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知局回应:如何界定“高价值发明专利”及实践中如何考核?
国家知识产权局战略规划司葛树司长
谢谢你的提问。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将“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设置为预期指标,这将有效引导创新主体和市场主体更加注重专利质量,聚焦关键核心技术,加强研发、保护和转化运用,推动高质量发展。
我们所说的“高价值发明专利”,主要是指符合国家重点产业发展方向、专利质量较高、价值较高的有效发明专利。主要包括5种情况。
一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明专利,
二是在海外有同族专利权的发明专利,
三是维持年限超过10年的发明专利,
四是实现较高质押融资金额的发明专利,
五是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或中国专利奖的发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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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个指标,有一点需要强调就是,它是一个预期性指标,而不是约束性指标;它是对国家未来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发展的一个预测和追求,而不是对全国各个地方的统一考核标准。各地没有必要过分追求全国排名或者是超过全国平均水平,而是要立足自身实际,切实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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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中的(三)突出专利申请质量导向 小节中,提到:
国家知识产权局定期通报或公布各地方高质量专利申请和该类申请(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占比数据。该类申请占比连续两个季度上升、高质量专利申请占比连续两个季度下降的,通报地方知识产权部门。连续三个季度出现以上现象的,通报地方党委政府,并把相关信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及《中国知识产权报》公布。连续一年出现以上现象的,取消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示范城市等各类称号、优惠政策等。各类涉及专利的奖励不得简单将专利申请、授权数量作为主要条件。
▌文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编辑:石砳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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