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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 广西 青岛等暂停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奖励通知
2019年8月3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规范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工作的通知,解决“贯标认证与企业实际融合不够”和“贯标认证扶持政策导向不够精准”的问题,推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高质量运行:防止违规套利行为。以“不超额奖励”为原则,对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实际费用择优给予奖励补助,贯标辅导、咨询等服务费用不予列入奖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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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一些市、区发布一些区域暂停对企业知识产权规范管理体系认证企业的奖励。如:洛阳市、广西壮族自治区、青岛市、广东开发区
洛阳市
洛阳市自2019年10月31日起暂停执行洛阳市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奖励现行政策,待政策调整后另行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暂停奖励通过企业知识产权规范管理体系认证企业的通告
2019年第104期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规范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发运字〔2019〕34号),为加快规范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工作,推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高质量运行,促进我区知识产权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经研究决定,自2019年8月30日起暂停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专利资助和奖励办法(试行)》(桂财教〔2017〕55号)第八条第(十)款“奖励通过企业知识产权规范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10万元/家,已获得自治区本级科技(知识产权)相应项目支持的不再奖励。”
特此通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13日
青岛市
广州开发区
广州市根据通知也对知识产权贯标补助标准进行了调整:由于市级贯标补助标准已经基本覆盖创新主体首个贯标认证周期实际发生的认证费用总额,为防止出现违规套利行为,市、区不得重复对创新主体进行贯标补助,因此各区的贯标扶持政策中不宜再直接给予创新主体贯标奖励、资助、补贴、创新券等资金扶持。9月23日,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暂停受理国家知识产权规范化管理标准认证资助申请的通知:推荐阅读声明:凡注明来源的文章和图片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邮箱:243738208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