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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孩政策下青年低生育现象的成因及破解策略

陈晶莹 马建青 中国青年研究 2023-08-28


摘要:本文以青年低生育现象、有何社会风险、缘何生成、如何破解为逻辑主线,着重从“不想生”的内在原因、“推迟生”的重要促因、“不敢生”的现实原因,即个体本位、家族观念、生存压力三个方面,探讨与分析青年低生育现象的生成缘由。针对上述成因,从完善普惠配套政策支持育龄青年“敢生能养”、建立生育友好型社会促进育龄青年“想生乐养”、构建新型生育文化倡导育龄青年“早生共养”等方面,提出破解之策。

关键词:三孩政策;青年;低生育;成因;破解策略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人口出生率除个别年份实现了短暂增长之外,其他年份都呈现出持续下降的趋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出生人口为1200万,人口出生率为8.52‰,总和生育率为1.3,出生人口数与出生率均创下自1949年有历史记录以来的最低值,总和生育率跌破1.5的国际人口警戒线。为积极应对人口问题,2021年5月31日,国家宣布落实“三孩政策”。一时间“三孩生育政策来了”迅速引爆热搜。当天下午,新华社曾经发起过一项“三孩生育政策来了你准备好了吗?”的网络投票,3.1万人中2.8万人选择了完全不考虑,以90.3%的占比碾压其他选项。国家亲自下场催生的“热”与生育主体生育意愿的“冷”迎面相逢,从某个侧面也映射出了提振我国生育率道阻且长。


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对我国人口发展面临的挑战就有深刻的概括,他指出:“当前,我国人口结构呈现明显的高龄少子特征,适龄人口生育意愿明显降低,妇女总和生育率明显低于更替水平”[1]。青年是我国生育的绝对主力。毫不夸张地说,青年生育意愿的高低直接影响、形塑着我国整个生育格局,攸关中华民族的长远、持续发展。我国要扭转持续低迷的生育局势,实现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就必须高度重视青年低生育现象,号准脉搏,开对方子,切实促进育龄青年想生、愿生、敢生、早生、乐生。




一、当代低生育青年群像


“根据人口学理论,如果总和生育率(Total Fertility Rate,TFR)持续低于世代更替水平(TFR=2.1),可将这种人口发展现象称为萎缩再生产,这一人口发展过程可称为低生育阶段”[2]。这意味着在不考虑寿命变化以及人口国际迁移等影响因素的情况下,每个育龄女性至少要生育两个孩子,才能保证国家人口总量不下降。鉴于此,本文将只生育一个孩子并无积极再育计划或者一个孩子都不打算生的育龄女性及其配偶,定义为低生育青年。虽然“少子化”或“无子化”是低生育青年的共同特点,但是低生育青年实际上可分为四类。第一类低生育青年,本身有生育或再育的意愿,但是因为时间、精力、经济、工作等各个方面的原因不敢生,即主观上想生但客观条件抑制了生育意愿。“三孩”生育政策出台后,他们戏谑、调侃:“我不买三台劳斯莱斯,是因为劳斯莱斯限购吗?”第二类低生育青年,物质条件较为优越,具备生育或再育的经济实力,也能够获得照护孩子的足够的人力支持,但他们或坚持不婚不育,或选择组建丁克家庭,或秉持“一个孩子挺好”的生育观,即主观上不想、不愿生育或再育。第三类低生育青年,既无生育或再育的内在动机,也不具备生育或再育的客观条件,面对生育政策的调整,他们仿佛旁观者般彻底“躺平”,陷入“国家政策随便出,我生算我输”的倔强。第四类低生育青年,因为生殖功能障碍或其他身体方面的疾病未能实现生育行为。本文探讨的对象主要是前三类低生育青年。





二、育龄青年低生育的社会风险


低生育是我国社会中最大的“灰犀牛”之一,如不引起充分重视,提前布局,隐藏的忧患互嵌、交织在一起,有一天会似灰犀牛般猝不及防地奔来,酿成大危机。具体表现为以下三大方面。


