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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中院认真传达学习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

泉州中院 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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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泉州中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传达学习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一届一次全会、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省法院党组(扩大)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全市法院系统学习贯彻工作。泉州中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姚丽青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

中国共产党福建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是在我们党成立一百周年,向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重要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是全省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全市法院要充分认识省党代会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把学习贯彻省党代会精神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

会议强调

全市法院要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机关党校专题辅导等形式,将省党代会精神传达到每位干警,确保省党代会精神入脑入心。要通过学习省党代会精神,把思想统一到省党代会提出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上来,统一到会议对福建独特的优势和面临的机遇挑战上来,统一到省委对今后五年的的工作思路上来。

会议要求

全市法院系统要强化政治担当,把学习宣传贯彻省党代会精神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紧密结合,全面对标对表省、市党代会确立的目标任务,结合年底各项工作目标,谋划抓好当前各项工作,找准定位、主动作为,扎实做好当前审判执行、风险防控、矛盾化解、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促进提升审判质量效率,将学习宣传贯彻省党代会精神融入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真正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执法办案、司法为民、队伍建设等工作的实际成效。

供稿部门:机关党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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