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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操 | 费减备案请求电子证明文件提交操作流程

关于调整专利费减备案业务办理方式的通知


为方便申请人办理费减备案业务,简化相关业务流程,自4月7日起, 申请人在提交费减备案请求时,可以电子形式上传证明文件,无需寄交或面交至审核机构。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审查业务管理部

2020年3月31日


01


专利费减备案系统登录地址为:http://cpservice.sipo.gov.cn。电子申请注册用户可使用电子申请注册用户名登录;非电子申请注册用户需注册公众用户名登录。


02


“登录”后进入系统主界面,点击“菜单栏”的业务办理,再选择左侧“费减备案请求”,点击最右侧“业务办理”。


03


进入声明页面,如图,选择同意,点击“已阅读”按钮,进入新增费减备案申请页面。


04


按照实际情况填信息,打红色星号*的为必填项,填写完成后点击“预览”按钮,进入预览页面。


05


选择审核机构,点击“确定”。


06


上传证明文件(这是系统新增功能)

点击“附件信息”处的“上传文件”,在弹出的对话框选择“文件类型”,点击“请选择文件”,在弹出的对话框中选择正确的图片。


选中的图片被加载到上传文件列表中,点击“开始上传”。


文件被上传,并更新在列表中。


07


页面展示出费减备案享受的权利以及重要提示,此页信息提交成功后可以在查看页面打印,点击“提交”。


08


确认提交后会显示如下页面,费减请求提交成功。

提交成功之后系统会向您填写的手机号发送提交成功的短信提示。

注意:成功上传证明材料之后就不需要提交纸件证明材料了。

来源:南京代办处 知识产权进行时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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