1.劳动力供给不足


生育是人口问题的“原爆点”,生育率的高低决定着国家未来人力资源总量的多少。伴随着低生育而产生的少子化,如釜底抽薪般消弭了劳动力扩展的源头,是引发劳动力供给不足危机的根源。生育率持续低迷,我国未来劳动力市场的后备军储备不足,我国便将丧失人力资源禀赋优势。我国之所以能够成为“世界工厂”,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有着庞大的人口基础,劳动力充沛。而低生育产生的劳动力供给不足问题将导致劳动力成本上升,动摇中国“世界工厂”的地位。同时,低生育意味着未来中国社会创新的主力军和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大大削减,十分不利于我国由“世界工厂”向“世界市场”跃进。此外,劳动力供给不足还会造成乡村及欠发达城市人口大量外流,进而加剧落后地区人口的空心化,致使城乡之间、城市之间差距不断扩大。


2.老龄化加速


根据联合国的新标准,65岁老人占总人口比重的7%,即将该地区视为进入老龄化社会。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早在2000年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就已达到7%。由于低生育造成作为分母的人口总量缩减,“至少使中国老龄化社会到来的时间提前了10年”[3],并且因为近年来中国出生人口持续下降,人口老龄化程度也在持续加深。人口老龄化的加速、加深,带来的不仅仅是人口年龄结构失衡的问题,它还会加大社会保障压力,减弱社会发展活力,挑战社会公共服务能力。此外,养老压力上升反过来又会侵占育幼的资源,形成老龄化和少子化的恶性循环。


3.家庭稳定性降低


有学者基于生命表和概率理论,对育有不同子女数的家庭的丧子风险展开研究,发现“与独生子女家庭对比,二孩家庭母亲的累计丧子概率大幅度降低”[4]。换言之,一旦孩子发生风险事件,少子化家庭沦为失独家庭的概率大大高于多孩家庭。相对多孩家庭,少子化家庭抵御风险、承受变故的能力明显不足。同时,低生育形成的小型化家庭,在养老照料功能、人力支持方面也较为缺乏,老年空巢、孤独养老等现象越来越普遍。此外,法国社会学家涂尔干提出,子女是增进夫妻之间相互依赖的重要纽带。“育有子女的家庭离婚的风险更低”[5],家庭共同体的稳固性更强。无子家庭,因为缺少夫妻双方“共产”的结晶,婚姻维系只能依靠夫妻双方单纯的情感依恋,因此也较为脆弱。





三、青年低生育现象的成因


青年低生育现象的生成是众多因素杂糅交织、同构互促的结果。其中,个体本位的强化是当代青年不想生的内在原因,家族观念的淡化是当代青年推迟生的重要促因,生存压力的加大是当代青年不敢生的现实原因。


1.“不想生”的内在原因:个体本位的强化


在个体取向的社会转型中,当代青年的自我与人格开始变得不同。青年个体从涵盖一切的家庭、亲属关系和社群等社会藩篱中脱嵌,将自己视为权利与义务、责任与利益的主体,反对被干预,要求自主权。在自我之上、自我之后再无更高、更先的力量。“我的生活我做主,我的生活我掌控”成为当代青年的座右铭。


在当代青年眼里,繁衍后代不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在“三孩”自由之下,他们有多生孩子的权利,也有“少生”“不生”孩子的自由。在他们看来,孩子应该是一个家庭锦上添花的存在,而不应该成为阻碍个人发展的羁绊、桎梏个人幸福的枷锁。对于当代的中国青年而言,个人幸福和个体自我的实现无疑成为人生的终极目标,他们自己是衡量一切生活关系的尺度。关于“生”与“不生”,“多生”与“少生”,当代青年很少被外界所左右,他们有自己权衡的标准。CGSS(中国综合社会调查)与CFPS(中国家庭追踪调查)的调研数据均表明,如果再生育会导致生活质量下降或个人职业发展中断,育龄青年生育二孩的意愿就会大大减弱,更遑论生育三孩了。


