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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选自《故事照亮旅程》
(一)
结婚以前,她原以为心中是有爱情的;可是理应由这爱情生出的幸福,却没有来临,她心想,莫非自己是搞错了。她一心想弄明白,欢愉、激情、陶醉这些字眼,在生活中究竟指的是什么,当初在书上看到它们时,觉得它们是多么美啊。
这是《包法利夫人》第五章, 刚刚结了婚的包法利夫人或准确地说是修道院教育培养出的艾玛,已经对婚姻生活和乡村医师包法利先生感到了厌倦。
这种厌倦对很多中年人来说并不陌生,虽然它也许来得没有这么快,这么强烈,以至于使福楼拜笔下的在外省沉闷生活里憋屈的女主人公为此铤而走险,最后负债累累,身败名裂,而服毒自尽。在一百多年后的今天,对这种厌倦以及它所产生的后果我们已经发现很多种方法来稀释,或者逃避,但它在我们婚姻和家庭关系上所散发的毒性并没有因此减少。日积月累之间,我们对生活的渴望,对所爱之人的投入都被这毒性所腐蚀,我们的心灵逐渐变色衰竭。
因此,成年人对爱情与婚姻的关系最俗套却似乎也最准确的认识就是,婚姻是爱情的坟墓。看透了的人就守着这坟墓,或者这围城,为自己营造些可以喘息或者走动的空间;看不太透的,就想砸烂这坟墓,或者不断地绕着围城进进出出。
细究一下,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个有点自暴自弃的结论与我们对爱情和婚姻截然不同的态度不无关系。这有点像家长对待孩子考国外名牌大学的情形。大多重视的是只要考上了,拿到那一纸录取书。所有的功夫与付出都集中在考上大学之前。至于上了大学以后如何,孩子的学习能力,自我管理能力或者社会交往能力,能否让他顺利完成学业,则不在许多父母考虑之列,即使考虑了也是无可无不可的态度。
我们对爱情和婚姻也从恋爱时的殚精竭虑、百折不挠到结婚后的高枕无忧、一成不变。没有意识到,爱情与婚姻,不仅争取时需要奋斗和维护,维持时更需不懈的努力和坚持。这种婚姻后维持爱情的努力尤为艰难,因为这种努力不仅需要激情,更需要耐心、自律,以及反省的能力:因为“(他)必须学会爱乃是一种技能,而不是一种热情”。
这本书是讲建筑在浪漫主义爱情观上的婚姻关系的危机与解决之道。阿兰·德波顿 (Alain de Botton)对中国读者来说应该不太陌生。这位成名甚早而且一直多产的英伦才子写了十几本书,好像都被翻译成中文了。德波顿把自己的写作定位为“生活哲学”,因为他喜欢从哲学或说形而上的角度来探讨各种日常生活上所遇到的问题,比如,《身份的焦虑》《哲学的慰藉》《旅行的艺术》;当然还有工作(《工作颂歌》)、性(《如何思考性这件事》)、家居(《幸福的建筑》)和宗教(《宗教的慰藉》)。这些老生常谈的话题,德波顿总能把它们谈出新意。他的过人之处不只是他的智慧与洞察力,更难得的是他的幽默和同情心,因为后者才能使得这样聪明的人不至于变得势利犬儒,油腔滑调和玩世不恭。比如他在TED上有一个著名的演讲,建议我们要拥抱一种更宽容更温和的成功哲学。他举了一个例子, 解释为什么有些成功者一定要炫耀奢侈品、开法拉利。他的分析是,其实,人们渴望成功,大多不是为了物质财富,而是随之而来的情感上的奖励——“下次你再看到那些开法拉利的人,不要蔑视他们而要同情。不要想他们是贪婪的人,其实他们是情感上脆弱的人,他们想以此获得他们需要的爱和关注”。德波顿的种种话题和他的极具个性的写法带有很深的自我体验的性质,或说强烈的自传痕迹。令他声名鹊起的第一部作品是一九九三年出版的《爱情笔记》。那一年他才二十三岁,那本书一下子在世界上卖出了二百万册。其实他的题目很老套,讲述一个年轻人陷入恋爱与失恋的过程。但是德波顿把那个年轻人和他的情感写得如此荡气回肠、千回百转,让每一个经历过恋爱的人都能想起曾经有过的那种超越日常经验、几近与神接触的神秘时刻,以及伴随那种时刻而陷入的种种情感体验:自卑、胆怯、狂喜、飞升、焦虑与绝望。我们因此知道,恋爱是生活给予我们的最美好最丰富的恩赐,不管结果如何。