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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上法庭”线上审案 便民高效共抗疫情
为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健康安全,减少人员流动防止人员过度聚集,东辽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多措并举不断推进网上诉讼服务工作有序进行,鼓励当事人通过网络参加诉讼,通过线上庭审、电子送达等智能化办案手段,切实做到审判不停摆,公平正义不止步,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为民的“速度”与“温度”。
近日,该院民事审判庭在办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中,因原告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与被告窦某住地均发生疫情,无法到庭参加庭审。考虑到若延迟开庭,会加剧原被告双方的利益损失,承办法官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决定应用互联网法庭进行线上庭审。
线上庭审开始后,法庭调查、辩论等庭审环节规范有序进行,通过当庭核对往来账目确认了窦某欠付货款的具体数额。双方的诉讼活动未受到空间距离的影响而顺利进行,庭审结束后通过扫描二维码在庭审笔录中进行签字确认。庭后,承办法官及时作出判决,并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关于电子送达诉讼文书的相关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后,通过电子送达的方式送达了判决书,双方在电子诉讼平台中均予以签收,得到了双方的充分认可与肯定。
该案件中,承办法官通过“云上法庭”线上审判案件,在维护公平正义的同时做到了疫情期间少接触,少走动的安全要求。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云上法庭”不仅是对国家疫情防控政策的一种响应,更是对于新时代法院庭审方式灵活化的一种应用与创新。今后,东辽县人民法院将继续以便民利民为出发点,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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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辽县人民法院
编辑:张大治 田兴志
审核:米于
微信号 : jilinshenggaoyuan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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