在宣扬个人价值、个人实现、强调自我认同的个体化浪潮中,青年女性的“自我意识”也在悄然觉醒。“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的“为他之存在”成为过去式。女性不再将自己当成男性的他者来构建,而是拥有强烈“自我关切”“为我之存在”的独立、自由的个体。越来越多的青年女性意识到“我首先是我自己,然后才是孩子的母亲,丈夫的妻子,父母的女儿”,为母、为妻、为女的角色不再凌驾于自我之上。与青年女性自我的变迁相对应的是,青年女性对传统家庭等级关系、代际权力关系的挑战和对生育权的自主自决。比起做一个被社会期待的母亲,当代青年女性更注重自我实现与自我完善。相较于将自己的幸福寄希望于子女身上,当代青年女性更愿意通过自我建构、自助发展增强自己幸福的底气。因此,“多子多福”的催生逻辑在她们身上已经不起效用。


2.“推迟生”的重要促因:家族观念的淡化


“在传统的关系模式中,个人是为了延续其(或其丈夫的)家庭而存在,不是为了服务个体的需要而创造家庭。在更高层次上,个体家庭的存在是为了延续宗族的血统。因此,集体(无论是家庭或宗族组织)通过传统来左右个体的选择”[6]。在家族与个人的次序上,家族利益先于个人利益。个人作为家庭或家族的一分子,延续家族的链条是其应尽的本分。在家庭或家族面前,个人一切的需求与欲望都可以让渡。传宗接代,是个人价值的最高体现。然而,在现代社会中,个体从家族中抽离出来并取代家庭成为社会最小和最基本的单位,家族观念日渐式微。与传统的贬抑个体、几乎无“自我”的家庭模式不同,当代家庭现代性一方面在于个体的需要、个体的权利、个体的幸福、个体的自由、个体的价值在家庭生活中的重要性上升,另一方面则是家庭本位日渐失落,“家庭关系中个体转而成为中心的趋势。换言之,现代社会的个体,尤其是现代青年,不再愿意为了家庭(族)的利益和继嗣的需求而牺牲自己。相反,他们都通过家庭的经营来追寻自己的利益和快乐,实现自己家庭生活的顺心、如意”[7]。个人意识不再湮灭于家族意识之中,个体利益也不再受家族利益的钳制。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家庭(族)主义生育动机的完全消失,但可以肯定的是,随着个人在家庭(族)中地位和话语权的大幅提升,在个体主义与家庭(族)主义的牵扯博弈之中,“家核心”“家本位”“家天下”的传统生育观在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中已经呈现出弱化的趋势。在现代青年的人生价值序列表中,为家族(家庭)绵延子嗣不再居于首位,他们会因职业发展、理想追求、享受自由生活等各种原因推迟生育计划,甚至少生或不生。


在中国现代化的推进过程中不仅家庭(族)主义的生育动机在不断淡化,而且男性偏好的生育意愿也在日益弱化。中国传统家庭的价值取向十分强调父子关系,讲求男性继承制,认为只有生育儿子才能延续家族的香火。但现实是,父子关系只是家庭生育上的一种概率,而这种概率不可能发生在每一代家庭之中。换言之,它的不可能性也是普遍存在的。因此,不少家庭为了保证父子关系的必然性和永久性,便以早生、多生的方式来保证生出男孩。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经济快速发展,人们的生育观发生了较大转变,绝大多数青年夫妻已从“一定要生个男孩”“只有儿子才能传宗接代”的传统生育观中解脱出来。综观我国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数据,可以发现,“随着生育政策的调整以及社会性别观念的改变,出生性别比正在快速回归正常水平,性别结构均衡稳步推进”[8]。在当代青年家庭中,青年夫妻普遍认为男孩女孩都是宝,只要教育好、培养好,不论男孩、女孩都能成为对家庭、对社会有担当之人。而且在赡养父母方面,女儿可能比儿子更为贴心。因此,传统家庭中因不生男孩不罢休的生育执念而导致的早生、多生行为也就大大减少。


