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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山祭祖引发火灾!连南法院以案释法公开审理失火案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23年3月中旬,被告人黄某及其家人前往连南县寨岗镇某村山场进行祭拜。期间,黄某燃放鞭炮引燃附近的杂草继而引发了山火。经鉴定,该火灾范围的林地总水平面积达293.3亩,其中未成林林地199.3亩,过火林木价值9000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失火罪追究被告人黄某的刑事责任。
为加强防火安全教育,连南法院邀请网格员现场旁听该起案件庭审。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与现场网格员们进行互动交流,结合近年来连南法院审理的失火罪案件进行以案释法,并详细讲解与失火罪相关的法律知识,呼吁网格员们提高防火意识,共同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野外用火需谨慎
共同守好一座山,护好一片林!来源:连南法院 唐敏(实习)
编辑:梁敏 唐敏(实习)
责编:丘志高
编审:黄文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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