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植法治沃土 共筑绿水青山——永春法院开展“司法护绿”系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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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古称“桃源”,素有“万紫千红花不谢,冬暖夏凉四序春”的美誉,森林面积10.25万公顷,森林覆盖率69.69%,被称为泉州市的“后花园”,荣获全国绿化模范县、国家园林县城等称号。为大力弘扬植绿、护绿、爱绿新风尚,在“3.12”植树节、“3.21”世界森林日期间,永春法院积极行动,开展“司法护绿”系列主题活动,通过开展义务植树、复绿情况“回头看”、走访花卉苗木企业等,立足司法职能,努力以司法之力守护生态桃源。
党建引领
植树造林添新绿
春回大地万物苏,植树添绿正当时。为迎接植树节及世界森林日的到来,以实际行动践行省委、市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部署,永春法院组织开展植树节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干警前往岵山溪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点参与义务植树。活动现场,干警们挥锹铲土,扶正树苗,踏土踩实,在植树点种上一棵棵红花羊蹄甲、蓝花楹、红花三角梅等树苗,以实际行动为生态永春增添一抹新绿。
活动结束后,干警们还向现场的干部群众发放了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手册,耐心解答了涉林刑事犯罪、林业承包合同等方面的法律问题,讲解低碳生产生活的意义,积极引导群众关注碳达峰碳中和,自觉遵守环境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
近年来,永春法院积极探索党建引领生态绿色发展新模式,在植树节、世界森林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世界环境日等重要环保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不断丰富党建工作内涵,实现党建工作与生态审判工作相结合,谱写“党建红”引领“生态绿”的永春生态审判发展新模式,生态特色党建项目荣获永春县机关特色党建项目评展活动二等奖。
案件回访
生态司法促复绿
3月16日,永春法院会同县检察院、公安局等前往下洋镇涂山村“东坑格”山场、“龙村湖”山场等地对2022年审结的两起涉林刑事案件的补植复绿情况进行回访验收。实地查看补植林木面积、苗木成活率等,深入了解案件办结后的补植复绿协议履行及被毁林地生态修复的情况。通过实地检查验收,回访人员欣喜地看到大部分补植的林木长势喜人,被毁林地的生态环境得到了良好恢复。
在山场林区,参加回访的干警还向周边的村民发放森林防火知识宣传单,用发生在当地的失火案例诠释在林地吸烟的危害,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普法宣教作用,有效提醒群众引以为戒,树立防火安全意识。
近年来,永春法院不断完善“生态修复”回访机制,把恢复性司法理念引入环境资源案件办理的全过程,通过定期追踪生态修复情况,确保修复过程中的监督保障、评估回访、风险防范等的有序推进,真正让被毁林地重披绿装。2022年以来,永春法院先后发布补植令、森林管护令5份,促进生态修复70.5亩。
入企普法
法治护航助发展
3月16日,永春法院党组成员涂劲松带领行政与生态庭、达埔法庭、石鼓法庭干警深入岵山镇海峡花卉文旅产业园走访调研。干警一行详细了解园区的温室设施建设、土地流转、花卉苗木种植、市场营销等情况,现场向园区工作人员进行了生物多样性保护普法宣传。
随后,法院一行与省政协委员、产业园负责人郑泽新,市人大代表、县林业局种苗站站长黄学敏进行座谈,聚焦花卉苗木基地生产经营中的司法需求进行分析讲解,通过深入交流,主动寻找司法服务保障的切入点,助力永春花卉苗木产业高质量发展。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永春作为全国“两山”实践创新基地,一直致力于将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动能。永春法院充分发挥生态审判职能作用,畅通司法服务绿色产业发展渠道,先后建立完善了无讼林区、无讼生态乡村、旅游巡回法庭等机制举措,持续为推进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贡献坚实的司法力量。
永春法院将继续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严惩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违法犯罪,不断探索替代性修复方式,加大送法入企力度,扩大普法宣传广度,培育社会公众的“双碳”意识,为永春生态文明建设提供高质量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来源:永春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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