3.“不敢生”的现实原因:生存压力的加大


马克思说:“当人们还不能使自己的吃喝住穿在质和量方面得到充分保证的时候,就根本不能获得解放”[9]。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加里・S.贝克尔在《人类行为的经济分析》中提出:“生育决策是与生育的成本相联系的”[10]。可见,没有良好的经济基础、经济实力作为保障,生育自由是难以实现的。小时候孩子的奶粉、尿不湿、辅食不能省,长大些孩子的早教班、兴趣班、辅导班不敢省。粗略估算,从怀孕到培养孩子大学毕业,多数家庭为此支付的费用在几十万到上百万元不等,其中教育支出所占的比例最大。因担心孩子输在起跑线上,许多家长从幼儿园开始就给孩子报各类辅导班和兴趣班。而不论是学画画、学乐器、学舞蹈、学游泳、学书法的兴趣班,还是学英语和训练思维的辅导班,每一个培训班的收费动辄就是上万元。在经历了一胎的教育“内卷”和“鸡娃式”生活之后,很多青年父母对二孩和三孩望而却步。换言之,并非这一届的青年人不喜欢生娃,而是生孩子的代价过于高昂。多一个孩子,不只是过去“多添一双筷子,多煮一把米”这么简单。现代社会中,“二孩”或“三孩”的降临,意味着车子得升级、居住成本提高、教育投入加倍,不少青年夫妻因为养娃成了“负薪族”。在既要抚育下一代,又要赡养上一代的重担之下,压力山大的当代青年不得不向“生得起,养不起”“生容易,养太累”的残酷现实屈服,以“活着就是胜利”进行自我安慰,打消了生二孩或三孩的念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对“生育意愿降低”的原因调查也印证了这一点,有75.1%的家庭因为“经济负担重”想生而不敢生。


养育孩子不仅仅是经济压力,更是时间和精力的付出。特别是对女性而言。她们在抚育、照料孩子上需要耗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对于职场女性而言,生育孩子不仅需要投入不菲的经济成本,而且还要付出无法估量的机会成本和时间成本。在漫长的孕育、哺育、养育周期中,青年女性不仅要承受睡眠剥夺、身材走形、教育重压之苦,还可能在就业竞争日趋激烈的职场中遭遇“生了孩子,丢了位置”的窘境。有学者基于2012—2018年的CFPS数据研究发现,“幼年子女数量的增加显著降低已婚女性就业率,曾经因生育中断就业的经历显著降低已婚女性未来受雇就业、自雇创业的概率”[11]。一方面,生育对女性的就业带来了显著的、长期性的不利影响;另一方面,在父亲育儿的参与度普遍不高的中国社会,不少女性还要面临“孤独育儿”的困境。荒谬的“母职惩罚”“丧偶式育儿”的无力感,育儿过程中身体上和心理上的双重疲累,使得青年女性的生育、再育欲望大大降低。





四、青年低生育现象的破解策略


破解当代青年不敢生、不想生、推迟生的困境,需以完善普惠配套政策、建立生育友好型社会、构建新型生育文化为路径,支持育龄青年“敢生能养”、促进育龄青年“想生乐养”、倡导育龄青年“早生共养”。


1.完善普惠配套政策,支持育龄青年“敢生能养”


