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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看!巴中农村低保、扶贫标准有新变化了!
大家知道吗?
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
要“两线合一”啦!
近日,市政府办转发了《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要加快推进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加强“四个衔接”,实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扶贫标准“两线合一”,确保现行扶贫标准下农村低保兜底人口全部脱贫。
到底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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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衔接
已脱贫的低保家庭将退出低保保障范围
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规定程序纳入低保保障范围,以户为单位按照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与家庭人均纯收入的差额发放低保金;
符合扶贫条件的农村低保家庭:按规定程序纳入建档立卡帮扶范围予以精准帮扶。
不在建档立卡范围内的农村低保家庭和特困人员:统筹使用相关扶贫开发政策;
新增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低保家庭:及时纳入两项政策覆盖范围。
通过扶贫开发实现稳定脱贫的低保家庭:应按照规定程序退出低保保障范围。
对农村扶贫对象和低保家庭认定,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时,扣减必要的生产就业成本,同时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和低保救助金不计入家庭收入。
对象衔接
确保农村贫困群众都能获得帮扶和救助
标准衔接
农村低保新标准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
《方案》指出,2017年,全市农村低保标准由去年的3180元/年动态调整为3300元/年,新标准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另外,将健全低保标准量化调整机制,科学制定和调整全市城乡低保标准,确保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按年度动态调整后的全省扶贫标准。并适时启动价格临时补贴制度,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受到影响。
管理衔接
深入农户开展走访调查实施动态管理
乡镇(街道)在实施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时,要做好统筹衔接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要联合参与识别认定,并于2017年底前全面启用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
对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动态管理,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农户开展走访调查,重点掌握低保对象和扶贫对象家庭人口、收入、病残、劳动力、财产变化等日常生产生活情况,对于满足调整条件的对象及时予以动态调整申报。
(来源:巴中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