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临时疏导点的管理费用可优惠!
得到了许多市民关注和点赞
关于县城城市管理临时疏导点
有关管理费用优惠的通知
县有关单位、企业(团体)和个人: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李克强总理在两会期间做出的相关指示要求和省、市有关部门关于促进“地摊经济”发展的相关指导意见,结合我县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市场经营环境,制定了《关于开放县城城市管理临时疏导点的通知》,经我局班子研究决定,现对连南县城市管理临时疏导点的有关管理费用收取优惠如下:
一是凡是持有残疾人证、退伍军人证、失业证和高寒山区移民有关证件等的人员,占道管理费和环境卫生管理费可直接减免50%的管理费用;
二是凡属于非遗传承人员,民间艺术团体和个人,经营街舞、滑轮等现代娱乐性项目的企业团体和个人,占道管理费和环境卫生管理费可减免50%的管理费用;
三是凡是在校大学生的则全免占道管理费,但要收取环境卫生管理费。
连南瑶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7月20日
城市管理临时疏导点,你想知道的都在这
结合我县市场经营需求,统筹城市管理助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实地调研提出适合我县经济发展的新举措、新办法,进一步拓宽就地就近就业渠道,支持商家摊贩经营发展,增加灵活就业岗位,缓解就业压力,增加中低收入群体收入,进一步实现有序开放地摊,促进瑶城夜间经济发展,实现“稳、强、美”的阶段性目标,走出一条既符合我县发展要求,也落实李克强总理关于“地摊经济”工作部署的发展道路。
要会同相关部门,在不占用盲道、人行过道、消防通道,不影响交通安全畅通,不侵害他人利益,做好疫情防控和清洁卫生工作等前提下,在居民居住集中区、城市公共用地、内街小巷等划定临时经营区域,允许流动商贩在临时经营区域内贩卖经营,允许大型商场在商场红线范围内开展户外促销活动。所划定的临时经营区域应画线(划线可采用粘贴式)明确,并设置指示标识(一头、一尾、一中间),明确具体区域和经营时间。
目前对凡是持有残疾人证、退伍军人证、失业证和高寒山区移民有关证件等的人员,属于非遗传承人员,民间艺术团体和个人,经营街舞、滑轮等现代娱乐性项目的企业团体和个人,在校大学生的管理费用均有优惠。
此通知试行半年,即从2020年7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需延期另行通知)。
(一)建立健全准入机制。针对各个选址地点,结合经营项目的特点以及范围等因素,决定是否进行备案审批和信息登记,同时签订相关协议,收取300元至1000元不等的押金等。
(二)建立健全“段长”管理制度。通过自我推荐、群众推荐等方式选出每个地点的“段长”,并结合相关管理规定制定“段长”工作职责。
(三)维护市容环境秩序。要加强巡查,对临时经营范围内的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拉乱挂、乱涂乱画、乱倒污水和垃圾等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进行劝导和教育,引导流动摊贩、临街店铺强化环境卫生责任意识;要组织环卫部门加大对临时经营区域的清扫保洁力度,为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经营、购物环境。
(四)规范临时经营行为。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大临时经营区域的巡查力度,做好流动推贩、临街店铺信息登记,引导流动推贩、临街店铺合法经营,及时制止经营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物品的行为。
(五)建立投诉快速处置机制。要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协同监管和投诉快速处置机制,积极化解经营者和市民间因临时经营问题产生的矛盾。其中,民事调解方面,由县城综局和县信访局负责;水电、垃圾桶等市政设施方面,由县市政局负责;交通秩序方面由县交警大队和县交通局负责;食品安全方面由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打击团伙霸占摊位等违法行为方面由县公安局和县城综局负责。
(六)实施审慎包容监管。对流动推贩、临街店铺违反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方面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要采取柔性执法,以宣传教育为主,慎用处罚措施,支持经营者集中精力恢复生产经营。
(七)建立健全信用制度。对不遵守相关管理规定的经营者,实行信用制度,对违反一次的给予蓝牌警告,对于违反两次的给予黄牌警告,对于违反三次的给予红牌警告并不得再进行摆摊,如需恢复摆摊则要求完成相应的义工活动或者完成相关志愿者活动时长方可再次摆摊。
来源:县城综局
编辑:丘志高 莫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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