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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两个前列”目标 加快智慧法院建设 为确保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双胜利”提供信息化支撑




2月28日,省法院召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2020年第一次会议,听取2019年全省法院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情况汇报,研究部署2020年工作。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家新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就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开展审判执行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全省各级法院积极依托移动微法院等在线诉讼平台,全面开展网上立案、调解、证据交换、庭审、宣判、送达等在线诉讼活动,最大程度满足疫情防控期间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努力将疫情对审判执行工作影响降到最低,社会反响良好。全省法院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提供有力技术保障。要将深入推进在线诉讼作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这场硬仗的重要举措,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网上”“线上”服务,服务和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大局。要尽快补上疫情防控期间暴露出的在线诉讼、远程办公方面的短板和不足,有效解决建设与应用脱节问题。要提高法官干警科技应用意识和能力,加大在线诉讼的宣传推广力度,提升群众知晓度和应用率。




会议指出,当今世界科技迭代升级越来越快,现代信息技术是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飞速发展,我省信息化建设不断取得进步,但仍存在思想认识不够和供需脱节两方面问题。全省法院要进一步增强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的紧迫感,坚持“抓应用、填空白、补短板、深融合”的智慧法院工作方针,深入推进智慧服务、智慧审判、智慧执行、智慧管理建设,加快吉林智慧法院建设,努力实现跻身全国智慧法院前列和“数字吉林”建设前列目标,为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提供支撑。




会议强调,要实施大数据战略,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大数据研究应用对提高审判执行工作、加强司法保障能力的重要性,运用大数据蕴藏的潜能,实现透明便民的公众服务、公正高效的审判执行、全面科学的司法管理,全面提升法院工作水平。要整合各类数据资源,实现对法院信息资源的海量存储、科学分类、多元检索、深入分析。要探索加强大数据挖掘与分析,准确分析研判经济运行风险、社会发展动态,有效支持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和公共服务高效化。要利用大数据构成“类案同判”的应用与预警机制,建立类案裁判标准数据库,通过类案及关联案件强制、自动检索机制为审判服务。要发挥大数据在审判管理中的作用,提高案件质效评估、案件质量评查、审判流程管理、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审判绩效考核等审判管理应用中大数据分析能力,促进审判质效提升。要依托大数据完善诉讼智能化服务,为人民群众、其他政务部门提供诉讼服务效果分析、当事人信用、案件结果因素、司法建议、社会管理、信访咨询等司法大数据分析服务。




会议要求,要以重点任务为抓手,全面加快智慧法院建设工作。要深入推进区块链技术创新应用,全面加快9个业务场景的创新应用研发。要全面加强数据审判建设,继续推进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形成厅、网、线三位一体的诉讼服务格局。要持续加强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和深度应用工作,继续推行智能辅助全流程网上办案,推进庭审、合议等场所的智能化支撑,上半年实现在民商事和行政审判中彻底取消纸质卷宗办案模式。要继续扩大专业化审判范围,在巩固推进家事、行政审判智能化基础上,探索金融案件专业化审判和全流程网上办案。要重点加强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队伍管理、政务管理等方面信息化建设。要不断强化智慧法院支撑,继续强化网络安全保障。全省法院要坚持上下一体、协同合作、形成合力,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好“司令部”作用,加强统筹协调、检查督导,保障智慧法院建设有序开展。





重点回顾




☛ 进一步把疫情防控落实工作抓实抓细 确保实现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双胜利”

☛ 省法院党组听取2019年审判执行工作运行态势情况

☛ 战“疫”一线感受法院力量 吉林三级法院坚决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 吉林法院持续推进智慧法院成果运用 确保实现疫情防控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双胜利”

☛ 以勇毅决战决胜 以实干笃定前行 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双胜利” 全省法院工作视频会议召开

☛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 全面提升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能力水平



 文字:王洁瑜 


 编辑:张大治 田兴志 

 初审:柏巍 

 复核:徐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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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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