看着爱丽丝说话,看着她点上熄灭的蜡烛,看着她端着一大堆盘子冲进厨房,看着她拂过脸上的一缕金发,我发现自己沉浸于浪漫的怀旧。当命运安排我们与本会成为我们爱人的人儿——但我们又注定无法知晓是谁——相见之时,这浪漫的怀旧就油然而生。又一种情感生活选择的可能性让我们意识到我们此时的生活只是千百种可能性中的一种,也许是因为不可能一一去体验才让我们备感忧伤。我们渴望回归不需要选择的时代,我们渴望避免选择(无论多么美好)必然带来的失落所产生的忧伤。理解同情人类对亲密关系的渴望以及对这种亲密关系的无微不至的刻画,使得德波顿成了我们这些心怀浪漫之爱的人的隐秘知己。在他的作品的陪伴下,我们跟德波顿一起经历了人生的各个阶段和体验,长大成人。二〇一六年,德波顿四十六岁了,跟他作品中的人物或者他作品的读者一样,他对爱情有了完全不同于二十三岁时的理解。《爱的进化论》可以看成《爱情笔记》的续集,不是因为它延续了年轻时的浪漫主义爱情观,而是因为它对浪漫主义爱情观的反思与批判。德波顿的这本小书采用写实的叙述方式来讨论中年人的爱情婚姻问题,无疑这是一种有意识的选择。因为通俗文化里描写爱情婚姻的文字多不喜欢写实:一类是琼瑶,或者国外的禾林(Harlequin)系列的浪漫爱情小说;另一类就是像《我的前半生》或以韩剧为代表的家庭娱乐电视剧。前一类一般终结于“他们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后一类则开始于“幸福的子君在一个早上醒来,发现她结婚十年的丈夫要离婚”。在这些给未谙世事的年轻人或“脑残”中年看的爱情婚姻故事中,缺席的永远是中间那段平常的日子。那些琐碎、平庸、重复却持久的日常生活。于是,那些可以发现亲密关系出现碎纹裂变的时刻,也许就是未来的离婚或者小三儿问题的根源,就常常被这样轻易地忽略了。德波顿的新书关心的就是这种潜藏着日常问题和情感危机的日子,而且比起早年的深情与善感,他如今的叙述波澜不惊,平铺直叙。拉比是这个全球化时代的一个典型的中产阶级。父亲来自中东, 母亲是德国人, 自己在伦敦受教育和生活,最后落脚在英国北部的古城爱丁堡。这个平庸的建筑设计师看上去拘谨、稳重、深沉,其实他内心敏感,尤其耽于浪漫主义的爱的幻想。爱的观念萌生在拉比十六岁那年的夏天。那是一种古典的浪漫主义的观念:相信灵魂伴侣,相信爱就是找到自己的另一半,而那个人就是我们在人世间所有问题的答案。因为爱,我们的孤独寂寞就会有彻底终结的机会。不得不承认,在浪漫主义的爱情婚姻观上,中西或男女大抵是没有多大的差别。三十一岁那年, 拉比结识了与自己完全不同的苏格兰女人柯尔斯滕。作为市政勘测师的柯尔斯滕,精明务实、坚定自信。因为在她身上发现了自己渴望拥有的特质,前后经历了四五个女友的拉比最后选择了向柯尔斯滕求婚。“他之所以求婚是因为他想保留住,想‘冻结’他与柯尔斯滕两人对彼此的感受,他希望借由结婚的举动,永久保存这种狂喜的感觉。”但除了这份对所爱之人与众不同的欣赏和对自己的着迷的确认,拉比跟我们大多数人一样,对婚姻一无所知。而“狂喜的感觉”远远不够应付未来的漫长岁月。第二部分的标题是“从此过着___的生活”。这个空白处不同的读者可以填上不同的字眼,但肯定不是“幸福”。因为这从一部分的几个章节的名称,你就可以想象拉比和柯尔斯滕跟我们大多数人一样,在度过了最初的爱恋以后,婚后的生活远没有第一部分的标题“浪漫主义”那么迷人,它们分别是“愚蠢琐碎的小事”“生闷气”“性与禁忌”“无端怪罪”“教导与学习”。跟这些题目所暗示的一样,婚姻生活或夫妻关系呈现的是琐碎、矛盾、误解甚至是猜疑和挑衅。在越来越近的距离里,他们看到了对方不那么令人喜欢的怪癖残缺;他们对职场和社会地位的焦虑,也妨碍他们如实传达自己内在生活的真实状态,甚至沟通也可能因为在意对方的反应变得令人疲倦。然后他们有了儿女,进入第三部分。先是依瑟,三年后又有威廉。孩子是可爱的,令人欣喜的, 甚至可以带给初为父母的拉比和柯尔斯滕共同的奋斗目标和情感纽带。