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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芝罘区人民法院公告

芝罘法院 2021-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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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芝罘区人民法院公告


根据中共烟台市委安排,烟台市委第二巡察组自2020年8月25日起,对芝罘区人民法院开展政治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芝罘区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区管干部。

二、巡察内容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市委工作要求,主要了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加强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情况、推动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法治烟台情况、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情况、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情况、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情况。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主要了解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纪检监察机构落实监督责任情况、领导干部遵守纪律和廉洁从政情况、作风建设情况、接受监督配合工作情况、推动解决群众关切问题情况。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主要了解领导班子建设情况、机关党建和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坚持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情况。

(四)关注对巡视巡察、司法巡查、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整改落实情况,主要了解党组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情况、整改落实日常监督情况、整改成效和建立长效机制情况。

(五)市委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设立邮政信箱、电子信箱,开通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举报电话:18153590993(8:30-12:00,14:00-17:30);

(二)举报邮箱:

烟台市纪委监委网站(http://jiwei.yantai.gov.cn)“巡察组信箱”;“烟台纪委”手机客户端“巡察组信箱”;

(三)举报信箱邮政地址:莱山区桐林路5号(西门)市委第二巡察组。

(四)举报信箱: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及毓璜顶人民法庭、黄务人民法庭、只楚人民法庭。

根据巡察职责,市委第二巡察组主要受理对上述巡察对象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部门办理。


中共烟台市委第二巡察组

2020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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