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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孕:一场关于“别”处逢“生”的论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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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28日,广州一家名为“广州彩虹宝贝”的商业代孕公司遭到网友举报,引发网友热议。公司相关负责人称,代孕价格和卵子质量有关,从65万至80万不等,若顾客选择双胞胎还需额外付费,并且“公司承担风险”。
代孕,法律不禁,政府不允,价格如此高昂,还会面临道德困境,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甘愿冒着风险,也一定要代孕一个孩子呢?
然而,如今人们的婚育观念已经有所改变。喜结连理的目的不再是“继承香火”,成为父母也算不上什么“人生必做”。不婚人士越来越多,或是兜兜转转未遇良人,或是坚持奉行不婚主义,许晴、胡歌、俞飞鸿……一众处于未婚未育的男神女神们告诉我们:婚姻和子女,不是人生的必需品。
然而儿孙满堂的家庭不是全部,仍有不少育龄夫妇在受到不孕不育的困扰。想要孩子的人要不上,能要孩子的人养不起,在这样的需求差异下,代孕行业应运而生,且越来越受到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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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孕,反对声中崛起壮大
代孕行为在国际上一直存在诸多争议,世界上仅部分国家如美国、乌克兰、泰国等承认代孕合法。因为代孕价格低,乌克兰成为了“求娃者”眼中的理想代孕处,也逐渐发展为如今的“代孕大国”。
代孕产业是如何发展起来的?代孕在这些国家的发展从始至终都是顺利的吗?说起来,这一切的起源还要追溯到20世纪中后期......
20世纪70年代,世界上第一位代孕婴儿在美国诞生,在当时的美国,大多数人都难以接受代孕这一行为,其中宗教教徒与女权主义者占反对者的大多数。
尽管最初这件事引来了不少人的反对,但随着时间推移,一直到90年代,人们逐渐了解了代孕产业背后所蕴藏的利益,权衡其利弊后,代孕逐渐在英美等部分西方国家兴起。
在家喻户晓影视作品《老友记》中,菲比的亲弟弟弗兰克在与其老师相恋后决定结婚生子。但可惜弗兰克妻子的年龄较大而没法生育,两人只得请求菲比为其夫妻俩代孕,最终菲比成为了弗兰克夫妻的代孕母亲并成功生下三胞胎。
在现实生活中,美国名媛金·卡戴珊在经历过三次生育后,也在2018年通过代孕生育了第四胎。
当然,代孕只是在部分国家具有合法性,在中国、德国等大多数国家及地区,代孕仍被法律禁止。即使在道德伦理层面,代孕也遭到多数人的反对。尽管被法律所禁止,但是民间对于代孕的需求却丝毫不减,我国的代孕行业仍在不会被轻易发现的“灰色地带”活跃着。
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在放开二胎的政策外,草案中“禁止以任何形式实施代孕”的条款也被删除。事实上,从几年前开始,代孕是否应当合法化就成为了重要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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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男生女不一样,不包性别如抽奖
除了开头提到大张旗鼓打广告的“彩虹宝贝”,西安街头四散的“代孕小卡片”更是让人生气。
“包生男孩,供卵供精,快速试管,失败退款……”小卡片上的内容到底是真是假?这些代孕公司到底是什么样的机构?所谓的代孕服务流程又是怎样的?让我们在下文中一探究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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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开“代孕”面纱,竟是满满伤疤
今年一月份,一家隐藏在上海松山区一栋别墅内的代孕机构被警方查获。其地点隐秘,且保护工作也相当严格。如果不是因为李女士在这家代孕机构代孕失败后向警方报警,可能到今天该机构还在暗地里赚着黑钱。
起初,45岁仍未生育子女的李女士在网上联系到这家机构,双方谈拢后她便千里迢迢赶往上海,在该机构进行代孕服务的相关手术。结果李女士不但没能如愿以偿的成为一名母亲,还因代孕手术的影响被诊断出宫外孕,并患上心脏衰竭、慢性肾病,落得个人财两空。
林女士本想通过私下协商向代孕机构索要赔偿金,但对方不但拒绝了她的请求,还将她的联系方式一并拉黑,无奈之下林女士不得不向警方求助。
类似的案件不止一例。在代孕黑市上,买卵者的权益尚且得不到任何形式的保障,更别提那些“卵妹”们的悲惨经历了。
2017年“少女卖卵伤害案”也引起了一时的轰动。年仅17岁的少女梁某某在“好友”劝说下,以1.5万元与贝尔起源科技公司进行卖卵交易。可梁某某万万没想到,在经过取卵手术的三天后,她便陷入昏迷,经抢救后被鉴定为双侧卵巢破裂,属于重伤二级。
不幸中的万幸是,梁某某最终获得了一定的赔偿金。要知道,在代孕合同纠纷中,能得到赔偿并不容易。即使如此,因为这次手术给她身体造成的损伤,即使再多钱也难以弥补。
所以啊,陈律师还是要劝女孩们一句:一定要爱惜自己的身体,钱虽然重要,但命只有一条!