但是孩子也是有很多需求的,他们不仅占去了父母的很多时间和精力,而且从根本上打破了他们以前的生活模式,比如让他们意识到“性生活与父母身份”的某种矛盾:“在一天结束之际,柯尔斯滕根本不想让拉比触碰,不是因为她不再爱他,而是因为她觉得自己已没有什么足够的精力可以提供给别人……她也回答了太多问题,勉强自己穿了太多的小鞋,对别人恳求哄劝了太多次,她急需与自己备受忽略的内在恢复沟通,而拉比的触摸却像是对此一延续已久的沟通所加注的另一道障碍。”结果是,这两个近在咫尺的女人和男人分别在其他地方,她是在电视真人秀,他则是在电脑聊天室,满足自己的性幻想。他们觉得这样比和自己的配偶相处轻松得多。这并不代表他们不再彼此相爱,“是他们的人生已经深深交缠在一起,以致他们不再有内心的自由”。于是第四部分“外遇”不可避免地展开了。拉比在柏林开会时认识了来自洛杉矶的罗伦。那场一夜情让“他觉得自己仿佛唤醒了内心他以为早已死去的部分”。在随后的几个星期或几个月里,在浪漫主义爱情观里长大的拉比挣扎在支持外遇和反对外遇的两难中,最终意识到人性中无法调和的两种欲望,渴望安全,也渴望冒险。“不管他选择当个偷腥者,还是忠实的配偶,都不是完全正确的答案。这是个没有解答的难题。”在那场外遇之后,对于婚姻的目的,拉比有了不同的看法。年轻的时候,他认为婚姻是对于一套特殊感觉的封圣:包括柔情、欲望、热情与渴求。不过他现在已理解到婚姻也是一种制度,而且这种性质的重要性毫不亚于内心的感觉,这套制度的目的在于常年保持稳定,不受其中的参与者变化无常的情感所影响。婚姻的理由存在于比内心感觉更稳固也更长久的现象当中。认清婚姻的本质,放弃浪漫主义的爱情观,这才是婚姻之爱的开始。
德波顿这本书的英文原名是“The Course of Love”,可以翻译成“爱的过程”,也可以翻译成“爱情课程”,因为两者都是德波顿书中想要表达的意思。那就是爱恋发自激情,但要维护延续,则需要技能。而且在这个爱的成长发展的过程中,相爱者需要时时反省、更新,或说学习,爱并不可能一劳永逸。为表现这两层含义,德波顿选用了交叉叙述,正文叙述用上面描述的写实的语言来记录主人公和他所经历的爱的过程;另一种用斜体来区别的叙述则是穿插在这些写实叙述之间的分析。比如,“性生活与父母身份”一章里,在讲述了拉比和柯尔斯滕各自通过性幻想满足后,作者的一段分析:“从一个观点来看,必须炮制幻想,而不是努力打造一个能够让白日梦实现在真实生活中的人生,似乎是一件可悲的事情;不过,面对我们互相矛盾的多重愿望,幻想通常是我们能够采取的最佳做法,可让我们置身一个世界,而不至于摧毁另一个世界。幻想可让我们关爱的对象不必目睹我们的冲动当中那彻底不负责任而且令人害怕的古怪面相。就其本身而言,幻想其实是一种成就,一种文明的象征,也是一项体贴的举动。”这些分析与其说是关于拉比个体的,不如说是在个体之上的对人类本性的心理学与哲学的洞察与总结。作者无疑深信苏格拉底的名言,没有思考的人生是不值得过的。而我们去思考,是因为思考是自我改变的起点。于是, 德波顿让拉比在经历了失眠、偷情、隔离等种种情感逃离后,并没有放弃婚姻,甚至没有放弃柯尔斯滕。他意识到“外遇所背叛的将不再是两人的亲密喜悦,而是彼此承诺以勇敢与坚忍自持的态度忍受婚姻当中的种种失望”。他们决定一起去看婚姻咨询师,因为他们承认作为两个独立的个体,他们不可能自发地了解对方,他们需要学习和帮助。这里,德波顿让他的主人公们去了解费尔贝恩博士的《婚姻关系中的安全依附与焦虑依附》。他们学会放弃浪漫主义的梦想,练习着检视家庭生活中某些看似微不足道的时刻,为婚姻再次做好准备。本书的第五部分名为“超越浪漫主义”。在这部分里, 拉比在(个人)失业和(岳母)死亡的洗礼后,终于得以摆脱自我中心,成熟起来。在结婚十三年后,拉比才觉得他为婚姻做好了准备,原因是他已经放弃了对完美的追求,原因是他已经愿意爱人,而不只是被爱,原因是他明白了性与爱永远都无法和谐共存,原因是他已厌倦了爱情故事,因为电影与小说中呈现的爱情极少合乎他的亲身经验。成熟的拉比摒弃的是浪漫主义的爱情观,“现在他已经知道浪漫主义的(爱情)观念其实是一条通往灾难的道路”。德波顿的这句话听上去有点石破天惊, 但其实起码有两位伟大的小说家,在十九世纪就通过他们笔下的女主人公,对浪漫主义的爱情观念进行过最无情也是最同情的批判。