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学习民法典 | 网购海淘遇纠纷去哪起诉?

芝罘法院 2021-05-02
点击上方“芝罘法院” 可以订阅哦!

外地直邮的化妆品终于到货,浓重的香精味儿,糊掉的条形码,让人不禁要感慨卖假货也得有节操,联系商家居然拒不退货,气不过要起诉,但与商家相隔千里,应该去哪儿起诉?

不管商家是哪儿的,你都可以在收货地法院起诉。

《民法典》规定

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消费者在网上购买商品,卖家采用快递方式送货的,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消费者收货地即为合同履行地。
消费者可向收货地法院提起买卖合同纠纷之诉。如果消费者在网购时与卖家签订了管辖协议条款,则应到协议约定的管辖法院起诉。




如果卖家没有采取合理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则违反了公平原则,该协议管辖条款无效。因产品、服务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诉讼的,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服务提供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消费者因产品质量问题提起的侵权之诉,可由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二条: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条: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第二十四条: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第二十六条:因产品、服务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服务提供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三十一条: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与消费者订立管辖协议,未采取合理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消费者主张管辖协议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来源:滨州中院

往期回顾

训词领方向 实践铸担当 丨芝罘法院掀起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训词精神热潮(四)

小芝说法 丨转账=借贷?不一定!证据才是关键(附三种常见情形)

学习民法典 丨婚后发现对方故意隐瞒重大疾病,看《民法典》怎么说?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