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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顺德一男子深陷“套路贷”!贷2万最后竟要还92.7万

佛山市公安局→ 公安主持人 2019-12-21

今年1月15日

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

对一个“套路贷”涉恶犯罪团伙

展开统一收网行动


先后在顺德区大良、容桂、均安等地

抓获涉案人员19名

起获车辆7辆、银行卡87张

以及借据贷款合同等作案工具一批

▲这是顺德区公安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重点打击新型犯罪打掉的第一个“套路贷”涉恶犯罪团伙。


发现“套路贷”涉恶犯罪团伙

2018年下半年,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在日常梳理警情线索中发现一个“套路贷”涉恶犯罪团伙。对此,警方成立专案组全力侦办,专案组经过缜密侦查发现:该犯罪团伙利用事主急需用钱的心理,诱骗事主向其借钱,再以居间服务费、手续费、变相高额利息等手段抬高贷款本金实施犯罪,若事主无偿还能力,则使用威胁、恐吓、非法拘禁等软暴力方式追债,诱骗、逼迫事主不断向该犯罪团伙借钱平账,进一步垒高债务,同时签订抵押合同。


当债务垒高到一定程度后,犯罪团伙就会通过民事诉讼的手段追债,企图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所得。案件中受害人数众多,数额巨大,造成社会影响极坏。

▲佛山警方打掉一个“套路贷”涉恶犯罪团伙,抓获嫌疑人。


借2万元,最终欠92万被迫抵押房产

2016年8月,苏某在某微信金融中介群认识了有借款需要的顺德男子刘某,并借贷2万元给刘某(扣除利息5000及手续费,实际到手12100元),此后刘某无力偿还利息及本金,苏某为赚取手续费,就将刘某介绍给了从事个人信贷业务的翁某,刘某借款4万元(扣除第一个月利息及手续费,实收2万元


其后,刘某想继续借钱购车及还清债务,苏某又介绍冼某给刘某办理房产抵押贷款,刘某通过某借贷中介公司贷款15万元(其中3万用于购车,4万多用于清偿借款,剩余全部给各中间人作为手续费)。


2017年5月,苏某得知刘某无力偿还15万元贷款,苏某、冼某等便将刘某介绍给“稳贷网”徐某、邝某办理贷款。


苏某等先通过某借贷中介公司配合办理刘某名下房产的平账解押手续,再通过“稳贷网”为刘某办理贷款92.7万元,其中除15万用于偿还欠款,其余均作为各种手续费、中介费转入苏某等人账户中。


结果,刘某向该团伙借贷2万元,扣除第一个月利息、手续费等实际到手才1.4万元,最终欠下92万多元的高额债务,还被迫抵押房产。

▲佛山警方打掉一个“套路贷”涉恶犯罪团伙,抓获嫌疑人。

目前,该“套路贷”涉恶犯罪团伙中12名嫌疑人因涉嫌诈骗罪于2019年2月22日被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该案在进一步审查中。

如何识别此“套路贷”犯罪团伙?

其实有以下几个特点:

1

利用事主急需用钱的心理,以服务费、手续费、行业惯例等理由高息放贷;

2

榨取事主高额利息的同时,迫使事主不断转单平账,肆意垒高债务,并以房产抵押;

3

作案手段隐蔽,采用诱骗、软暴力,作案过程无明显的暴力违法犯罪行为;

4

制造事主违约进行民事诉讼的条件,通过虚假诉讼的合法形式掩盖非法所得。


那么“套路贷”

究竟是什么呢?

↓↓↓

“套路贷”是一种新型违法犯罪,它以民间借贷为幌子,通过精心设计的套路,诱骗和强迫他人陷入借贷的怪圈中,犯罪团伙互相串通,恶意使借款金额在短时间内倍增,继而通过软暴力讨债、虚假诉讼等手段大肆敛财。

“套路贷”违法犯罪不仅侵占公民个人合法财产,还严重破坏社会正常的经济秩序。

蜀黍提醒

如需借贷要找正规的金融机构,不要轻信债权人的口头承诺,切勿签空白合同,若已陷入“套路贷”陷阱,务必及时报警,面对犯罪分子提起的民事诉讼,借款人一定要出庭应诉,同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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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李漪琳

校对丨廖鼎 黄昕佩

审核 | 杨华德

公安主持人微信作品

佛山市公安局融媒体工作室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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