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国知局:4月7日起, 专利费减备案无需寄交或面交纸件材料

关于调整专利费减备案业务办理方式的通知

 

为方便申请人办理费减备案业务,简化相关业务流程,自4月7日起, 申请人在提交费减备案请求时,可以电子形式上传证明文件,无需寄交或面交至审核机构。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审查业务管理部  
2020年3月31日
目前系统未改变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文章目录

知识产权进行时

传播热点资讯  分享行业干货

发布招聘|技术需求|商务合作|加入社群

扫码添加管理员

有用就点“在看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