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为止,世界上有哪些专利最赚钱?
按照从公开渠道找到的资料及对行业的理解来做一个大胆的排序。
1、百亿美元以上级别专利;
2、十亿美元以上级别专利;
3、数亿美元专利。
看到一些答案提到“Lipitor”(立普妥)专利,其价值估算已经达到上千亿US刀的水平了,但这估计并不是单件专利发挥的价值,从这个专利范围分析看,辉瑞为Lipitor注册的专利至少包括5件:
这样平摊下来单件专利也能达到上百亿美元以上的收益。价值最大的专利是US4681893,于1987年被授予专利权。
作为类比,伟哥的专利也排得上是史上最赚钱的专利之一,无论从哪个角度上看。
在未找到更赚钱的专利证据前,把它与US4681893一起排在第一位,列属百亿美元门槛的专利之列:
优先权日:1990年6月20日;
专利号:US5250534;
发明人:Andrew S. Bell, David Brown,Nicholas K. Terrett
至于这件专利实际的价值,找了下专业的数据来源(The Statistics Portal)进行核实,辉瑞公司由销售伟哥获得的收入大约每年不会超过20亿美元,满打满算20年,不会超过500亿US刀。
专利的实际价值应该在上百亿美元,当然像辉瑞这样的公司前期投入也是极大的(动辄上亿美元)。
专利在2011年还得到了延期允许,延期使用283天,印象中在美国专利有效期延至2020年(如果专利在审查中的周期拖得太长,作为一种补偿如果满足条件就能得到延期)。
你有时很难说得清,到底是专利成就了公司,还是公司成就了专利。这又回到那个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
比如,当大家口口声声说苹果三星的专利牛逼得一塌糊涂的时候,你很难假设如果没有这几件专利 ,他们会不会照样牛逼。如果你认为答案是的话,那么维持这几件专利也许只是因为巨头们能付得起高昂的律师费,让这个本不该存在的专利还能一直存续下去打下去而已,如果这样推导的话那么某些高价值专利只是由果导因的那个果罢了。
还有一个很重要但是经常被忽略的因素就是:专利价值很多时候并不是单独存在,而是作为一个整体存在并体现的。典型的例子就是通讯领域,如高通、爱立信、华为、中兴等等的专利组合了(吴军老师把这样的专利组合叫做“专利长城”还真有点形象的)。
综合以上几个因素,给出最具价值专利的两大评选标准,包含:
(一)专利最好由中小公司(或者个人)早期提出,而不是等到公司大到像阿里这样放个屁都能把人吹起来再提出(医药企业除外,前期投入实在太大,动则上亿美元);
大名鼎鼎的亚历山大·格拉汉姆·贝尔(Alexander Graham Bell,1847年3月3日-1922年8月2日)获得了世界上第一台可用的电话机的专利权,关于这件专利,从公开的渠道看还有很多争议。据说1876年3月3日(贝尔的29岁生日),贝尔的专利申请被批准,专利号为美国174465。
而同时在贝尔申请电话专利的同一天几小时后,另一位杰出的发明家艾利沙·格雷也为他的电话申请专利。由于这几个小时之差,美国最高法院裁定贝尔为电话的发明者(这事儿2000年后还翻盘:美国国会2002年6月15日判定意大利人安东尼奥·梅乌奇为电话的发明者)。
无论怎样,这件专利为贝尔的崛起提供了垄断基础,一年内,由于具有专利垄断权,贝尔电话公司成立,专利发明也转化成为了实际业务。
这件专利按照今天的标准已经很难进行估值衡量了,但它直接促进了后来一家超级垄断企业的诞生。1899年,贝尔电话公司被美国电话电报公司(后改名为 AT&T )收购,该公司继续才是真正的垄断,曾长期垄断美国长途和本地电话市场。后来不管怎么分拆和重组,都能在世界500强中窥视到它的影子。
这件专利的价值,个人把它排在百亿美元的门槛内,与伟哥的专利位列同一梯队。
类似百亿美元级别的专利还应包括这一件:
被誉为CDMA之母的海蒂拉瑪,很多人津津乐道于她电影名星的身份。
这件发明被认为奠定了当今手机与无线通讯系统的基础,后来的很多专利都直接间接引用自它(从google patent看到引证数量达到112件)。
