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哥哥一开始是我的男朋友后来变成了我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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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雨剑可能永远不会想到,他会因为一句话火到今年。
就在前天,一部披着亲情剧外衣的家庭伦理玛丽苏偶像剧,终于结束了全程住在微博热搜榜上的“传奇一生”,迎来了大结局。
剧中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缱绻断肠的感情纠葛,堪比日本神剧《哥哥太爱我了怎么办》的离奇剧情,让人不禁怀疑张雨剑可能是提前看了剧本。
这部国产亲情剧的评分可谓是典型的“高开低走”,豆瓣评分从开映的8.6分一直“跳崖”到7.2分。
如同所有经典国产偶像剧的女主一样,母亲早故、出身悲惨、单纯乐观的单亲家庭女孩李尖尖,从小就拥有两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哥哥:贺子秋和凌霄。
李尖尖的爸爸在妻子死去多年后遇到了相亲对象贺梅,但就在两人快结婚之际,贺梅却把自己与前夫所生的儿子贺子秋交给农村的母亲,从此杳无音讯。李爸见贺子秋在农村生活艰苦,于心不忍,出于好意将子秋接回了家里看作亲儿子抚养。
在此同时,住在李家楼上离异的凌警官工作繁忙,常常难以顾及自己的儿子凌霄,于是两家便商量共同“搭伙过日子”,同吃一锅饭、胜似一家人。
故事到这里还是网友喜闻乐见的清新脱俗的温馨家庭剧,然而在两位男主角留学归国后,剧情突然就走向了狗血玛丽苏爱情剧方向。
久别重逢的三兄妹相互暗生情愫,直接开始上演“两个哥哥都爱上我了怎么办”的年度伦理情感大戏。
翻开评论,网友的槽点非常明确:
你明明说你是亲情剧,怎么就变成了爱情剧?
爱情剧也罢了,你还是“长得帅的男人都爱女主”的无脑玛丽苏偶像剧?
玛丽苏也罢了,剧中感情线居然还是超越三角恋、四角恋的全新“北斗七星恋”?
看一眼人物关系图,估计让最老到的八卦娱乐记者碰见了也不知道这个瓜该从哪里吃起。
抛开狗血的剧情不谈,《以家人之名》中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其实涉及了许多婚姻家庭实务中的疑难问题。
比如:哥哥真的可以变成老公吗?
这可能是最多网友关心的问题了。
剧情中,也许是为了避免争议,李尖尖的官配对象是邻居的儿子凌霄。但是大结局都过去了,仍然有许多网友都在为“小哥”贺子秋“意难平”:明明是他才应该和李尖尖在一起啊!
那我们就来讨论一下,李尖尖和贺子秋到底能相爱吗?
首先,李尖尖的父亲在贺子秋小的时候便将他领回家抚养,贺子秋属于李爸的养子吗?如果属于的话,他能跟李尖尖相爱吗?其次,在大结局里,李爸与贺子秋的生母贺梅走到了一起,贺子秋与李尖尖将成为继兄妹关系。在这种情况下,他还有可能和李尖尖结婚吗?
这涉及到继子女、养子女能否与亲生子女建立婚姻关系的问题。在实践中,该问题存在一些争议。养子女与养父母、继子女与继父母的关系事实上是“拟制血亲”。也就是说,虽然他们没有血缘关系,但是只要形成了养父母子女关系或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在法律上将他们看作是直系的血亲。
根据《婚姻法》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但是法律中并没有写明“血亲”是否包含收养关系与父母婚姻关系形成的“拟制血亲”。
以收养关系为例,《婚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也就是说,收养关系一经成立,养子女便取得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法律地位,养子女也享有和亲生子女同等的继承权利。因此,《婚姻法》中的禁止性规定也应当适用于养子女。
从后果权衡角度而言,允许养子女与亲生子女通婚一定程度上违背了传统的婚姻家庭伦理,容易造成养子女对自身身份认知的矛盾与权利义务的冲突。
这就要看有没有合法的收养手续了。1992年4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了收养必须要有合法的程序。但在1992年4月1日之前,亲友、群众公认,或有关组织证明确以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共同生活的,虽未办理合法手续,也应按收养关系对待。根据剧中情节判断,贺子秋应是1992年4月1日后出生的,所以若未办理收养手续,贺子秋不属于李爸的养子。从这个层面说,贺子秋与李尖尖相爱应无法律障碍。
李尖尖与贺子秋若成为继兄妹,他们又能否相爱呢?
继子女父母关系则比较特殊。有学者认为,继子女与亲生子女之间是由于父母婚姻关系成立的“姻亲”关系,而非法律拟制的血亲关系,不属于《婚姻法》禁止结婚的范围。但是目前实务中主流观点仍认为继子女与亲生子女关系应与养子女一样属于拟制血亲关系。值得注意的是,只有继子女父母间形成了扶养关系,双方才能成立法律上承认的拟制血亲关系。若无拟制血亲的关系,理论上来说,继子女和亲子女也可以成立婚姻关系。
所以,在李爸和贺妈结婚后,如果李尖尖与贺子秋没有与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他们相爱应该也是不存在障碍的。
《以家人之名》虽然剧情狗血,但是其中对社会现实的写照却能引起我们对“家人”一词的反思:比起冷冰冰的血缘关系,家人更需要长久的陪伴与温暖的亲情滋养
是枝裕和电影中曾说过:“并不是只有血缘关系才能成为家人,而是有了羁绊,才成为家人。”
万千烟火中,家的形态万千变化,随着重组家庭越来越常见,越来越多复杂的婚姻家庭关系也随之而生。错综复杂的法律问题面前,我们只能以手中的法律为刃,寻找守护心中温情的可能通途。
法律冰冷,但亲情永远炽热。
For you, a thousand times over.
——《追风筝的人》
主编 | 陈晖
文字 | 陈晖、麦韵
设计 | 汤冬梅-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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