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补助款、工作失职失责......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声明:本公众号对原创稿件享有版权,转载需注明出处
我市开展扶贫领域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行动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扶贫领域项目、资金、政策落实、实施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持续深入推进治理整顿。截至目前,全市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847起,处理113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63人。为充分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对3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1.昌黎县靖安镇吴各庄村党支部书记黄占静、村委会主任刘福运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款问题。经查,2016年,黄占静、刘福运在协助上级政府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在明知本村村民王某、刘某等人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情况下,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出具虚假贫困证明的手段,为其办理危房改造申报手续,并逐级通过了上级部门审批。2018年7月23日,经昌黎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分别给予黄占静、刘福运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卢龙县陈官屯镇民政所负责人邢锦华、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人高旗工作失职问题。经查,2015年至2016年,邢锦华、高旗分别任陈官屯镇民政所所长、规划所所长期间,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审批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相关工作要求严格审核把关,导致赵某、闫某、韩某等人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资金2.96万元。2018年7月13日,经卢龙县监察委员会委务会研究决定,分别给予邢锦华、高旗警告处分。
3.青龙满族自治县八道河镇副镇长逯松、王厂村党支部书记逯松林、党支部副书记杨林、党支部委员龙海河失职失责问题。经查,2016年1月,王厂村在申报天钱养鱼垂钓园扶贫项目时,违规将非贫困人员张某纳入该项目筹资合建名单。包村领导干部逯松未认真核实贫困人口信息,将张某作为贫困人口,造成张某违规参与扶贫项目并享受扶贫项目资金0.5万元。对此,逯松林、杨林、龙海河负有直接责任,逯松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因逯松林、杨林、龙海河同时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2月12日,经青龙满族自治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分别给予逯松林、杨林、龙海河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逯松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从上述典型案例看,个别基层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以权谋私、玩忽职守等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的问题依然存在,直接侵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特别是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整改“回头看”工作中,坚持问题导向,构建长效机制。各级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好监督职责,对照中央巡视反馈意见,坚决查处和纠正贯彻党中央脱贫攻坚政策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问题,主体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问题。坚持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一起,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不放松、不停顿、不懈怠,为全市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和作风保障。
来源:秦皇岛日报
编辑:王美洁
责编:王勍 李蔷
终审:马力 张晓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