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散!开放7个城市管理临时疏导点!还有开启夜间经济模式+主题公园……
三江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企业(团体)和个人: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的总体部署,按照李克强总理在两会期间做出的相关指示要求,参照省、市有关部门《关于促进“地摊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市场经营环境,我局积极开展市场经营调研,分析当前市场供需情况,调研潜在性经营地点及其存在的短板和需要解决的事项等,结合实际开展相关工作。2020年6月24日,经县城市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同意开放县城城市管理临时疏导点,现通知如下:
选址工作
结合周边住户生活需求和商贩商品供应,利用我县多处公共场地资源,有效解决周边住户生活需求,助推当地住户季节性农产品促销,传承发扬瑶族文化和客家文化,结合场地地理位置和市场需求等因素开展城市管理临时疏导点选址工作。
(一)开放城市管理临时疏导点
经营项目:蔬菜、水果等周边农户生产的季节性农副产品。
经营时段:早上6:00至8:00,下午18:00至19:30。
2沿江西路商业城小区内巷毛织厂路段经营项目:蔬菜、水果等周边农户生产的季节性农副产品。
经营时段:全天候。
3民族二路马草塘路口人行道路段经营项目:蔬菜、水果等周边农户生产的季节性农副产品。
经营时段:全天候
4天顺小区门前路段人行道经营项目:蔬菜、水果等周边农户生产的季节性农副产品。
经营时段:早上6:00至8:00(不得影响市民出行、上下班和学生上学、放学)。
5好宜家富邦广场民族市场旁路段经营项目:蔬菜、大米、玉米、药材干货等产品。
经营时段:全天候(不得影响市民出行、上下班和学生上学、放学)。
6瑶山路与民族路交汇处路口小广场经营项目:生粉、生面等早点类(现场加工类早点项目不得进入);商业促销、公益活动、单位宣传等活动类(需要到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进行行政审批和报备)。
经营时段:早点类为早上6:00至8:00,下午17:30至18:30;活动类为正常上班时间(不得影响市民出行、上下班和学生上学、放学);公益活动和单位宣传活动的为全天候。
注:不得以车载方式进行经营,即不得将自行车、三轮摩托和机动车辆等停放于小广场内,需将车辆有序停放在停车位内。
7沿江西路民族桥旁柴火鹅店铺对面空坪经营项目:鸡、鸭、鹅苗等、树苗、花苗、车载水果售卖等。
经营时间:全天候(不得影响市民出行、上下班和学生上学、放学)。
注意事项:(1)以上1至7个临时疏导点一律不得经营鸡、鸭、鹅类活禽、鱼类水产品、生鲜猪肉类等;(2)严格落实环境卫生主体责任,做到“人走地净”;(3)落实“一摊一位”和“一地一防护”原则,允许手推车、畚箕、蛇皮袋等必要的经营工具,但不得擅自搭建雨棚、铁架、板台等临时性构筑物;(4)严格遵守经营时间要求,不得影响周边居民日常生活和市容市貌;(5)严格落实“活禽经营市场1110”(一天一清洗消毒、一周一大扫除、一月一休市、活禽零存栏)管理措施。
(二)倡导“主题公园”文化,丰富市民文化生活
1团结大道与民族一路交汇处“小公园”经营项目:棋类、琴类等培训。
时间:全天候,不得影响周边住户日常生活和正常休息。
2县检察院对面“小公园”经营项目:太极操、健身操、广场舞等休闲娱乐性活动。
时间:全天候,不得影响周边住户日常生活和正常休息。
3县工商银行旁“小公园”经营项目:书画培训、唱歌、逗鸟等。
时间:全天候,不得影响周边住户日常生活和正常休息。
4“一河两岸”风雨长廊经营项目:建立橱窗(含括顺德文化广场、鹿鸣关公园、石泉公园),展示书法、绘画、摄影、瑶绣等作品。
经营时间:长期(由我县各类文化协会定期更换作品)。
5沿江东路瑶山步行街南堤路段经营项目:民间艺人表演区域。
经营时间:全天候,不得影响周边住户日常生活和正常休息。
6高级中学至堤河水坝河面路段经营项目:民间艺人团体表演。
经营时间:全天候,不得影响周边住户日常生活和正常休息。
注意事项:以上6个主题公园,在国家、省、市、县举办相关重大类活动或者节假日以及中考、高考等特殊时期期间不得开放;不得于午休、夜晚休息期间开展活动;音响等设备的音量应控制在噪音规定的范围内,不得影响周边住户正常休息。
(三)激活“夜间经济”
1顺德文化广场经营项目:儿童玩具、成衣售卖、鞋类、饰品类、儿童游乐项目(具有安全性能,需购置公共安全责任险)、饮料、滑轮、盆景展示等。
时间段:晚上18:30至21:30。
注:气球、气枪类和其他含安全隐患的项目不得进入。
2好宜家门口空坪经营项目:饮品、美食、传统小吃、体育类、商业性促销、街舞、书画售卖等。
时间段:晚上19:00至22:00。
