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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涉发明专利案件海关临时禁令
近日,天津知识产权法庭在审理贝比赞公司(BABYZEN)诉山东一达通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河北新速度玩具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件中,颁发了临时禁令,该禁令是全国首例涉发明专利纠纷案件海关临时禁令,对于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极具参考意义。
裁判要点
被控侵权产品侵权可能性较大,虽然暂被海关扣留,但一旦扣留期满,将流向国外而无法控制,会对申请人海外市场份额将造成无法挽回的冲击,也使得生效裁判难以执行。案件的审理直至最终作出生效判决需要一定的周期,如不采取保全措施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因此责令被申请人不得出口被控侵权产品具有紧迫性和必要性。
关于是否采取保全措施对双方造成损害大小的考量。如果被控侵权产品流向海外,之后被认定侵权,对申请人商业利益产生的影响将难以控制,而申请人已在其诉讼请求范围内进行了全额担保,采取保全措施对被申请人造成的损失是可控的,故不责令被申请人立即停止出口行为对申请人造成的损害,大于责令被申请人停止前述行为对被申请人造成的损害。
而且,如果侵权成立,采取保全措施不仅不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反而会因保护知识产权和保障中外消费者合法权益而有利于保障社会公共利益。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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