生孩子,是喜迎爱情结晶的“家事”,也是关涉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国事”。养孩子,是育龄家庭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国家不可推卸的时代使命。从2014年“单独二孩”政策启动实施到2015年“全面二孩”政策的出台,再到2021年5月“开放三孩”政策的正式出炉,国家鼓励生育的政策导向不言而喻。但是仅仅靠鼓励生育的政策而没有服务生育的系列配套支持政策,来减轻育龄青年孕育、生育、养育、教育的成本负担,那么生育率低迷不振的颓势就难以扭转。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12]。2021年5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了《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强调“要将婚嫁、生育、养育、教育一体考虑,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完善生育休假与生育保险制度,加强税收、住房等支持政策,保障女性就业合法权益”[13]。有了纲领性的指导,当务之急是尽快制定相关政策的实施细则,进一步明晰行动策略,出硬招、实招强化社会保障,完善社会支持,切实解决“不敢生”“养不起”的问题,真正为育龄青年铺就“敢生能养”的实践通路。


具体而言,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支持生育决策的普惠配套政策。一是加强高质量、可负担的幼儿托育服务的供给。将“家庭邻托”纳入托育服务体系,加大对“社区托育”的支持力度,扩大幼儿托育服务的覆盖面。二是在现有产假、哺乳假、陪产假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灵活的育儿假,如增加因幼儿生病、突发意外的临时照料假。要避免一味延长女性的产假反而给女性的职业发展带来负面影响的弊端,鼓励建立性别配额、夫妻共休的育儿假制度。三是保障育龄女性的平等就业权益。通过弹性工作时间、远程办公、职位共享等方式,帮助育龄女性平衡生育与工作,纾解育龄女性“母职”与“工职”的角色冲突。四是对一孩、二孩、三孩家庭实施差别化、阶梯式的育儿补助、住房补贴和税收减免,加大对多孩家庭的经济扶助力度。五是进一步强化对校外各种培训机构的管理和监督,规范收费标准,严惩学科类的违规校外培训。六是适当延迟幼儿的离园时间,实现父母下班时间与孩子放学时间的无缝衔接。鼓励幼儿园招收2~3岁的幼儿,将2~3岁的幼儿教育纳入学前教育体系。


2.建立生育友好型社会,促进育龄青年“想生乐养”


被视为生育主力军的“80后”“90后”青年,在最严苛收紧的生育政策下出生,如今又赶上了“三孩”自由的开放政策,他们的婚育观极具现代气息,又带有浓烈的个人主义色彩。想要提升他们的生育意愿,促进其“想生乐养”,国家要特别重视生育政策的转型和接续,并且将人口目标与福祉目标紧密勾连起来,建立真正对育龄青年友好、对儿童成长友好的生育友好型社会。


对育龄青年友好,一要将生育权交到他们自己手上,尊重育龄青年多样化的生育需求。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指出,“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开放“三孩”生育政策作为一项导向型政策出台,取消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这些都表明了国家“以人为本”的逻辑基点和生育价值取向。“三孩”生育政策软着陆,一方面可消除因政策硬性约束而产生的育龄青年的低生育问题;另一方面,对于个性十足、具有强烈自我意识、追求自由意志的内生性低生育青年群体而言,威逼的方式不仅很难生效,而且容易使他们产生逆反心理,柔性引导的方式与他们的性格特点、接受心理以及成长规律更为契合。此外,须注意的是育龄青年在人生不同阶段的生育意愿不是一成不变的,在某个阶段不想生育和再育,并不代表以后都没有生育、再育的想法,随着政策、环境、经济条件、认知、观念乃至夫妻感情的深化等诸多方面的变化,他们的生育意愿很有可能被激发、释放出来,此时“三孩”政策就能为他们提供更大的生育选择空间。二要解决育龄青年生儿、育儿的后顾之忧。对于育龄青年而言,生只是开始,养和育才是重点和难点。这就决定了生育不仅仅牵涉卫生医疗领域,它还受到教育、住房、就业、税收、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等多领域的联动影响。因此,上述领域在制定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及出台相关举措之时,一定要与鼓励生育的目标相耦合,齐力化解育龄青年在生育、养育、教育中的难点、痛点,为育龄青年构建“全方位”“闭环式”的生育支持体系,不仅要让育龄青年养得起娃,而且要为养得好娃创设有利的外部条件。三要立足全生命周期,实现育龄青年生命周期福利效应最大化。生育、退休、养老是个体生命历程中的三件大事,并且相互影响、相互制约。从生育友好型社会的价值诉求出发,生育政策需要养老和退休政策的合力支持。比如,“制定弹性退休制度,以规范化途径实现个性化的退休选择,更充分发挥老人在隔代照料方面的作用;建立稳定的养老专项投入与预算增长机制,减轻育龄家庭的养老负担,减少养老成本对生育资源的挤占”;等等[14]。