福楼拜和托尔斯泰让艾玛和安娜带着浪漫的幻想和无知的肉欲走进婚姻生活,然后在婚外情的无法自拔中把自己变成一个在社会上无法容身的人。“当福楼拜开始强调爱玛的失望时,我们见证了她的文化背景。……那就是爱玛初期的女性浪漫主义仅仅是女学生对真实世界的低级解读。她的浪漫精神是由司各特的小说、拉马丁的抒情诗塑造的。所有这些作品都掺杂了大量未经甄别的亚文学垃圾:东方歌谣、感伤小说、纪念品专辑、图画书和爱情诗。福楼拜认为女人一辈子都容易轻信,永远是那些平庸幻想的服从者、消费者。”德波顿对笔下的柯尔斯滕和拉比更尊重些,认为他们有思索能力,能够摒弃浪漫主义的爱情观,因此相信婚姻中爱情持续的可能。“浪漫主义的婚姻观强调找到‘对的人’的重要性,意思就是一个能够认同我们各种兴趣与价值观的人,但长期而言,其实不可能有这么一个人。真正适合我们的伴侣,不在于其各方面的品味都奇迹似的与我们相同,而是在于能够以智慧与风度调试双方的差异。‘对’的人的真正指标与其说是某种概念上的完美互补,不如说是容忍差异的能力。相容性是爱的成就,不该是爱的前提。”拉比也更相信亲身经验教给他的智慧。“他现在已经知道极少有任何事物能够达到完美,他已懂得度过人生需要相当大的勇气,即便是像他这样极度平庸的人生也不例外,确保他持续拥有供养家人的能力,确保他的婚姻存续下去,确保他的子女健康成长。而这些任务所需的英勇表现并不逊于一则史诗故事。”德波顿算是笔者的同龄人,他二十余年的写作某种意义上是我们这一代生命旅程的记录与反省。近些年除了写作,德波顿还通过电视节目,和他于二〇〇八年开创的“人生学校”,来传播他的信念——“让文化帮助人们在生命的旅途中不至于迷茫,以及发现当中的智慧”。 如此看来,我还是喜欢中文译者精心选择的书名“爱的进化论”, 因为这个意译表明一种态度:在一个爱情犬儒主义的时代,在一个浪漫主义不再的时代,我们仍然可以选择一种积极的、理智的提升人类本性的可能,通过情感教育,通过爱的学习。“最不正经的女人”:一位澳大利亚作家的想象与历史感 79
《故事照亮旅程》是这样一本书
收到书玉寄来的书,题字是:“真不容易,十几年过去了,我终于有一本书回赠。”书玉并不是新作者。我曾经收到过她用英文写的书。然而我理解她这句话的意思。书玉一直走学术路线。她在加拿大当教授,研究性的写作是她的本职工作。但在教学与研究之外,她经常有一些想法,是研究性的写作无法涵盖的。她很想把这些想法写出来,只是没有找到表达的形式。后来我听说她在《书城》开了专栏。不过我在美国,订杂志不方便,也就一直没能读到她的文章。如今她的专栏辑录成书,也就是这本《故事照亮旅程》。我终于可以一读为快。读了几篇,我大胆地得出一个结论:书玉开创了一种新的风格。书玉的文章都是与读书(或观影)有关。她会介绍所读(所观)之对象的内容,也会对创作背景进行纵横两个方向上的比较,还会有基于自己人生经验的感情与评论。读她的文章就像上了一堂课,感觉收获了很多干货,然而她的课一点也不枯燥。她用润物细无声告诉你:这个作品与你的生活有关。 师妹的学术随笔,既有学术的规整严谨,又有随笔的轻松飘逸,既有学理层面的述评,又有现实生活的真谛,这是俺师妹的第一本中文著作,但依旧是全球范围的国际视野,俺喜欢她的视角和文笔。
(阿忆, 前央视策划/主持, 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这绝不是一本传统意义上的文学评论集,而是一本交织着作者对种种文艺作品的感悟和几十年来移民生活的心路历程的回顾,充满着别样情怀的“故事”。作为一位文学教授,书玉对文艺作品,尤其是小说的评论是很到位,很精准的,本书的第一篇《爱丽丝 门罗: 把我领到一个更美好的地方》中,她对于长篇小说和短篇小说的特征比较,以及对精品短篇小说的定义就颇有独到之处,而且很形象,很抓人,”如果说长篇是一部电影, 那么短篇就是一幅快照snapshot”. 即使那些没有受过系统的文学训练的读者也可以因此得到切实,具象的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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