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想申请专利,为什么代理师这么多事?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太湖知光 Author 承霖承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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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经验不太丰富的发明人,经常陷入一个误区,把专利撰写等同于写论文,写好了提交给代理所,希望别改了、赶快提交申请。对于专利代理师提出的修改建议,发明人往往理解为无能、找麻烦。“我写还是你写?”、“怎么整那么多事情?”
01 引言
最近有同事和我抱怨说:
每次,认认真真做检索,然后,把检索结果反馈给发明人,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基本上是这样:
发明人,要么不找他代理案件了,
要么,就放弃不做了
代理师连连喊冤,
明明可以直接撰写一个,
出于责任感,用心检索,
结果撰写效率上不去,
绩效没有就算了,
发明人那里,也不被认可。
02 你在专利申请中遇到的最大的问题是?
不急,不急,
来问问发明人:
目前你在专利申请中遇到的最大的问题是?
专利创造性不够,不能授权;
专利质量很低,从而失去价值;
那么,
一般,你的撰写流程是?
自己先讲述在哪里进行了创新。
或者,
提供交底书说明自己的创新在哪里,
和现有技术有什么不同。
然后,代理师根据这个描述,
把该技术方案变成申请文件。
也就是说,发明人说我的衣服是38的,
代理人就按要求制作38的衣服。
按说没有错啊?
这里也是,发明人提供自己在哪里进行了创新;
其背后隐含的是基于他自己查到、看到的现有技术而言,自己的方案作出了改变,有创新。
现实中,
发明人自己的身材尺码基本上保持不变;
现实中,
发明人自己创新的基础(参考文献)也是确定的;
但,这个不一定就是当前本领域已经突破边界线;
如果,我们在边界线以下做创新,
必然,就无法获得专利法规定的创造性;
现实是,
有些发明人并不能准确的知道这个领域所有的相关技术,以及清楚自己的方案和这些方案有什么区别,因此,也就无法准确的知道自己实际贡献到底有多大。
其次,发明人经常只检索文章,很少检索专利。
结果,常常出现两个问题
1. 发明没有创造性,申请被驳回;
2. 权利范围和自己的实际(学术)贡献差距较大,形象的说是:发明创造被贱卖了了。
那么,如何才能解决这个问题呢?
我们不妨先回答以下问题:
首先,是谁在审查和决定申请文件能不能授权呢?
是审查员啊!
审查员怎么审查的啊?
就是找对比文献,然后发文告知:
你认为的创新点,已经在A文献中报道过了。
或者,你认为的创新点,有一部分在A文献中能找到,另外的部分在B文献中能找到,也就是说,假如你同时看到A和B文献,你在很大程度上就能想到这个A+B的解决方案。
发明人:不对啊,表面上看,我的方案是A+B。但是我们在解决不同的问题,产生的效果也是不一样的啊。
那么,你怎么知道不一样的啊?
我把我的方案和文献A+B对比过了啊。
这样来说,专利是否授权,权利范围多大,其实是和现有技术进行对比后,审查员作出的判断。
是啊!
审查员都必须经过检索,然后对比判断,才能给出结论的事情。不检索,直接写案子,这不是耍流氓吗?
然而,现实中,
代理师、发明人经常是双方一合计就递交了。
然后,满怀期待;然后,时间长了就忘记了。
03 这个不招待见的环节,却是专利质量的承诺函
假如,你必须对你代理的案子负责人,你会怎么做?首先,肯定会进行认真的检索,找到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和相关的对比文件;其次,结合现有技术和对比文件,谈探讨新方案的技术区别和实际的贡献。然后,才是确定保护方案。为啥呢?说真的,不检索,心里哪有谱?量体裁衣是简单的道理,不去测量,哪里敢定范围?自己权利?是他人的吗,是公众的?都不知道呢。
其实,这个不招待见的环节,却是专利质量的承诺函!
简单的事情,实现起来为啥就不容易?
1. 检索花费的时间,甚至超过撰写的时间;
2. 发明人对于自己的创新,总是非常笃定的;3. 申请前的检索,大家看不到,也没人愿意买单;4. 检索是需要一定技能的;此前,会检索的都做审查啊;
5. 检索需要有商业数据库的,这个是要花费一大笔钱的;
可见,
目前的检索,出力不讨好;不检索,问题暂时不暴露;可以想象,只要前置检索不是必须的,大量低质量的申请就是难免的。相关阅读:涨价!国知局专利检索中心2021年起将进行产品及服务优化调整
文源:太湖知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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