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版樊胜美:借女儿死亡,为儿子买房?
点击上方 陈晖律师 LawyerFye 关注我们
“原来晚上的钱塘江这样美。”
这是23岁的女孩洛洛生前发布的最后一条微博。
1996年出生的洛洛是一个优秀的女孩,本科毕业后,她自学设计,在杭州工作三年,成为了被公司寄予厚望的总设计师。
2019年10月,洛洛心情不好去钱塘江散心,然而不幸遇到涨潮,意外溺亡。
一场潮水,不仅夺走了她的生命,也将她送上了“现实版樊胜美”的微博热搜榜首。
洛洛的微博广受关注,源于杭州电视台西湖明珠频道一档名为《和事佬》的节目。相关资料显示,《和事佬》是杭州电视台西湖明珠频道打造的一档大型日播、法制调解类栏目,定位为平民化法制节目,栏目将化解矛盾纠纷与普法宣传相结合,体现“以和为贵”的文化传统,倡导“人人都是和事佬”的公益理念。
不仅杭州有,广东其实也有一个《和事佬》节目,恰巧陈律师就是广东公共频道《和事佬》的调解员。在中国倡导“一团和气”的传统价值观下,民间调解不失为解决纠纷的一种好方法,大家平时有什么事,除了上法院打官司,也可以上《和事佬》调解调解。
话说回杭州《和事佬》里的主人公洛洛。原来,洛洛死后,其所在公司出于人道主义角度决定给予2万元抚恤金,但洛洛的父母找到公司要求提高到6万元,双方在2019年10月21日签订了协议。
然而,没过多久她的父母就反悔并再次向公司索要41万巨额赔偿,原因是要给儿子买房。还多次上门闹事,指责是公司给洛洛太大压力。
洛洛父母凭什么要这41万?
事实证明,他们就是秉持着“谁闹谁有理”的信念。张口就来,没有任何依据……
相关新闻报道,警方已确定这是一起意外事件,公司没有相关民事责任,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洛洛并非在工作时间或工作地点死亡,也非因公外出,无法认定为工伤,无论是洛洛的男友,还是其所在公司,都没有法律义务作出赔付。
洛洛的压力究竟来源于谁?
从她的微博以及朋友的口中,或许才能知道,是谁吃了人血馒头,是谁让她在死后还被冠上“樊胜美”这么一个不光彩的称号——
从洛洛早期的微博来看,她是个很可爱的女孩,会给喜欢的偶像点赞,会记录生活日常,会期待与心爱的人一起去旅行、吃美食、说悄悄话……
但距离洛洛出意外的时间越近,那些微博也变得刺眼——
“第23次想自杀。”
“死过一次,又有何惧呢。”
“我倒宁愿花钱买断亲情,从此两不相欠。”
“爱恨交织原生家庭,我们终其一生想要摆脱的黑暗面,却在无数个有爱的瞬间打回原形。”
“说实话我从来都是独立惯了的孩子,从小到大没有父母陪伴的时刻太多太多了,以前不需要,现在更不需要,这种迟来的亲情只会让我觉得束缚负担。”
是什么让一个自立、可爱的女孩
几度崩溃轻生?
或许,正是一直找她
要新手机和“好生活”的妈妈,
是不停找她借钱、
让她连觉都睡不好的爸爸,
是父母对这一切轻描淡写地说出的那一句
“这些我不知道”……
洛洛是幸福的,她靠自己一个人
在杭州站稳脚跟,前途一片光明;
洛洛又是不幸的,
父母的关怀在她挣钱后才姗姗来迟,
而生前就被吸血鬼父母压榨的她,
死后还被当作交易的筹码。
原生家庭的不幸是一片阴影,幸运的人走了出去,而更多的人要么苦苦挣扎,要么选择了一辈子留下。
然而,不是所有“扶弟魔”都能像洛洛和樊胜美一样清醒自知,更可怕的,是那些心甘情愿“扶弟”、“献血”的另一半——
在婚姻中,如果遇到了这种盲目“舍小家为大家”的另一半,该怎么办?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拥有平等的处理权,如果“扶弟”的行为涉及到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置,应先征求配偶的同意。若一方因“扶弟”私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可行使追索财产的权利。
此外,《民法典》第1092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由此可见,如果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私下“扶弟”的,离婚时还可能少分或不分共同财产。如果已经掌握了隐藏财产的地点,则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以便于执行。
有的人,一生下来就父母宠爱,衣食无忧;
有的人,却一生渴望“买断亲情,两不相欠”。
樊胜美、房似锦、苏明玉……
现实生活中,还有很多个“洛洛”,
她们出生在重男轻女的家庭,
穷其一生也没能摆脱这层阴影。
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
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
不是所有的父母都配为人父母,
不是所有的孝顺都要以血泪为代价,
只知道索取的亲情不该叫亲情。
无门槛的善良,不如有底线的锋芒。
女孩,你的善良要给配得上你善良的人。
漫漫人生路,你有爱与被爱的权利。
愿天堂不再有“吸血鬼”,
愿天下每一个女孩都被温柔以待!
主编 | 陈晖
文字 | 张东妮
设计 | 汤冬梅
- END -
往期精选
_
_
爱不会淡,人不会散,一起点赞点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