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欧岩峰到鲤城法院调研指导“海丝”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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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8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欧岩峰深入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调研指导“海丝”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工作。
调研中,欧岩峰实地察看鲤城法院海丝史迹保护巡回法庭(以下简称“海丝法庭”)和全国法院首家文化遗产法律保护展馆,详细了解“海丝法庭”案件受理、工作机制、人员配备以及法律保护展馆运行的有关情况,充分肯定该院在“海丝”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工作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
欧岩峰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推动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工作。泉州是中国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历史遗产丰富,“海丝”文化独特。在今年7月举办的第44届世界遗产大会上,“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项目通过大会评审,成为我国第56处世界遗产。新形势新任务对人民法院加强文化与自然遗产司法保护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全市两级法院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的重要论述精神,切实增强政治、思想和行动自觉,以珍爱之心、尊崇之心守护好文化与自然遗产。
欧岩峰要求,要坚持守正创新,大力推动司法保护传承历史文脉的机制创新、实践创新、成果创新,弘扬海洋文化,助力丝路繁华;要健全更加严密的保护体系,打造更加专业化的审判队伍,努力提升涉文化遗产、文物资源案件审判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努力为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贡献司法力量;要充分发挥全国法院首家文化遗产法律保护展馆的作用,普及法律保护知识,宣传司法保护成效,努力增强全社会共同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法治意识,助推我省新时代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工作创新发展。
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潘丰源,泉州市鲤城区政府副区长、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白建胜,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清坝等陪同调研。
来源:鲤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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