3老桥头临时疏导点经营项目:书画培训、瑶绣培训、瑶医、瑶药、唱瑶歌、唱春牛等,传承发扬“客与瑶”文化,传统民族小吃。
时间段:晚上19:00至23:00。
4老桥头大榕树脚经营项目:交谊舞、瑶族舞、广场舞等舞蹈类培训。
时间段:全天候,不得影响周边住户日常生活和正常休息。
5博物馆稻香酒店左侧路段经营项目:儿童游乐项目(具有安全性能,需购置公共安全责任险)、儿童玩具、成衣售卖、鞋类、饰品类、饮料、滑轮、盆景展示等。
时间段:全天候,不得影响周边住户日常生活和正常休息。
注意事项:以上1至5个城市管理临时疏导点,在国家、省、市、县举办相关重大类活动或者节假日以及中考、高考等特殊时期期间不得开放。
积极设置临时经营区域
要会同相关部门,在不占用盲道、人行过道、消防通道,不影响交通安全畅通,不侵害他人利益,做好疫情防控和清洁卫生工作等前提下,在居民居住集中区、城市公共用地、内街小巷等划定临时经营区域,允许流动商贩在临时经营区域内贩卖经营,允许大型商场在商场红线范围内开展户外促销活动。所划定的临时经营区域应画线(划线可采用粘贴式)明确,并设置指示标识(一头、一尾、一中间),明确具体区域和经营时间。
加强政策宣传引导
进一步加强组织保障和宣传引导,通过网络、报刊、电视等多种媒体,及时推送促进“地摊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信息(特别要向市民强调“地摊经济”是助推疫情防控经济复苏的临时性举措,对于今后是否长期开展“地摊经济”,在今后的后续经济转型以及我县举办重大类活动、节假日以及中考、高考等特殊情况期间,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积极取得市民、商贩、店铺单位的认同和支持。
后续保障
(一)建立健全准入机制。针对各个选址地点,结合经营项目的特点以及范围等因素,决定是否进行备案审批和信息登记,同时签订相关协议,收取300元至1000元不等的押金等。
(二)建立健全“段长”管理制度。通过自我推荐、群众推荐等方式选出每个地点的“段长”,并结合相关管理规定制定“段长”工作职责。
(三)维护市容环境秩序。要加强巡查,对临时经营范围内的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拉乱挂、乱涂乱画、乱倒污水和垃圾等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进行劝导和教育,引导流动摊贩、临街店铺强化环境卫生责任意识;要组织环卫部门加大对临时经营区域的清扫保洁力度,为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经营、购物环境。
(四)规范临时经营行为。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大临时经营区域的巡查力度,做好流动推贩、临街店铺信息登记,引导流动推贩、临街店铺合法经营,及时制止经营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物品的行为。
(五)建立投诉快速处置机制。要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协同监管和投诉快速处置机制,积极化解经营者和市民间因临时经营问题产生的矛盾。其中,民事调解方面,由县城综局和县信访局负责;水电、垃圾桶等市政设施方面,由县市政局负责;交通秩序方面由县交警大队和县交通局负责;食品安全方面由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打击团伙霸占摊位等违法行为方面由县公安局和县城综局负责。
(六)实施审慎包容监管。对流动推贩、临街店铺违反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方面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要采取柔性执法,以宣传教育为主,慎用处罚措施,支持经营者集中精力恢复生产经营。
(七)建立健全信用制度。对不遵守相关管理规定的经营者,实行信用制度,对违反一次的给予蓝牌警告,对于违反两次的给予黄牌警告,对于违反三次的给予红牌警告并不得再进行摆摊,如需恢复摆摊则要求完成相应的义工活动或者完成相关志愿者活动时长方可再次摆摊。
执行时间
此通知试行半年,即从2020年7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需延期另行通知)。
连南瑶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7月1日
来源:县城综局
编辑:丘志高 莫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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