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1否1,高利润+低收入模式易被否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七届发行审核委员会定于今天(2018年4月24日)召开2018年第66、67次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审核结果如下: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发)未通过
其中,东方环宇燃气已经是第三次上会。原定于2018年1月30日上会,但1月29日被取消审核;3月20日再次上会,但被暂缓表决;4月24日,东方环宇燃气三次上会,终于成功,完美诠释“事不过三”。
方邦电子被否原因:
1、说明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余额及占比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2、发行人竞争对手拓自达起诉发行人侵害其发明专利诉讼的主要争议情况、案件审理情况及公司涉及的相关产品情况,案件二审胜诉后相关产品、专利是否还会存在其它潜在纠纷或争议。
3、募投项目“两层法挠性覆铜板”核心技术路线是否存在侵犯他人专利的情形,夏登峰为发行人提供技术支持的具体时间及具体方式,与在天诺光电任职时间是否发生重合
4、发行人创始股东、董监高和核心技术人员是否存在违反与原单位的竞业禁止的协议或承诺,是否会导致发行人出现知识产权纠纷或争议
5、发行人主要产品和核心知识产权是否还存在其它纠纷或潜在法律风险,相关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风险揭示是否全面、充分。
6、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形,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关联方占用发行人资金的原因,发行人相关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
7、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2011年7月通德电子向发行人转让相关资产是否合法合规,是否需要履行相关审批程序,是否存在法律风险,并说明涉及专利历次转让的合理性。
8、请发行人代表说明报告期内股份支付涉及相关股权公允价值定价的合理性。
01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是以城市燃气供应为主,包括 CNG 汽车加气、居民生活用气、工商业客户用气,覆盖燃气供应管网建设和供热业务,以及围绕燃气市场开发的设备安装等业务,并为客户量身订制燃气供应解决方案的燃气综合服务商。
主营业务收入
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天然气销售业务、天然气设施设备安装业务与天然气供热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构成情况如下:
利润表主要数据
募集资金运用
工业设备安装项目建成以后,具体产品的预计产量如下所示:
发审会询问主要问题
1、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产品单价、单位成本变动、市场竞争形势、同行业公司情况,说明毛利率大幅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2)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并结合市场竞争形势,说明发行人毛利率远高于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3)说明高毛利是否具有可持续性;(4)说明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余额及占比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依据并明确发表核查意见。
2、关于发行人的核心专利,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竞争对手拓自达起诉发行人侵害其发明专利诉讼的主要争议情况、案件审理情况及公司涉及的相关产品情况,案件二审胜诉后相关产品、专利是否还会存在其它潜在纠纷或争议;(2)募投项目“两层法挠性覆铜板”核心技术路线是否存在侵犯他人专利的情形,夏登峰为发行人提供技术支持的具体时间及具体方式,与在天诺光电任职时间是否发生重合;(3)发行人创始股东、董监高和核心技术人员是否存在违反与原单位的竞业禁止的协议或承诺,是否会导致发行人出现知识产权纠纷或争议;(4)发行人主要产品和核心知识产权是否还存在其它纠纷或潜在法律风险,相关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风险揭示是否全面、充分。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依据并明确发表核查意见。
3、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形,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关联方占用发行人资金的原因,发行人相关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依据并明确发表核查意见。
4、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2011年7月通德电子向发行人转让相关资产是否合法合规,是否需要履行相关审批程序,是否存在法律风险,并说明涉及专利历次转让的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依据并明确发表核查意见。
5、请发行人代表说明报告期内股份支付涉及相关股权公允价值定价的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依据并明确发表核查意见
02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子薄膜材料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专注于提供电子薄膜材料产品及应用解决方案。公司的电子薄膜材料产品应用广泛,是诸多电子产品的核心材料,如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汽车、可穿戴智能设备等。
主营业务收入
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募集资金运用
发审会询问主要问题
1、发行人根据上期入户核查的居民月平均使用气量与用户数计算每月的销售数量,然后按销售数量与销售单价确认销售收入。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不以“流量自动扣款”的金额(而以估算数)确认居民用户销售收入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及会计准则规定;(2)入户核查用气量的频率、比例及方法,根据入户核查的平均用气量确定销售数量的原因;(3)发行人客户数与当地居民户数之间的关系,相关测算方法是否合理、科学。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依据,并明确发表核查意见。
2、发行人报告期车用天然气销售收入存在较大比例现金交易情形。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现金交易的必要性,是否与发行人业务情况或行业惯例相符;(2)现金交易的客户情况,是否为发行人的关联方,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发行人董监高等关联方是否与现金交易客户存在资金往来;(3)现金交易流水是否存在异常分布;(4)现金交易相关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依据,并明确发表核查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经营业绩是否对政府补助存在重大依赖,相关政府补贴是否具有可持续性和稳定性,是否存在对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会计处理前后不一致的原因,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2)在营业收入呈上升趋势的情况下,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大幅下降的原因,经营环境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是否会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依据,并明确发表核查意见。
4、发行人开展业务的经营范围局限于昌吉市。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以及如何应对将来的竞争格局和市场变化,是否存在影响持续盈利能力的不利情形;(2)昌吉市“天然气设施设备安装业务”的市场空间;未来随着当地天然气管道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逐步完成,相关业务收入是否存在下滑的风险。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依据,并明确发表核查意见。
5、2018年3月8日,杨惠丽以侵权为由向新疆昌吉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杨惠丽相关事项的解决进展;杨惠丽的确认方式和确认内容;(2)各其他相关股东的确认方式和确认文件主要内容;(3)发行人与杨慧丽及其他相关股东是否存在潜在法律纠纷。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依据,并明确发表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