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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养鸟
很多人都认为
这都是老年人喜欢做的事情
但如今
许多年轻人也开始
对这小小的,又可爱,又聪明的
“林间小精灵”爱不释手
甚至不惜花重金购鸟
只为心头所好
但出售、购买某些鸟类
有可能会触犯法律……
5月29日,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盐步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举报,称某店铺内有人非法饲养鹦鹉,而且疑似国家保护动物。
接报后,民警立即对该店铺进行了突击检查。一进门,民警发现店铺一侧放置着一个铁架子,架子两侧各站着一只外形艳丽的鹦鹉,脚上还锁着小铁链。
经询问,民警得知该店店主朱某正是这两只鹦鹉的主人,随即将其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同时将这两只鹦鹉送至华南动物物种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
经鉴定,朱某饲养的彩色鹦鹉为蓝黄金刚鹦鹉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色鹦鹉为凤头鹦鹉科属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随后,民警将鹦鹉送到
广东省佛山市野生动物救助中心
经中心工作人员检查
这两只鹦鹉健康状况良好
但考虑到野外放生死亡系数高
工作人员决定先暂时将其寄养
目前
朱某因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取保候审
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国原产的鹦鹉科(所有种)均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目前我国只有桃脸牡丹鹦鹉、虎皮鹦鹉和鸡尾鹦鹉三种鹦鹉可以自由买卖和饲养,其他所有鹦鹉都属于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市民在购买宠物时,一定要认真询问宠物种类及来源,以免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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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邓伟豪
校对丨郑洁茹、黄飞龙
审核 | 杨剑锋
来源丨南海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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