据林某所说:刘某不仅谎称自己是专业医疗人员,为了节省胚胎培养的费用,刘某甚至在未经委托人林某同意的情况下,个人单方决定将配型成功的三个儿子的胚胎一次性移植到代孕妈妈体内。
更令人瞠目结舌的是,委托人林某是被蒙着眼睛带到刘某指定的地点进行的取卵手术,从始至终都不知道这代孕机构在哪儿,连该代孕机构是否真实存在也无法确定。陈律师不得不说,林某真的是心大...
对于该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在二审判决书中明确表明:代孕为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所明确禁止,中介刘某应该返还林某所支付的财产,林某也应承担相应的损失。
刘某与林某为了各自的私利不惜违反法律规定,结果两败俱伤,可谓是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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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孕合法化,是否可行?
看到这里,或许有人会说,从法律层面明确认可代孕、细化规定,在医疗安全和生育质量上有足够保障,是不是就会解决以上所出现的问题呢?
支持者认为,代孕技术合法化维护了无法生育的妇女的生殖权和人们对身体的支配权。况且代孕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遏制老龄化趋势,所收取的高额费用既能让代孕妈妈过上好日子,又能让无法生育的夫妻或同性恋人如愿以偿地成为父母,实现“双赢”。
而反对开放代孕的呼声显然更高。综合了学者及网络上的一些观点,人们反对的主要原因如下:
第一、生育对于女性而言本就存在高风险,出卖子宫或卵子换取报酬对女性其实远远弊大于利。
第二、婴儿作为人不应被商品化,代孕婴儿因为身份的特殊性在法律上也会遇到诸多问题。如果代孕所生的婴儿出现严重的健康问题或其他原因,则会面临被抛弃、“拒收”的可能。
第三、当代孕合法化,代孕产业必将在国内兴起。既然通过生育可获得报酬,更多经济困难的女性则会主动或被动地通过这样的方式去挣钱,女性的生育自由权将受到侵犯。正如游识猷所说,“当一个人的基本权利都无法保证时,‘自愿’并不是真正的自由选择。”
第四、代孕是委托者对于代孕母亲的剥削,能够支付代孕费用的家庭在经济能力方面显然要代孕母亲,凭借金钱利用代孕母亲的身体,则是一种变相的剥削。
第五、代孕不仅违背传统伦理道德,也是对人格尊严的侵害。生育本就是一个自然的过程,人为的干预必然会带来诸多的问题。
当代孕成为生意,当婴儿成为商品,当子宫成为机器。人类的自由应当有边界,这条边界便是不得将人“物化”。正如威伦茨法官在“Baby M”案件中所写,“在一个文明的社会,有一些东西是金钱不能购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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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懂做人,谈何造人?
对于不同的人,生育在他们的人生道路中都有着不一样的意义。有人认为结婚生子是人生的必经环节,有人认为独自过一生反而更轻松自在。无论人们如何选择,独自生活又或是成为父母都将面临不同的人生考试。形单影只的生活考验人的独立、坚强、对孤独的忍耐;成为父母则考验责任、担当、爱与理解。
毕竟在生育这一环节中,“生”固然重要,“育”的重要程度也不可忽视。尤其在当今社会,于“生育”而言,最具挑战性的不仅仅是母亲怀胎十月冒着危险生下孩子,还是父母如何共同将孩子顺利养育成人。
当生孩子不仅仅是为了延续血脉、繁衍后代时,患有不孕症的配偶、同性伴侣们才不会无路可走。生育无望时,通过合法途径收养孩子未免不是双赢的选择。一直以来,我们大多数人都很少有机会接触到孤儿群体,所以对于我国现有的孤儿数量的一直处于不甚了了的状态。
直到陈律师最近看到一组数据:2018年我国共有305110名孤儿,而被收养的孤儿仅有16267名,仅占我国孤儿总数的5.3%;2017年我国孤儿总数共409840名,其中被收养的孤儿仅有18820名。
当看红、蓝两条柱状图间有着这么大的差距时,很少会有人不发自内心的感到难过。没有父母的孩子或许不会缺乏来自国家与社会的关爱,但他们最亟需的终究是难以企及的父爱和母爱。
对于亲子关系而言,血缘所建立的纽带并不一定会带来健康的家庭关系,“爱”才是和谐、健康的婚姻家庭关系中的关键要素。
目前中国对于代孕持否定态度,也缺乏相关法律规范代孕行为。国内所存在的代孕黑市存在缺乏安全保障、履约风险、技术隐患等多种问题,可能会带来争夺抚养权纠纷、亲子关系认定纠纷、合同纠纷等,对公民利益及社会利益也会造成恶劣的影响。
代孕行为不合法,代孕合同也不会受法律保护,不论是委托方还是代孕妈妈的利益都很难得到法律的保障。而与此同时,我国对于收养的法律规定相对完备,但国内收养状况却不容乐观,数以万计的孤儿群体在等待,等待一份来自“爸爸妈妈”的爱。
陈律师在此提醒各位:代孕有风险,要娃需谨慎。为了保护你的个人利益、身心健康,请谨慎对待代孕行为。如果很想体验当父母的感觉,改变观念,收养孩子,也是一种不错的选择。“别”处逢“生”要不得,“移花接木”也不错!
主编 | 陈晖
文字 | 张东妮、徐容
设计 | 汤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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