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上市及并购前尽职调查简述
尽职调查概述
尽职调查(Due Diligence Investigation)又称谨慎性调查,一般是指投资人在与目标企业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后,经协商一致,投资人对目标企业一切与本次投资有关的事项进行现场调查、资料分析的一系列活动。其主要是在收购(投资)等资本运作活动时进行,但企业上市发行时,也会需要事先进行尽职调查,以初步了解是否具备上市的条件。
尽职调查内容
一般包括:目标企业所在行业研究、企业所有者、历史沿革、人力资源、营销与销售、研究与开发、生产与服务、采购、法律与监管、财务与会计、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等。
尽职调查小组的构成——技术与经验
项目负责人(交易促成者)、行业专家、业务专家、营销与销售专家、财务专家、法律专家等
尽职调查的目的
完成一个尽职调查的目的是:判明潜在的致命缺陷和它们对收购及预期投资收益的可能的影响。
尽职调查的重要性
1、能充分揭示财务风险或危机
2、分析企业盈利能力、现金流,预测企业未来前景
3、了解资产负债、内部控制、经营管理的真实情况,是投资及整合方案设计、交易谈判、投资决策不可或缺的基础
4、判断投资是否符合战略目标及投资原则
尽职调查基本程序
1、专业人员项目立项后加入项目组实施尽职调查
2、拟订计划需建立在充分了解投资目的和目标企业组织架构基础上
3、尽职调查报告必须通过复核程序后方能提交
尽职调查基本原则
1、独立性原则
(1).项目专业人员应服务于项目组,但业务上向部门主管负责,确保独立性。
(2).保持客观态度。
2、谨慎性原则
(1).调查过程的谨慎。
(2).计划、工作底稿及报告的复核。
3、全面性原则
财务调查要涵盖企业有关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全面内容。
4、重要性原则
针对不同行业、不同企业要依照风险水平重点调查。
尽职调查基本方法
1、审阅
通过财务报表及其他法律、财务、业务资料审阅,发现关键及重大财务因素。
2、分析性程序
对各种渠道取得资料的分析,发现异常及重大问题。如趋势分析、结构分析等。
3、访谈
与企业内部各层级、各职能人员,以及中介机构的充分沟通。
4、小组内部沟通
调查小组成员来自不同背景及专业,其相互沟通也是达成调查目的的方法。如:在进行某企业基本情况的调查中,财务调查人员查阅了目标企业的营业执照及验资报告,注册资金为3600万元,但通过与律师的沟通,得知该企业在工商登记的注册资本仅1000万元。又如:与业务调查人员沟通对应收账款的信息、设备利用的信息等等。
尽职调查的对象
目标企业的情况包括:
1、企业内部情况(企业能力)
2、由监管机构、竞争者、供应商、客户以及经济环境所施加的外部影响
3、现状:一般仅限于企业内部情况的调查;对外部影响的调查一般依靠行业研究资料及经营、法律调查提供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