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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中国书法兰亭奖征稿启事

中国书法杂志 中国书法杂志 2024-02-12
  



中国书法兰亭奖是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书法家协会共同主办的中国书法艺术专业奖,每届评奖周期为三年。经研究,定于2020年9月启动第七届中国书法兰亭奖。现将有关征稿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    办: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

联合主办:绍兴市人民政府  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    办:中国文联书法艺术中心 浙江省书法家协会 中共绍兴市委宣传部 绍兴市文化旅游集团


二、组织机构

1、组委会

第七届中国书法兰亭奖组委会由主办、承办单位有关领导共同组成,负责兰亭奖的组织领导工作。

2、评奖委员会

依据《第七届中国书法兰亭奖评奖委员会产生管理办法》,组成评奖委员会,评奖委员会设评审委员会、审议委员会、监审委员会、观察委员会,负责评审、审议、监审、观察工作。

三、活动宗旨

第七届中国书法兰亭奖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以植根传统、鼓励创新、艺文兼备、多样包容为评审原则,把握正确的评奖导向,承续中华文化,陶铸时代书风,充分展现中国书法艺术博大而深厚的人文精神,不断提升兰亭奖的专业性、示范性、引领性。通过推出优秀人才和精品力作,发挥评奖机制的激励作用,引导书家坚守艺术理想,增强文化自信,勇攀书法艺术高峰,为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谱写新时代的华彩篇章。

本届兰亭奖将突出德艺双馨、人书合一的评价标准,把创作水平作为评奖的重要标尺的同时,还将综合关注、考量投稿作者的文化素养、艺术积累、创新意识、品德操守以及对书法艺术和社会所作出的贡献与成就。

四、奖项设置及评审标准

依据全国性文艺评奖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全国性文艺评奖改革方案》《中国文联全国性文艺评奖管理办法》的规定,第七届中国书法兰亭奖设:

1、金银铜奖:20名

金奖:5名,其中书法创作方向4名,理论研究方向1名。

银奖:7名,其中书法创作方向5名,理论研究方向2名。

铜奖:8名,其中书法创作方向6名,理论研究方向2名。

书法创作获奖:结合投稿作者历年来尤其是近三年的创作成果,着重审评其创作水平与实力,综合考量投稿作者的文化素养、艺术积累、创新意识和对当代书坛的贡献与影响,以及在书法创作以外的书法各领域所取得的综合成就和个人品德评价。

理论研究获奖:结合投稿作者历年来尤其是近三年的理论研究成果,着重审评其理论研究水平与实力,综合考量投稿作者的研究水准、理论功底和对当代书坛的贡献与影响,以及在书法研究以外的书法各领域所取得的综合成就和个人品德评价。

2、入选:50名,其中书法创作方向40名,理论研究方向10名。

书法创作入选:着重审评投稿作者的创作水平,参考其历年来尤其是近三年所取得的创作成果,考察其文化素养、道德品行、艺术才情与发展潜力。

理论研究入选:着重审评投稿作者的理论研究水平,参考其历年来尤其是近三年所取得的研究成果,考察其道德品行、研究水准与发展潜力。

五、投稿、申报

1、参评范围

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

2、申报方式

(1)个人参评:下载填写报名表格,连同个人参评稿件、退稿费汇款单复印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寄至收稿地址。证明材料复印件包含身份证复印件、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证复印件(已批准入会尚未办理会员证者可作说明)以及表格内所填写成果的证明复印件(证书、书籍版权页、目录页等复印件)。

(2)集体推荐:由中国书法家协会各专业委员会和中国书法家协会各团体会员单位(省、直辖市、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及各产/行业书协)参照中国书法家协会有关集体推荐及报送方式的函件推荐作者。

3、申报材料要求及有关事项

(1)书法创作参评作品要求:

①每位投稿作者提交个人代表作3幅。其中两幅创作时间须为2018年至2020年,另一幅创作时间不限(请勿提交曾在前六届兰亭奖中获奖、入展作品或内容与形式相同的作品)。形式不限,可寄送已公开发表作品。

②创作内容文体不限,可书写健康向上的古今诗文,追求真善美。3幅作品中须至少有1幅为自撰类作品。书写非自撰内容要注意使用权威版本,保持内容的准确连贯和相对完整。同时应在落款处写上原作者姓名及篇名。投稿作者须遵守《民法典》与《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确保书写内容不存在著作权、名誉权等争议和纠纷。因书写内容、形式而产生的纠纷,由投稿作者本人负责。

③大幅作品不超过八尺整纸,小幅作品不小于一平尺。手卷作品尺寸高度不超过35cm,长度不超过248cm。册页作品尺寸每页高宽不超过40cm,页数不超过12开(24页)。

篆刻作品须寄印稿6—10方,附2个以上边款,统一贴在四尺对开的竖式宣纸上。

仅提交篆刻的投稿作者,篆刻作品寄印稿12-20方,附4个以上边款,分别贴在2张四尺对开的竖式宣纸上,另须提交1件篆书作品(内容为自撰)。

④已轴装作品可原样寄送,框装作品可裁取作品软片寄送。新创作作品不需装裱。

⑤为便于评审、装裱和展示,投稿作品应选择高质量专业书画用纸,避免使用易折断、破损的纸张。兰亭奖不接收非纸张类材料创作的书法作品(绢类除外)。

请在作品背面最下方用铅笔楷书注明:投稿作者真实姓名、性别、省份、身份证号、会员证号(已批准入会尚未办理会员证者可作说明)、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是否自撰。

