样。广大群众可就近选择基层医疗机构进行采样。民营医院不得擅自开展采样检测业务。
二、检测费用。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标准按照《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制定及调整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浙医保联发〔2020〕26号)执行,80元/人次,费用自理。
三、采样方式。医疗机构设点采样为主,特殊情况如企业返乡人数在50人以上,为了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可预约进企采样,企业原则上要提前2天联系乡镇(街道)和辖区医疗机构。
附件:全县采样机构信息一览表
仙居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1年1月26日
附件:
全县采样机构信息一览表
仙居县全媒体新闻中心
编辑:郑燕睆
审核:季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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