高通(Qualcomm)于 1985 年将这件专利涉及的CDMA技术民用化,并围绕着功率控制、同频复用、软切换等技术构建了专利墙,可以说成为了当今专利制度最大的受益者:每年专利授权收入达到几十亿US刀。
US6285999是Google着名的PageRank专利。这个专利的基本思想是,互联网上的信息可以通过“链接流行度”在层次结构中进行编目或排序; 一个页面的链接越多,越是流行,就越应该被排在更高的位置上(随便翻译)
这件专利及期技术导致搜索结果有了更大的相关性或“准确性”(也就是有了这件专利实施效果会很好,但不是非有它不可,比如百度就用了其它的算法,效果...),很快就说服了当时占主导地位的雅虎使用Google提供的搜索结果,后来Googleg正式成立,这件专利及其所确立的PageRank继续为所有Google的网页搜索工具提供了重要依据。
这件专利拥有者为斯坦福大学,但专门授权给Google。据说斯坦福大学收到了180万股Google的许可费用,2005年以3.36亿美元出售。
好了,由于有了比较确切的许可费,那么我们要评估这件专利的实际价值就变得有些依据了。google现在及2005年的市值比较,十位间google这家公司的市值增长了10多倍(2005年为500多亿美元,今天已经逼近7000亿美元)。
从这个角度看,这件专利放在今天的许可费可以逼近50亿美元。
另外,从专利的持续期限(20年)来看,这件专利目前尚处于有效期限内,继续为google这家牛逼公司发着光和热(写这篇答案时搜索引擎全部使用google,妈妈再也不用担心搜出来的结果都是广告了...)。
在十亿美元这个门槛的专利还能再列几件,简单再列一个:
比如吉利的剃须刀专利:
公开号:US775134 A
发布类型:授权
公开日:1904年11月15日
申请日期:1901年12月3日
优先权日:1901年12月3日
发明者King C Gillette
这件专利在业界非常有名,发明人中村修二甚至因此这个专利技术获得了2014年的诺贝尔物理学奖。
1993年,中村发明了双流式MOCVD方法,日亚化得以量产实用级高亮度蓝色发光二极管,并取得LED照明市场的全球独霸地位,其后数年获利达数千亿日元(wiki的资料)。
中村后来围绕着专利与专利转让问题,与日亚化展开了一系列诉讼。
2004年1月30日,中村正式控告日亚化,要求补偿发明的对价。一审法庭基于“中村的发明贡献不小于一半”的判断,判决日亚化需支付200亿日圆。但东京高等法院最终在2005年1月11日做出“建议和解”的裁决,日亚化支付中村8亿4000万日圆。
也就是说,中村认为专利的实际价值为2亿美元,但最终却只能拿到区区几百万美元(约合US刀900万,中村修二及其律师在记者会曾抨击“日本司法制度很烂”)。
不管怎样,以这件专利在LED业界所发挥的作用,这个几百万美元绝对是被远远低价的,实际价值应合理分在上亿美元的区间内。
1986年,戴森获得了他的第一个美国专利(美国专利4,593,429,涉及吸尘器技术)。
戴森没有将自己的发明卖给主要制造商后,而是成立自己的制造公司戴森有限公司。1993年6月,他在威尔特郡的马姆斯伯里开设他的研究中心和工厂。
于是有了后面一系列的产品:
1999年,戴森起诉胡佛(英国)专利侵权。该高等法院裁定,胡佛曾故意使其三重漩涡无尘袋吸尘器范围内复制他的专利设计的基本组成部分。胡佛同意支付400万英镑的赔偿金。这件专利的实际价值也在上亿美元的范围内。
附:詹姆斯·戴森的所有专利和专利申请 。
总结:
1、真正好的专利通常都是行业内最早提出来的基础专利;
2、专利如果无法获得垄断权,那就谈不上是高价值专利;
3、大部分人喜欢开源,但专利垄断权对发明人的激励作用,和公众的利益怎么平衡,永远都是一个难点。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文章目录
知识产权进行时
传播热点资讯 分享行业干货
发布招聘|技术需求|交流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