⑦书法篆刻获奖、入选作者自由选取参评作品中的1件交由承办方收藏(选择提交印屏者,须选择其中1方原石交由承办方收藏),其它作品展后退回。入选作者须再创作1件不小于四尺整纸的作品交承办方收藏。评审结束后由组委会通知篆刻获奖、入选作者寄原石若干方参展,展览结束后,原石退还投稿作者。

⑧未获奖、未入选作品全部退稿。

 

(2)理论参评稿件要求:

来稿应为2017年9月——20209期间,在正规出版机构、报刊上出版、发表的书学研究著作或论文成果。其中论文成果须3篇以上(含3篇)。

②著作、论文须提交发表、出版原件。

③请在著作扉页和论文首页显著位置用钢笔(毛笔)楷书注明:投稿作者真实姓名、性别、省份、身份证号、会员证号(已批准入会尚未办理会员证者可作说明)、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

④获奖、入选作者论文发表杂志和著作由承办方收藏。获奖作者须提供1件不小于四尺整纸的作品,入选作者须提交2件不小于四尺整纸的作品交承办方收藏。未获奖、未入选作者的论文和著作退回。

(3)所有投稿作者均须填写以下表格,连同投稿作品一同寄出:

①投稿作者个人基本信息表。

②书法创作投稿作者须填写《参评作品信息表》《书法创作成果表(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办展览)》《书法创作成果表(非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办的专业展览,含个人展览)》《相关书法领域(创作以外)成果表》。

③理论投稿作者须填写《参评著作、论文信息表》《书法理论成果表(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办的论坛、讨论会等)》《书法理论成果表(非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办的论坛、讨论会等)》《相关书法领域(书法理论以外)成果表》。

(4)投稿作者均须提交能够证明所提供申报信息真实性的材料复印件。证明材料请使用A4纸打印、复印。评审结束后,获奖、入选作者须提交相关原件,组委会择取展示。原件将在展览结束后全部退回。

(5)本启事后附报名表格,可复印使用,也可从中国书法家协会网站(网址为 www.ccagov.com.cn)下载。

(6)所有参评材料须一次性寄出,承办方不接收二次投寄作品。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退稿等事宜。

(7)所有投稿作者免收参评费。集体推荐作者免收退稿费。个人投稿作者退稿费每人100元人民币,其中邮寄、包装费60元,邮件保价费40元(保额4000元),退稿费汇款单复印件应会同作品一并寄出。凡在投稿时未汇寄退稿费的不予退稿。

六、时间安排

 1、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2021年1月31日截稿。截稿日期以当地邮戳或快递公司受理日期为准,拒收逾期投稿作品。

 2、评审时间:2021年3月初。遇有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的特殊情况时,评审展览工作将顺延。

3、本届兰亭奖获奖、入选作品将于2021年4月在浙江绍兴兰亭博物馆展出,同时将举办颁奖仪式及兰亭论坛等系列活动。

七、评审

1、由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书法家协会组织评审。

2、本届兰亭奖评审将实行组织与评审两权分离和承办地回避制度,坚决维护评审工作的专业性、权威性和严肃性,严格规范评审程序和工作行为,确保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

3、本届兰亭奖评审将组织对入围作者进行综合文化测试。

八、获奖、入选待遇

1、金奖每人奖金3万元,银奖每人奖金2万元,铜奖每人奖金1万元。

2、入选作者每人收藏费6000元(税后)。

3、向获奖作者及入选作者赠送本届兰亭奖作品集1册。

4、开幕式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由中国书法家协会向获奖作者支付奖金,由承办方向入选作者支付收藏费。获奖作者的奖杯、证书将在颁奖仪式中颁发。获奖作者的作品集,入选作者的证书、作品集将在开幕式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寄送。

九、收稿及汇款地址

1、收稿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兰亭书法博物馆

邮  编:312045

收 件 人:陈  舸

联系电话:0575-84010456

手机号码:13575565952

2、退稿费请一律通过邮局汇款,请勿在作品内夹带现金。汇款时请在附言上注明“兰亭奖退稿”,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

汇款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兰亭书法博物馆

邮  编:312045

收款人:程一高

联系电话:15158231690

十、注意事项

1、为维护兰亭奖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本届兰亭奖将加大对代笔、代刻、临摹、抄袭、集字、电脑模拟及一稿多投等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举报长期有效。凡发现以上违规行为,经核实如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取消获奖或入选资格、列为今后评审必查对象、通报其所在团体会员单位、3年内不得参加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办的任何展览、取消其会员资格等。中国书法家协会将适时在协会网站、报纸或刊物公开发布相关处理情况通报。

举报材料邮寄地址:

(1)书法创作方向: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B座909中国书法家协会展览处。电话:010-59759592,邮编:100083。

(2)理论研究方向: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B座916中国书法家协会理论研究处。电话:010-59759583,邮编:100083。

2、投稿作者特别许可如下权利:主办单位与联合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享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宣传及信息网络传播等权利,对获奖与入选作品享有《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各项著作权的财产权利,对收藏作品还另享有相关书法篆刻作品原件的完全所有权,且均无需另行支付前述奖金或收藏费以外的任何费用。

3、收稿及评审期间,举办单位会认真对待每件投稿作品。但作品原件历经拆封、登记、悬挂、摆放等环节,难免会有不同程度的损伤;或遇突发情况、不可抗力因素等,均可能导致作品原件毁损。敬请投稿作者谅解。

4、投稿作者须签署承诺书,未签署者不予评审。

5、投稿作者一经投稿,即为完全接受本征稿启事全部约定或要求。所有来稿应当符合本启事各项要求。

6、鉴于投稿作者均系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应遵守中国书法家协会的章程及各项规定。

7、本启事解释权归中国书法家协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

2020年9月19日





附件一:




附件二:


注意:

word版表格请点击进入:

中国书法家协会官方网站http://www.ccagov.com.cn/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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