对儿童成长友好,就要在资源分配之时体现儿童优先的原则,实现儿童利益最大化。以幼有善育、学有优教为目标,加强幼龄儿童人身权益维护和卫生福利保障,让广大学龄儿童都能享受到优质的教育资源。举全社会之力为儿童的健康、平安、幸福成长筑就坚实的后盾,这样育龄青年自然也会产生更为积极的生育决策。


3.构建新型的生育文化,倡导育龄青年“早生共养”


新中国成立之初,因为生活条件的改善,我国的生育率一直居高不下。为了控制人口过快增长,20世纪70年代国家实施“晚、稀、少”人口政策,较好地抑制了人口的飙升。为了进一步降低人口的增长速度,十年之后国家实施“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的人口政策。彼时大街小巷随处可见“只生一个好,国家来养老”“少生优生,幸福一生”等标语。虽然仍有不少家庭因为性别偏好等原因超生多生,但不可否认的是,30多年“独生子女政策”的宣传、实施,“少生晚育”在中国社会中逐渐固化为主流思想。2014年开始,国家虽然先后实施了“单独二孩”“全面二孩”政策,但并未消解“生一个挺好”“晚婚晚育”的生育观。


当前,我国少子化的形势较为严峻,人口警报拉响。“晚婚晚育”的生育文化,对我国本就低迷的生育率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以100年为标准,如果早婚早育,20岁一代人,那么100年就会产生五代人;而如果晚婚晚育,25岁一代人,那么100年就只会产生四代人”[15]。有学者研究发现,“生育的进度效应即生育年龄的推迟是极低生育率出现的主要原因”[16]。事实上,绝大多数青年在成家之后,或早或晚都有孕育的计划。在孕育成为既定的家庭共识的情况下,适龄婚育不仅有利于母婴的健康,而且能够为国家赓续人口、缩短人口再生产的周期作出自己的一份贡献。


《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提出“鼓励夫妻共担育儿责任”[17]。《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规定:“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18]。上述政策和法律法规都在努力形塑夫妻双方共担育儿养儿责任的新型生育文化。我国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生育制度》中就曾提出“双系抚育”的概念,他认为“在男女分工体系中,一个完整的抚育团体必须是包括两性之间的合作。抚育作用不能由一男一女单独负担”[19]。“父亲缺位”“隐形父亲”的育儿模式,不仅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而且会大大降低女性的再育意愿和再育行为。反之,“性别平等有利于生育率的提高,特别是在家庭内部的性别平等。通过增加男性家务劳动和参与子女养育,会提高女性的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20]。概而言之,家务劳动去性别化,将孩子照料纳入父职的范围,为父职注入新的要求,积极营造父亲有责任参与育儿养儿社会氛围,逐步消弭夫妻双方照料孩子所付出的时间和精力的鸿沟,是“三孩”政策下新型生育文化的题中应有之义。


提振当代青年的生育水平是关乎国家前途命运的大事,同时也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久久为功。激励生育的政策与措施或许在短时间内很难有立竿见的效果,但只要沿着正确的方面前进,不断完善生育政策,优化生育环境,创新生育文化,及时、科学预防育龄青年低生育的社会风险,我国就能实现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目标。


[基金项目:本文系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基金项目“习近平文化强国战略思想探析及其对浙江文化建设的启示”(项目编号:17GXSZ19YB)的阶段性成果]


陈晶莹:浙江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博士

马建青: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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